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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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片段: 0
蘇委員巧慧:(9時34分)次長好,我們就先來討論今天要審查的職能治療師法,我想職能治療師法其實跟物理治療師法是一樣的,在本席擔任立委的兩屆任期當中,有非常多職能治療師團體、醫事團體都各別反映了不同角度的想法,我認為其實職能治療師跟物理治療師的困境是一樣的,就是他們已經有專業了,可以服務更多的民眾,但是目前在執行業務是百分之百應該要依據醫生開立的診斷、照會、醫囑,所以其實在這個過程當中會有一些他們有能力做但是受限於法規而不能做的部分,這是我們現在的困境,沒有錯吧!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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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衛福部王次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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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必勝: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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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巧慧:但是復健科醫師也很擔心,萬一我們給他們太大的範圍,所有職能治療師也有跟物理治療師當時一樣的問題,萬一他們超越範圍去做了疾病治療,這應該也不是我們所樂見的,這也沒錯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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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必勝: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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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巧慧:關於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兩者跟醫事團體之間的狀態,我認為他們的說法都有道理,但是我們在整個解決的過程中應該要如同物理治療師一樣,就是只要涉及疾病的治療,我們就應該還是歸給受過全人醫療專業訓練的醫生,只要是跟疾病的治療有關,就應該送過去,只有在剩下的空間裡面讓已經具有專業的人來做,次長,你對於這樣的原則可以認同嗎?如果你可以認同的話,我們剩下的就是文字要怎麼樣寫的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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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必勝:委員指的是職治師的部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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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巧慧:對啊!因為物理治療師法已經通過了,在通過當時的概念就是只要跟疾病的治療相關,我們還是歸給受過全人醫療專業訓練的醫師,也就是讓醫生診斷,按照醫師的醫囑、照會、診斷,這就是原則,只有非以疾病治療為目的才不在此限,這是我們當時在審查物理治療師法時的概念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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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必勝: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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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巧慧:這個原則、邏輯、方向可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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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必勝:是,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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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巧慧:放在職能治療師也應該合理才對,因為他們幾乎是一樣的狀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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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必勝:我想這兩個職類相當的類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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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巧慧:相當的類似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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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必勝: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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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巧慧:所以這個方向應該是可以的,如果是這樣的話,在今天下午進行法條審查時,應該就是wording也就是文字修正的討論了!您剛剛在報告的時候說第十二條還需要更多的討論,還有對一些條文也不同意,我們聽了以後覺得不知道衛福部的態度到底是什麼,所以我才要先問你原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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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必勝:第十二條的部分因為還有牽涉到其他醫事人員,雖然他跟物治很類似,可是還是有其他醫事人員的團體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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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巧慧:那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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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必勝:所以這應該還是要再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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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巧慧:一直都有意見嘛,但是既然你也說了,職能治療師跟物理治療師的狀態是類似的,而且在狀態上幾乎是等同的,我不是說他們的業務執行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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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必勝:性質上是相當接近,但是因為畢竟他還是不同的職類,所以我們今天才會在這裡再討論這個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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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巧慧:到底有哪些差別讓你還是不願意而有現在的態度?你剛剛說這兩個職業類別是相近的,幾乎是等同的,接下來你也說同意我們的處理方向、態度,職治跟物治的方向應該是接近的、等同的,那我想知道最後的差別在哪裡,今天下午修法時請提出完整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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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必勝: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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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巧慧:當時物治師的討論過程,因為各個委員都很積極,大家都有不同的想法,大家都很願意一起來協商、討論困境,所以是文字的問題,我覺得文字的寫法會讓大家很有差別啦!次長,你的頭很難點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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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必勝:其實主要是說,物治師的部分法是通過了,但是因為附帶決議要我們去定義所謂非以疾病治療為目的的部分,我們先前在3月的時候已經有開過會,目前是去蒐集各團體表達的意見,目前看起來還有一些歧異要解決,所以我想我們還會再次召開會議來處理所謂非以疾病治療為目的的相關定義,這個部分我們還在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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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巧慧:因為每個人的詢答時間有限,一個詢答要處理兩個法案,所以我先就今天下午要審查職能治療師法的態度跟次長做一個原則性的討論。
