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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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11時19分)游院長、所有委員好。今天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修正案三讀通過,那就是長久以來演唱會黃牛票猖獗的亂象得以改善的一大步。在此我要感謝所有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的委員一起推動,特別是吳委員思瑤也用力非常大,也謝謝粉絲團體自發組成的屠牛小分隊,他們從去年11月起就跟我的辦公室深入討論黃牛票議題與解方,也謝謝他們串連了數個立委辦公室,謝謝你們的付出與努力,還有持續的監督。
從去年接獲陳情案之後,我跟文化部、警政署等討論過黃牛的解方,我除了多次質詢文化部,提出日本、韓國的經驗作為改善的方向參考之外,這會期擔任召委也用最快的速度排審文創法。過去我們只能以社會秩序維護法開罰不肖黃牛業者,但是罰款金額過低,而且需要完成交易才能報案,嚇阻力遠遠不足,這一次的修法明定黃牛罰則和檢舉機制,未來販售黃牛票將會被處票面定價金額10到50倍的罰款,以不正方式購買票券,例如用外掛程式、掃票機器大量登錄假帳號,將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萬元以下罰金。另外,這次修法也解決過去黃牛沒有成交就罰不到的問題,未來無論黃牛票是否交易成功,只要有黃牛行為都要受罰。也謝謝文化部這次非常快速、積極主動處理這個問題,未來我將持續監督政府落實修法內容,讓漫天喊價的黃牛票消失,落實真正的文化平權,一起繼續保障我們藝文產業及消費者的權利,謝謝大家!
發言片段: 1
主席:請蘇委員巧慧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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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0-7-11
speakers ["游錫堃","莊瑞雄","吳思瑤","林楚茵","游毓蘭","范雲","蘇巧慧"]
page_start 76
meetingDate ["2023-05-12"]
gazette_id 1125001
agenda_lcidc_ids ["1125001_00002","1125001_00003","1125001_00004","1125001_00005"]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11次會議紀錄
content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增訂第十條之一及第二十七條之一至第二十七條之三條文;並修正第十二條 及第三十條條文─ 完成三讀─
agenda_id 1125001_0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