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lineno: 1111

發言片段: 0
陳委員椒華:(12時3分)主委好。因為最近在組改,在此請教原民會有組改嗎?
發言片段: 1
主席:請原民會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說明。
發言片段: 2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委員好。目前相關的組改跟原民會比較沒有關係,原民會沒有相關組改的議題。
發言片段: 3
陳委員椒華:那我請問,在組改的時候各部會有一些分工,目前水庫集水區流域在原保地的部分,這個地區的管理,原民會相關單位是負什麼樣的責任,我們有負責要做查緝,以及違法的稽查嗎?
發言片段: 4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相關的分工,是不是我請處長跟委員報告一下?
發言片段: 5
陳委員椒華:好。
發言片段: 6
主席:請原民會土地管理處杜張處長說明。
發言片段: 7
杜張處長梅莊:跟委員報告,露營區位在原保地的部分,目前這整個的主政,露營區的部分是觀光局在處理。相關土地的使用管制是按照內政部的相關規定辦理,會裡面原則上在整個露營區的部分……
發言片段: 8
陳委員椒華:請講清楚,原民會在原保地的水庫集水區之管理,我們有沒有責任要去稽查,要去檢舉不法?
發言片段: 9
杜張處長梅莊:跟委員報告,水庫集水區並不全然都是原住民保留地。
發言片段: 10
陳委員椒華:對,我是說在原保地的部分。
發言片段: 11
杜張處長梅莊:針對原保地的部分,事實上有,我們也有分工,就是在行政院開會的時候,有請原民會針對原保地有這種濫墾濫伐、在集水區的部分,有做一些取締跟一些提出訴訟的部分……
發言片段: 12
陳委員椒華:你們有專責的人員嗎?
發言片段: 13
杜張處長梅莊:有一個科在處理。
發言片段: 14
陳委員椒華:有這樣子的編制嗎?
發言片段: 15
杜張處長梅莊:我們事實上都是兼辦這些業務。實際上有一個利用科,我們的土地利用科在處理。
發言片段: 16
陳委員椒華:你要講清楚喔!因為我現在正在跟人事總處做協調,他們認為,原民會在原保地方面就有編列相關的單位及人員在做稽查工作。如果你說是兼任的話,那就不是專責的單位,也不是專責的人員,是嗎?
發言片段: 17
杜張處長梅莊:我們都是配合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在相關法令上位於原保地的部分……
發言片段: 18
陳委員椒華:那配合誰?
發言片段: 19
杜張處長梅莊:我們是管理機關,像水保單位,水土保持局……
發言片段: 20
陳委員椒華:所以你們是配合,你們沒有編列專責的單位跟人員,是不是這樣?
發言片段: 21
杜張處長梅莊:並沒有。
發言片段: 22
陳委員椒華:並沒有嘛!因為據我瞭解,保安林是林務局的。
發言片段: 23
杜張處長梅莊:是。
發言片段: 24
陳委員椒華:山坡地是水保局的。
發言片段: 25
杜張處長梅莊:對。
發言片段: 26
陳委員椒華:水庫蓄水範圍是水利署的。因為原保地在這些地方,就是配合他們,對不對?
發言片段: 27
杜張處長梅莊:沒有錯。
發言片段: 28
陳委員椒華:那我要請問,在這些區域以外的水庫集水區如果是原保地,那原民會有專責的人員或單位在管理嗎?
發言片段: 29
杜張處長梅莊:原則上原民會的土地管理部分是基於管理機關的權責,就一些法規上所要執行的部分盡應有的義務。像剛剛委員講的,有關水保這些都要回到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我們原則上是站在配合跟協助的單位之立場,協助他們處理。
發言片段: 30
陳委員椒華:所以沒有專責單位,也沒有專責人員嘛?
發言片段: 31
杜張處長梅莊:並沒有,是。
發言片段: 32
陳委員椒華:譬如現在我們看到一些露營場,他們的經營如果是在原保地的部分,那他們違規,你們也是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去管理,是怎麼樣的管理?我要拜託主委講清楚。
發言片段: 33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露營的話,應該就是交通部觀光局主政,我們來做協辦的一個……
發言片段: 34
陳委員椒華:所以不是原民會的相關主管單位去做管理,對不對?
發言片段: 35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對,管理……
發言片段: 36
陳委員椒華:是觀光局。
發言片段: 37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還是觀光局,對。
發言片段: 38
陳委員椒華:所以現在就是,如果在尖石、五峰這邊有百場的露營場,真正由原住民經營的只有3場的話,這些違法的部分還是由觀光局管理,不是原民會的單位嘛?
發言片段: 39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對,回到目的主管機關來做管理。
發言片段: 40
陳委員椒華:好。那再請問,像苗栗泰安,過去監察院也有糾正嘛!這些合作經營的部分,溫泉業者跟原民合作,結果現在這些經營的都是非原住民,那我們怎麼去解決這樣的問題啊?
