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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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9時30分)2019年5月17日立法院三讀通過了同性婚姻專法,通過以來到現在即將屆滿4年,很高興我們今天能夠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的修正案,讓同性伴侶能夠共同收養沒有血緣關係的孩子。我一直相信愛不分異同,教養孩子也是一樣,只要家長愛著、尊重著他們的孩子,不論性別、性向,能給孩子的愛都是一樣多的,因此時代力量非常強調人權,我們也從2020年底就提出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的修正法案,過程中我也一直強調,應該要把「兒童最佳利益」列為優先的考量,一個以兒童利益為優先的收養制度,應該要盡一切的努力,讓兒童能被最適合、最能妥善照顧的收養者來照顧;換句話說,我們絕對不應該以家長的婚姻狀況,擅自排除孩子獲得幸福的可能,而是必須根據具體、可靠的資訊,像收養人的現狀、試養的狀況、社工訪視與綜合評估等等,來確定家長可以提供的生養環境、教養環境,同時也要考量當事人的意願及想法,來認可收養的關係。
很高興這次修法在協商的過程當中跨黨派委員達成了共識,一起來迎接三讀的結果,能有這樣的成果,我尤其想要感謝過去這幾年來一直持續倡議的彩虹平權大平台、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台灣同志熱線與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等眾多團體的共同努力,我想在這邊跟同志朋友們說聲恭喜!雖然遲了幾年,但是我們做到了。
這次三讀通過「共同收養」的制度後,大家終於可以不用再透過漫長的司法訴訟就可以圓一個成家的夢想,過去在法律上的陌生人,如今都有機會成為一家人,我相信這次的修法對於等待收養的孩子也是一份重要的禮物,期待在三讀通過後讓更多的孩子有機會成為家庭中的一分子,在充滿愛與溫暖的環境下平安長大。
發言片段: 1
主席:請鄭委員運鵬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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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0-7-11
speakers ["蔡其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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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3-05-16"]
gazette_id 1125002
agenda_lcidc_ids ["1125002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11次會議紀錄
content 討論事項 中華民國刑法增訂第三百零二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三百零三條及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 完 成三讀─
agenda_id 1125002_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