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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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11時22分)次長好。這幾年因為少子化的衝擊,私立學校面臨招生的挑戰,私校退場條例也因此登場了,在私校退場的過程當中,我們一直在討論公私併這件事情,公私併也可以作為協助私立學校退場的配套,可以說是方法之一。我們現在看到的第一個案子就是華夏科大跟臺科大的整併案,這個案子從去年開始到現在,可說是有很多不同的看法,也算是炒得沸沸揚揚的,如果教育部審核通過的話,這會是我們第一個公私併成功的案例,或許未來它對於有些私校也是一個很好的範本。所以請教次長,這麼久的時間以來,這個案子目前整併的審議進度如何?據我瞭解,他們也希望能在5月審議過關,然後宣布停招,這整個期程上來得及嗎?現在距5月底也沒剩很多天了,完成得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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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教育部劉次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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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次長孟奇:委員好。的確這個案子已經送進教育部,我們現在在會各單位,目前我們是持比較樂觀的態度,5月底可能可以趕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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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5月底一定可以出來?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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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次長孟奇:應該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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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但是有一些問題我們還是要很細緻化地去討論。對於華夏科大跟臺科大的整併案,你們一定也知道,目前遇到最大的問題就是在於教師聘任的問題、教師就業權的問題,雖然現在臺科大有對華夏科大的老師承諾會全數來聘用,可是依據目前大學法的規定,如果國立大學要聘任新的老師,一定要經過公開甄選的程序。請問臺科大現在承諾會全數來聘用華夏科技大學的老師,這樣的作法之於法規是可行還是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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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次長孟奇:基本上應該可以,因為它是經過校務會議,所以這些老師轉過來是有經過臺科大的校務會議,這是我們在認這件事情時會優先來檢視的,所以它如果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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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所以您的意思是,只要有經過校務會議,就不會受國立大學一定要公開徵選老師的程序限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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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次長孟奇:它是一個專案,因為它走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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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所以次長要說清楚,它是一個專案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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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次長孟奇:對,它是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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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你這樣說會造成誤解,這樣將來所有國立大學要徵選老師,只要經過校務會議同意,是不是統統都可以不用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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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次長孟奇:沒有,因為它是專案,但是這個專案還是要過校務會議,這是我們在認定時的基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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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所以這是一個教育部同意的專案,然後校務會議也同意,所以我們來進行這樣的專案嘛!所以在這個承諾上,這個地方是沒有問題的,對嘛?好。
但是大學法也有規定,大學教師必須要接受校方評鑑,來決定他是否可以升等或續聘,所以這一條也會讓華夏科大的老師很擔心,這個時候我們因為想要公私併,所以讓這些老師全數進去了,可是次年或再隔一年,會不會用這樣的方式或者成為一個手段,產生一些可能惡意解聘的狀況?老師們會擔憂他後續的任教權,關於這個部分,你們要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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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次長孟奇:跟委員報告,這個的確是他們當初兩方在協商時的重點,目前他們協商的結果是6年,也就是6年免評,要開始進行評鑑是6年之後,其實這個也很接近大學的新進老師在面對一個比較長的過程,大概也是到第6年的時候來做一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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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好,您剛剛說一般正常國立大學聘任老師的程序,過去得到的數據是6年,但這次是公私併,兩個學校要併在一塊,被併的學校的老師當然會擔心,雖然我們現在是說6年,但要如何保障這個協議、如何保障這個承諾?而且據我了解,現在的協議跟承諾是臺科大和華夏科大的董事會所做的,但是整併之後,華夏科大的董事會就會解散,當承諾的對象解散了,這個承諾還在不在?對於這個承諾,教育部有辦法做背書或保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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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次長孟奇:跟委員報告,這就是委員一開始提到的,他們為什麼要報一個計畫過來?這些承諾是專案計畫,它是經過教育部核定的,一旦教育部核定,教育部就是保人,我們要負責去確認這樣的承諾有被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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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很好,今天次長說得非常清楚,也就是說,現在臺科大跟華夏科大的協議、承諾都是教育部背書的,不會在合併之後有一些變卦,是這樣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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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次長孟奇:是在我們核定的那個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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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在那個計畫內,就是你們核定的計畫內的協議跟承諾一定不會跳票,這個教育部可以來做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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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次長孟奇:因為那是教育部核定的,所以當然是教育部作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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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很好。我剛剛一開始有講到,面對少子化的衝擊,其實公私併未來一定會是一個選擇,對公立學校來講,公私併可以增加它的校地面積;對私立學校來講,它又可以保障其老師的就業權,所以我覺得在這些協議都很完善、完備的執行之下,這會是一個好的方案。不過如果一直用協議或彼此的承諾,讓他們自己去商量、討論,我覺得這終究不是長遠之計,也不是一個辦法,未來如果這個公私併的案子完成且成效也很好的話,恐怕會有更多公私併的案子送上來,如果每一個都是要報備之後用專案來做,本席覺得這不是長遠的辦法。所以教育部會不會來訂定相關的整併法規,讓未來公私併有一個法源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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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次長孟奇:跟委員報告,其實先前其他學校也有類似的情形,但是最後因為消息出來後,學校老師反對就沒了。這次我們當然很高興看到它可以走到這個地步,誠如委員所說的,這個未來或許可以成為一個模式,不過我們大概會把個案再朝一個通案的方式來思考,所以的確我們會先看這次個案執行的情形跟中間的過程,如果有需要的話,我們會把它再朝通案化的方向來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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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其實次長很清楚,如果這個個案成功的話,未來要朝向通案走,在現在大學教育的現場,我覺得這是必須也是需要的,所以有一個法源依據也是重要的。我希望次長能夠把這樣的想法帶回去跟部長研究,未來有法源依據以後,有助於將來公私併更有保障,也更有規範,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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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次長孟奇:是,我們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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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接下來,教育部也宣布了大學雙語計畫,從2021年到2022年總共投入的金額是11億,重點培育學校有4所,重點培育學院有41所,普及提升學校有31所。2023年及2024這兩年未來我們要再投入21億,但是重點培育學校是7所,學院有59所,普及學校有47所。用數字來看,整體增加的經費是10億,重點培育學校卻只有增加3所,培育學院增加18所,提升學校增加16所,為什麼我們花了更多的經費、預算,雖然預算倍增,學校卻沒有倍增?這樣的話,整體的效果想要達到什麼樣的程度?這筆錢到底怎麼規劃、怎麼運用,可不可以簡單說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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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次長孟奇:因為我們隨著先前執行的經驗,希望有一些學校擴大,所以它本身的經費要隨之增加。這個計畫在學校裡面執行的系跟執行的院,不是一口氣全部到位,這樣會很危險,所以它會逐步擴增,因此既有的學校本身也需要比較多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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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次長這樣的說明很清楚,但我希望會後能不能給我一份詳細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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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次長孟奇:我們再給委員一份詳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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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可是我們從校數上來看的話,這筆預算就增加的有一點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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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次長孟奇:因為學校裡面也要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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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如果是原來的學校要擴大、加深加廣,我覺得要把計畫給我們,讓我們知道預算增加到底用在什麼地方,好不好?