接下來我就要來討論營養及健康飲食促進法,在討論之前我想要問次長,剛剛說今天部長沒有來是你來,所以這個問題就要問你了,而且一定要問你,只有你才能回答,你不知道我要問什麼對不對?我的問題很簡單,次長,你從小到大到現在有沒有人說過你胖?如果是薛部長我就不敢問了,他那麼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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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必勝:我以前、小時候的綽號叫做小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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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巧慧:現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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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必勝:現在是大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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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巧慧:那你有想過要減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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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必勝:比較少想這種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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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巧慧:那你在這個過程當中,你成長到現在的過程當中,如果被說胖,你會有困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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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必勝:對我來說是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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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巧慧:你的心理都很健康。次長,我今天要跟你討論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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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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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巧慧:對啊!你看看,我覺得光是在這裡講這些話是不是就有肥胖歧視的問題?為什麼胖要變成一個問題而被討論?但是說實在的,肥胖還真的會變成是一個問題被討論,因為根據我們現在的統計,我們的國人男生、女生加起來,甚至平均之後已經超過五成的國人是達到肥胖定義上的標準了,所以坦白講,這個時代現在已經不太講營養不良了,現在是講營養過剩之下,我們要怎麼處理。在這個過程當中,我也要替衛福部講一下話,衛福部從去年開始已經有政策,而這個政策是我們有開了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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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必勝:代謝症候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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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巧慧:對,全民健康保險代謝症候群防治計畫,就是你可以善用健檢,然後去基層診所接受專業的減重指導,是這樣的狀況對不對?我想知道有多少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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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衛福部國健署賈副署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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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副署長淑麗:跟委員報告,這個計畫執行到現在、到4月底,大概有2,500位醫師參與這個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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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巧慧:服務的民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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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副署長淑麗:3.7萬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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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巧慧:成效呢?減重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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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副署長淑麗:其中有八成以上的人是有肥胖或腰圍過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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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巧慧:這部分你們編列了6.16億,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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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副署長淑麗: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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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巧慧:有6.16億的專款,統統都執行完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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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副署長淑麗:還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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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巧慧:執行率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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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副署長淑麗:目前執行率大概已經到了四、五成,因為收案管理要做後續的追蹤,還要一點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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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巧慧:我同意這個計畫,也支持這個計畫,因為我覺得現在這麼多人有過重的問題,大家都想減肥,減肥、減重變成大家日常的話題之一,可是很少有人知道正確的減重資訊,比如說,以這個計畫來講,其實沒有太多人知道,你看現在也才四、五成而已。我最常接觸到的減重資訊是什麼?是我在上網、滑手機的時候會有一頁式廣告跳出來,一下子叫你喝酵素,一下子說今天晚上吃塑崩錠之類的,明天早上睡醒就可以怎麼樣,連我明明知道這應該是詐欺廣告或是什麼,但我還是會忍不住點下去看看喝30天以後會怎麼樣,我也是很想知道啊!但是反過來講,這種國家的正規計畫,這個資訊是不太被民眾知道的,這是我提出的第一個。
第二個,在今天的法案當中,我們就是要建構一個更健全的法制,包括我們的所有廠商等等,去年我已經在審預算的時候提案,如果我們的廠商能夠主動提供餐飲的熱量與營養的話,其實政府可以鼓勵他,讓更多人來做這件事情,所以我可以知道我吃到的東西含有什麼樣的成分,不管是熱量或營養素,這些都是好事,所以我希望用鼓勵代替懲罰,用引導的方式讓國民進入健康的狀態,這是我們立這個法最主要的目的,所以今天在這裡先用一個政策來跟次長就教。次長,我們都有被講過嘛,肥胖不應該是一個污名化的標籤,但我們確實可以更健康,這是政府應該要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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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必勝:這是應該要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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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巧慧:好,謝謝小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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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溫委員玉霞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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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7-26-13
speakers ["吳玉琴","蘇巧慧","王美惠","林淑芬","邱泰源","洪申翰","溫玉霞","賴惠員","王婉諭","莊競程","徐志榮","黃秀芳","張育美","林昶佐","林為洲","劉建國","陳靜敏","楊瓊瓔","楊曜"]
page_start 119
meetingDate ["2023-05-17"]
gazette_id 1125502
agenda_lcidc_ids ["1125502_00004"]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一)委員吳玉琴等19人擬具「職能治療師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莊競 程等21人擬具「職能治療師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時代力量黨團擬具「職能治療師 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吳玉琴等18人擬具「職能治療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案、(五)委員林為洲等17人擬具「職能治療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委員王美惠等25人 擬具「職能治療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職能治療師法部分條文 修正草案」案;二、審查(一)委員劉建國等18人擬具「營養及健康飲食促進法草案」案、(二)委 員吳玉琴等16人擬具「營養及健康飲食促進法草案」案、(三)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營養及健康 飲食促進法草案」案、(四)委員蘇巧慧等23人擬具「國民營養及健康飲食促進法草案」案、(五) 委員林為洲等17人擬具「營養及健康飲食促進法草案」案、(六)委員楊瓊瓔等17人擬具「營養及 健康飲食促進法草案」案、(七)委員張育美等17人擬具「國民營養及健康飲食促進法草案」案、 (八)委員邱泰源等19人擬具「國民營養及健康飲食促進法草案」案、(九)委員陳靜敏等18人擬具 「營養及健康飲食促進法草案」案、(十)委員林淑芬等19人擬具「營養及健康飲食促進法草案」 案
agenda_id 1125502_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