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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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15時35分)經濟部組織法剛剛完成三讀,在此本席要特別提出幾點說明: |
為因應經濟情勢變遷及產業發展需要,經濟部組織法須做適當之修正與因應,對此國民黨團充分支持,但行政院送來的版本中,能源署、中小及新企業創署、產業發展署等三個機關原主張得依法以政務及常任任用,對此國民黨團基於以下四點理由反對政務任用:第一,破壞常任文官制度;第二,打擊常任文官升遷管道,打擊文官士氣;第三,政務任用人事酬庸;第四,經濟部現任部長、政次、常次都來自常任文官,顯示常任文官真的非常優秀,不需要政務任用,所以國民黨非常堅持這點。 |
在委員會審查及朝野協商過程中,謝謝民進黨採行國民黨意見,所以包括能源署、中小企業署及產業發展署均回歸常任文官任用,相信這樣的修正符合朝野共識,也相信這三個署恢復常務任用後,一定可以發揮其應有功能。 |
此次經濟部組織法修正是朝野達成共識的最佳例子,完成三讀之後,相信一定可以因應當前經濟發展之需要,發揮經濟部應有之功能,謝謝大家。 |
發言片段: 1 |
主席:請陳委員椒華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 3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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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院會-10-7-11 |
speakers | ["蔡其昌","曾銘宗","陳椒華"] |
page_start | 300 |
meetingDate | ["2023-05-16"] |
gazette_id | 1125004 |
agenda_lcidc_ids | ["1125004_00011","1125004_00012","1125004_00013"]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11次會議紀錄 |
content | 經濟部組織法修正條文─ 完成三讀─ |
agenda_id | 1125004_00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