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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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瑞雄:(11時10分)謝謝院長,還有在場的委員同仁跟媒體朋友。牛大家都喜歡,非常可愛,尤其是水牛,像我們游院長這樣任勞任怨、勤奮,但是黃牛票的黃牛,大多數人就幾乎是深惡痛絕。
臺灣整體文化產業越加的蓬勃發展,相關的藝文活動也日趨興盛,但是常常有不肖人士以高價轉售藝文表演的票券,這種牟取暴利的行為,嚴重侵害消費者以合理的價格參與藝文活動的權益。對於主辦單位來講,雖然票賣出去了,但是常常因為黃牛所販售的票賣不出去,很多活動出席的人數不如預期,不僅畫面上看起來不熱絡,也減少了促進活動周邊的經濟效益。
本次我們就整個黃牛行為予以明文定義並加入刑責,以遏止黃牛及各種不法手段企圖擾亂購票市場秩序的行為,這是我們在維護文化創意產業的進程上邁出的重要一步,也是一小步,期待我們政府部門持續來追蹤各項藝文表演購票市場秩序的穩定,並積極鼓勵各個主辦單位、售票單位啟用實名制度,更加保障消費者權益以及產業的發展。
最後,本席也要在此呼籲,日本是用專法來約束黃牛票的行為,我國政府單在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加以規範,恐怕還是沒有辦法全面杜絕黃牛票,尤其是在整個運動產業,我們期待相關主管機關能夠儘速推出相關的修法或立法,以更加全面性的來杜絕各類黃牛行為的發展。謝謝。
發言片段: 1
主席:請吳委員思瑤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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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0-7-11
speakers ["游錫堃","莊瑞雄","吳思瑤","林楚茵","游毓蘭","范雲","蘇巧慧"]
page_start 76
meetingDate ["2023-05-12"]
gazette_id 1125001
agenda_lcidc_ids ["1125001_00002","1125001_00003","1125001_00004","1125001_00005"]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11次會議紀錄
content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增訂第十條之一及第二十七條之一至第二十七條之三條文;並修正第十二條 及第三十條條文─ 完成三讀─
agenda_id 1125001_0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