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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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12時59分)大家好,我國海洋生物資源極為豐富,海洋生物種類占全世界的10%,但因為海岸開發及廢水排放等因素,使海洋生態遭受破壞。106年綠島珊瑚被附近海域的船舶排放重油,造成重大污染事件,如果依照現行的海洋污染防治法,只會罰款30萬元到150萬元,難以有效遏止。今天三讀通過的條文,全面提高罰則,也增訂經許可從事海洋棄置廢棄物者、油輪輸送及其他公告指定物資的進口業者,及海域工程或海洋設施達公告規模者,應徵收海洋污染防治費,並設置海洋污染防治基金。另外,為了因應政府大量發展離岸風電及海洋能源開發所造成的海底水下噪音問題,我們也要求海洋委員會在五個月內要訂定辦法,最後也參照水污染防治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吹哨者條款。 |
本席也期盼在海污法通過之後,各界與環團期盼的海洋保育法,海委會能夠加速與各界完成溝通,推進立法,特別是執法機制到底是要用警察還是保育巡查員,或者是觀察員,本席出身警界,期盼要有合理的專業分工,不要什麼事情都丟給警察,謝謝。 |
發言片段: 1 |
主席:請陳委員琬惠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 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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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院會-10-7-11 |
speakers | ["游錫堃","陳椒華","洪申翰","游毓蘭","陳琬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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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 ["2023-05-12"] |
gazette_id | 1125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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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11次會議紀錄 |
content | 海洋污染防治法修正條文─ 完成三讀─ |
agenda_id | 1125001_00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