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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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12時57分)臺灣是一個海島國家,四面環海,所以保護海洋、防止受到污染破壞,讓海洋可以永續利用,這其實是臺灣人共同的責任。為跟上世界的腳步,民進黨執政後,在2018年設立海洋委員會作為海洋事務的主管機關,這幾年海委會其實也很積極推動各項法規修正,我們在今天其實也看到一個好的成果。
海污法在2000年扁政府的時候開始施行,到今天其實已經23年,中間經歷過一次修法,但這幾年,海洋污染事件越來越多、也越來越複雜,國際上也訂定了很多防止污染的公約,其實很多新的作法都是臺灣應該效法的地方。所以這次海污法的修法其實有很多重要的進展,不只強化了對於污染的管理,也全面防止陸上與海上廢棄物對海洋的破壞,同時我們也全面提高罰則,將罰則提高到1億元,所以未來我們也會徵收海洋污染防治費、成立基金擴大財源,讓原本量能不足的海上執法可以擁有更多的資源,並做落實。
這次的修法,我其實也提出了兩個附帶決議。第一,要求讓違法行為人的裁罰資訊必須公開,嚇阻不良的從業者或行為人。第二,我也要求海委會建立水污法跟海污法,以整合治理的機制,納入相關政府單位,共同防治陸上污染對於海洋的破壞。很高興這兩個提議都順利通過。
海洋是臺灣的命脈,我們過去不夠重視,但這是我們家園非常、非常重要賴以維生的資源,很高興這次在修法的過程中,朝野黨派及海委會非常的努力,接下來,再讓我們一起保護我們的海洋跟家園。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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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游委員毓蘭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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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0-7-11
speakers ["游錫堃","陳椒華","洪申翰","游毓蘭","陳琬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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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3-05-12"]
gazette_id 1125001
agenda_lcidc_ids ["1125001_00005","1125001_00006","1125001_00007"]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11次會議紀錄
content 海洋污染防治法修正條文─ 完成三讀─
agenda_id 1125001_0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