再來為了配合雙語政策,教育部也委託了LTTC語言訓練測驗中心研發培力英檢,預計今年9月就要上路,重點培育學校跟學院的學生會列為優先的檢測對象,檢測是有個費用的,大概一千塊,會由教育部來補助,這個部分是正確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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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次長孟奇:確定。那部分就學生來講,是免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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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就是你們補助,所以他們免費。你預計這次培力英檢要花費多少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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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次長孟奇:從開發到施測大概是2億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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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從開發到開始實施大概2億,過去對於大學生並不是沒有任何相關檢測,例如大專院校就有大學校院英語能力測驗,也就是CSEPT,當時其實就已經有了,為什麼還要花2億去研發新的培力英檢?它跟全民英檢,還有大學校院英語能力檢測,還有其他現在常常用到的托福、多益,這一些英檢的區別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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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次長孟奇:兩個區別,第一個、包含委員剛剛提到的CSEPT,那些都是商業的,以我們來講,不可能用國家政策要求,結果卻要學生考商業英檢,過去學生也有來挑戰過而且在司法上是成功的。第二個、商業英檢不會配合我們的大一英文,也不會配合我們的學術英文,所以這樣的英檢是配合我們的大一跟學術英文的教學需要來加以設計。基本上,它有兩點:第一、不能強迫學生考商業英檢;第二、還是要針對我們自己的教學需求,量身訂製英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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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我了解您的意思,也就是有區隔。我們現在一邊說過去常用的是商用英檢,一邊希望針對大專院校的學生將來在學習、學術的能力可以提升,所以把它區隔開來。我覺得立意是好的,只不過現在來看我們有一個目標,而這個目標是希望在2024年標竿大學跟標竿學院至少要有25%的大二學生,不管是聽說讀寫的英文能力都能夠達到CEFR B2這樣的程度。請教培力測驗的滿分是幾分?什麼樣的培力測驗分數才可以達到所謂的B2?怎麼去看、怎麼去換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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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次長孟奇:基本上,所謂CEFR是個國際標準,也就是任何的英檢都要去對這個,包含我們的華測也是,這叫做語言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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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要去對一下,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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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次長孟奇:對,這要去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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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可是現在我們不瞭解培力測驗是怎麼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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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次長孟奇:所以不同的考試,它的分數去對的會不太一樣,也有包含分級制,像既有的全民英檢是分不同的考試,每一級的考試就一個,而我們這次的考試比較類似多益、托福這種形式,它是一個分數,也沒有線性,但是它會到一定分數以上去認,比方你是A1、A2、B1、B2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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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那到底是什麼分數?有這樣的表格出來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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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次長孟奇:有出來了,我沒有背這個,但是是確定的,我們可以馬上提供給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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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好。我們可以看一下這個表格,我就以桃園市為例,國中小要符合CEFR語言B2的標準,這上面就寫得很清楚,比如剛剛次長講的,全民英檢要達到什麼地方,多益要達到什麼分數,托福要達到什麼分數,這張表清清楚楚,對不對?如果按照您剛剛說的,我們現在在培力英檢也有這樣關於分數是多少,然後達到什麼地方是多少,我覺得標準要出來。如果沒有標準,我覺得大家做培力英檢的時候,可能會弄得「霧煞煞」,怎麼去檢測這些學生的程度到哪裡?所以會後是不是可以把這個標準送來本委員會,讓大家都可以去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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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次長孟奇:沒問題,我們已經有相關簡章,再送一份給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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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OK,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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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王委員婉諭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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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7-22-15
speakers ["張其祿","張廖萬堅","陳秀寳","吳思瑤","黃國書","鄭正鈐","陳靜敏","廖國棟Sufin‧Siluko","林宜瑾","范雲","萬美玲","王婉諭","陳培瑜","陳椒華"]
page_start 313
meetingDate ["2023-05-10"]
gazette_id 1120752
agenda_lcidc_ids ["1120752_00007"]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教育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行政院主計總處、銓敘部、財政部列席就「如何在制度上提 升公立大專院校治理效率,並強化大學自主及管理彈性,以增進高等教育競爭力」進行專題報 告,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20752_0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