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lineno: 240
發言片段: 0 |
---|
湯委員蕙禎:(9時34分)謝謝主席,麻煩請部長備詢。部長好!今天我們要對律師法做修正、提出公職律師,我們非常支持,尤其我們在公部門待過,公部門中每一個部門幾乎都會成立一個類似法制單位或是法規委員會,來協助整個部門的一些法律事項,但是因為這些法制單位,雖然有一些人,我們在錄取的時候,我們都希望他們都是具有法律背景,但很多人都沒有比較高,沒有研究比較透徹的法律知識,或者是沒有實務經驗,對於協助各個單位在解釋的時候,常常也無所適從,常會寫出依權責辦理,對於求助的幾個相關部門,幾乎沒有辦法解決他們的問題。所以我想公職律師如果能夠來協助我們的中央或地方的各政府機關(構),或者公立學校,我相信每個機關、單位應該都會非常開心。 |
以我們過去的經驗來講,有時候,像我們講一個個案,一個公立學校的職員碰到一個。比如採購法履約的問題,或者其他的法律問題,他可能會接受到不同的指示、沒有正確的法律支持,結果到後來他自己要承擔所有敗訴的責任,尤其是在他工作上的一些決策,他可能要負上責任,所以也往往影響到所有公務人員正常工作的心情,他們的壓力真的是非常大。 |
我們如果在各個機關,像有一些什麼公務的或者是環境保護的問題,或者文資的問題,在碰上一些訴願、訴訟的問題時,這些法務單位沒有辦法提供給他們比較具體或專業的諮詢,所以他勢必要以個案,以每個個案去委任律師,找律師來的時候當然只能針對這個個案在做討論,討論完了,他沒有辦法隨時詢問;所以如果能夠有這樣的公職律師進入各個機關(構),或者學校,我相信每個公部門等於是有一個靠山,有一個安心的依靠,等於是會有一個安心的結果啦。 |
所以我覺得關於公職律師,我們在以前就很希望有律師能夠進入,今天終於有看到你們提出這樣的法案,我們非常支持。尤其像海基會、陸委會主管的業務涉及兩岸,其中有關中國的法制,在臺灣這部分國內出版的法律著作並不多見,因為一般來講,我們可能只會處理國內的事務,當然也有一些屬於比較大的、大型的法律事務所,但它是處理國際的事務。對於兩岸的問題,我相信這個部分是比較缺乏的,所以我們也希望未來公職律師如果有進場,我們也希望他們能夠有專責的律師來協助。 |
還有我們國內各大學的法律系所每年培養的畢業生,我們也是希望能有相當的數量去進行有關中國法律的研究,因為我們兩岸人民的來往或者一些貿易的業務來往,都需要有一些法律人來協助、需要律師來協助,如果這個律師的身分能夠進入的話,當然我現在是鎖定海基會、陸委會,如果能夠進入海基會、陸委會深入研究中國的法律,對我們處理兩岸關係應該會有莫大的幫助;還有各級學校所發生的法律問題,比如說現在很多學校因為少子化的關係沒有辦法繼續營運下去,就像後來成立的一些大專院校或者高職已經無法營運了,那個後果要怎麼樣去處理?很多碰到法律問題也是無法處理,常常會讓他們的很多權益受到影響,如果有律師參與的話,學校的行政人員確實也可以減輕很多壓力。現在律師錄取人數有大量的趨勢,很多人認為未來在市場上的競爭會受到影響,但如果讓他們能夠進入公部門,讓他們有協助公部門的機會,其實對大家都好,讓有執照的律師進入,對於中國的法制或國際法的部分,我相信我們能夠更輕易地解決問題。 |
現在這個社會是多元的,不管律師或是法官,一般來講律師就是先到律師事務所實習,如果也能夠到公家機關去實習一段時間,比如已經在律師事務所實習過,很多人在大學時代就已經先進入律師事務所工讀、實習了,如果他能證明他已經實習過了,也能夠讓他先到某幾個機關,去熟悉那些機關很重要的業務,讓他也有機會先接觸公部門的一些業務,針對管理公眾事務上層出不窮的一些問題,如果能夠先實習、完成實習課程,我相信對於他未來當公職律師也是一個助益。 |
我覺得這是個多元的社會,我們真的需要很多法律人進入,律師已經達到一個知識水平,如果公職律師能夠進入是最好,當然在私領域是沒問題,就讓其他律師去協助;至於公領域的部分,就讓公職律師來協助,我相信我們的公務單位一定會比較穩,也不會老是出問題,有些人真的因為不懂法而誤觸法網,所以我想公職律師值得支持,我們全力支持。 |
發言片段: 1 |
主席:請法務部蔡部長說明。 |
發言片段: 2 |
蔡部長清祥:謝謝委員。 |
發言片段: 3 |
主席:請賴委員香伶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 46 |
---|---|
meet_id | 委員會-10-7-36-16 |
speakers | ["劉建國","曾銘宗","王鴻薇","謝衣鳯","湯蕙禎","賴香伶","林思銘","鄭運鵬","吳怡玎","江永昌","賴士葆","林淑芬"] |
page_start | 1 |
meetingDate | ["2023-05-11"] |
gazette_id | 1125401 |
agenda_lcidc_ids | ["1125401_00002"]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律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 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司法院釋 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第三條、第九條及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林宜瑾等20 人擬具「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agenda_id | 1125401_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