發言片段: 41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我請處長跟委員報告。
發言片段: 42
杜張處長梅莊:跟委員報告,有關合作經營,在我們的管理辦法裡面有原住民的合作經營管理的辦法。但是現在委員可能了解這些溫泉業者事實上沒有按照這樣的程序,跟我們來做這樣的一個……
發言片段: 43
陳委員椒華:那他們是違法嘍?
發言片段: 44
杜張處長梅莊:原則上,他沒有透過我們實際上的要點來處理,因為我們的要點是鄉公所一定要監督,並且要去輔導,在整個的合作經營裡面都有一些管控,包括其權利義務或利益分享、契約執行,這是要透過行政部門來處理。
發言片段: 45
陳委員椒華:主委,這個再給本席一個書面的說明,好嗎?
發言片段: 46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好。
發言片段: 47
陳委員椒華:涉及有違法的部分,那原民會怎麼稽查,怎麼來……
發言片段: 48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我們分工的部分,再給委員做參考。
發言片段: 49
陳委員椒華:好。最後還是再請教主委,現在在組織法方面,就水庫集水區的管理,希望行政院要有一個專責單位,譬如三級的,像水利署、水保局或林務局,至少要有人管。那請問原民會這邊是不是認同要有這樣的專責管理單位,然後原民會配合?
發言片段: 50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對,我們應該是做這樣的分工。
發言片段: 51
陳委員椒華:支持嘛?你們不會承認說你們是專責單位嘛?因為我要確認,現在人總這邊在……
發言片段: 52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每一個業務的情況應該是……
發言片段: 53
陳委員椒華:告訴我說好像是你們管的,這個真的是……
發言片段: 54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各部會應該本來就是,就業務做分工合作啦!應該是這樣講。
發言片段: 55
陳委員椒華:所以水庫集水區的管理單位,應該不是原民會嘛!
發言片段: 56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主政應該不是原民會。
發言片段: 57
陳委員椒華:主政的管理不是原民會,好。
發言片段: 58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是水利署。
發言片段: 59
陳委員椒華:好,謝謝。
發言片段: 60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陳委員琬惠、林委員思銘、鄭委員正鈐及何委員欣純均不在場。
今天登記發言的委員除了不在場者以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陳琬惠、游毓蘭、陳玉珍、張其祿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202
meet_id 委員會-10-7-15-15
speakers ["莊瑞雄","羅美玲","王美惠","黃世杰","林文瑞","孔文吉","張宏陸","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李德維","賴品妤","鄭天財Sra Kacaw","高金素梅","廖國棟Sufin‧Siluko","湯蕙禎","陳椒華","陳琬惠","游毓蘭","陳玉珍","張其祿","林岱樺"]
page_start 47
meetingDate ["2023-05-15"]
gazette_id 1125401
agenda_lcidc_ids ["1125401_00003"]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處理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預算凍結書面報 告案計8案;二、邀請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率同所屬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三、「 消防法」:(一)繼續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繼續審查委員萬 美玲等17人擬具「消防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繼續審查委員蔣萬安、張育美等21 人擬具「消防法第三十七條及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繼續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8人擬具 「消防法第三十五條及第三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五)繼續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 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六)繼續審查委員張育美等17人擬具「消防法增訂第三十五條之 一條文草案」案、(七)繼續審查委員羅美玲等17人擬具「消防法第三十七條及第四十條條文修正 草案」案、(八)繼續審查委員陳超明等16人擬具「消防法第七條及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繼續審查委員游毓蘭等16人擬具「消防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繼續審查時 代力量黨團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繼續審查委員陳明文等21人擬具「消防 法增訂第二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十二)繼續審查委員王美惠等19人擬具「消防法第七條及 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繼續審查委員王美惠等18人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 案」案、(十四)繼續審查委員劉建國等16人擬具「消防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五)繼 續審查委員吳琪銘等18人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六)繼續審查委員張育美等17 人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七)繼續審查委員林俊憲等19人擬具「消防法第三十 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繼續審查委員湯蕙禎等18人擬具「消防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十九)繼續審查委員呂玉玲等16人擬具「消防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消防設 備人員法」、「消防設備師暨消防設備士法」、「消防設備士法」草案:(一)繼續審查行政院函 請審議「消防設備人員法草案」案、(二)繼續審查委員林岱樺等16人擬具「消防設備人員法草案 」案、(三)繼續審查委員楊瓊瓔等18人擬具「消防設備師暨消防設備士法草案」案、(四)繼續審 查委員張廖萬堅等20人擬具「消防設備人員法草案」案、(五)繼續審查委員賴惠員等16人擬具「 消防設備人員法草案」案、(六)繼續審查委員林思銘等18人擬具「消防設備師暨消防設備士法草 案」案、(七)繼續審查委員游毓蘭等19人擬具「消防設備人員法草案」案、(八)繼續審查委員羅 美玲等18人擬具「消防設備人員法草案」案、(九)繼續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消防設備人員 法草案」案、(十)繼續審查委員湯蕙禎等18人擬具「消防設備人員法草案」案、(十一)繼續審查 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消防設備士法草案」案、(十二)繼續審查委員傅崐萁等20人擬具「消防設 備人員法草案」案
agenda_id 1125401_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