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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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12時54分)院長、各位同仁。今天立法院三讀通過海洋污染防治法修正,臺灣是海洋國家,應該要重視海洋資源的保育、研究與管理,但是過去並沒有重視海洋業務,因此組改並沒有辦法針對海洋委員會與海洋保育所做的,達到它的效果。
2018年海洋保育署掛牌,但是很多海洋保育事務推動的速度,比不上海洋開發的速度,因此海洋污染防治法、海洋產業發展條例的通過,非常重要。我有提出修法版本,我的修法版本主要是針對海洋污染應該關注水下噪音。對海洋生物而言,海洋噪音的影響不亞於任何污染物質,特別是仰賴聲納系統的海洋哺乳類生物,水下噪音可能會造成聽覺系統損傷,或者長期影響其健康狀態,尤其是對臺灣瀕臨滅絕的特有亞種海豚及臺灣白海豚的影響是非常的大,但是過去環評採用的標準是用外國沒有滅絕危機海豚的資料,其實是不夠的。
雖然這次修法並沒有納入我的版本,把海洋噪音納入污染項目,短期內也無法制定海洋噪音的標準,不過感謝海委會海保署同意我的附帶決議,在五個月內制定海洋噪音的指引,而且這個指引應該要考量瀕危物種,應該要更嚴謹保護海洋,就是保護漁業,也是保護國人的健康。海污法三讀通過,我們也期待海洋保育法趕快修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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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洪委員申翰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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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0-7-11
speakers ["游錫堃","陳椒華","洪申翰","游毓蘭","陳琬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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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3-05-12"]
gazette_id 1125001
agenda_lcidc_ids ["1125001_00005","1125001_00006","1125001_00007"]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11次會議紀錄
content 海洋污染防治法修正條文─ 完成三讀─
agenda_id 1125001_0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