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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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12時51分)署長好,剛才討論解凍案與臨時提案的時候,其實大家都大致上提過問題了,我就不再做過多仔細說明。我的主要問題還是來自足協欠款與財務狀況,不論是公開還是私下在辦公室討論時,其實我都提過非常多次。我們知道目前地方與體育署都挹注了相當資源,足協也開始逐步還款,包括部分裁判費用也發下來了。我們也看到足協最近動作頻繁,男足甚至請來外籍教練懷特,可以說是重金禮聘,所以我們相信這相對代表足協的資金愈來愈穩健,而且有其他資金進場。
在這樣的情況下,我認為足協的財務困境不應該影響到選手的權益與年度計畫,但在女足方面,現在收到來函,告知他們女足選手的出場費、集訓費和代課費用居然到現在還沒給。剛才署長承諾應該會儘快協助,也希望不要影響到這些人、也就是女足權益,在這樣的情況下,我想請教到底什麼時候能夠讓這樣的事情─尤其是影響裁判費、集訓費或代課費的情況不再一再出現?如何處理?所以我想請教兩件事,第一,對於女足選手的出場費、集訓費與代課費用,體育署什麼時候能夠協助,讓他們領得到?第二,假設未來這種事件再度發生,難道只能一件個案、一件個案在這裡質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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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教育部體育署鄭署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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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我剛才其實已經開始詢問,也拿到足球協會給我的大致名單,其實我在年初─當時我還是兼任足協秘書長,就已經向國訓中心請求代課、職務派代的經費,當時他們也承諾協助。根據我剛剛拿到的數據,基本上主要有3位選手。對於其中一位選手,國訓在審核時給予至少50%補助,至於另外50%沒有補助的原因,我可能要回去後再進一步了解。第二位選手其實是長期選手,由於他是代理老師,所以對於他提出職務派代,國訓基本上認為不合理,所以沒有給他補助。第三位選手提出的金額其實滿高的,不過重點是他沒有任何單據證明有這樣的需求,所以國訓中心目前也沒有處理。針對這部分,我回去以後會再進行了解。
足球協會從王理事長接任到現在,已經陸續還款大概六百多萬元的費用,所以其實是持續進行當中。以上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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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能不能在1個月內了解一下我剛才談的出場費、集訓費與剛才署長已經報告過的代課費用,甚至還有一位是尚有50%沒付款,但不知道原因,這部分能不能在1個月內比較清楚地協助他們?如果是不能處理或不能撥付的情況,是基於什麼原因,也請給我一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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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這部分我們會持續了解。在出場費方面,剛剛其實也有委員提到,女足工會接下來要與足球協會針對協議做協商,這部分我剛剛已轉達給足球協會,我們也會盡力協助。至於協商內容,我們還是得適度尊重足球協會啦!畢竟不只是女足選手,男足選手的出場費也是一樣的,以過去的出訪費而言,一個人一場賽事要4萬5,000元,對足協來講,當然沒辦法做這樣的協助。但這部分還有討論空間,我們會持續與足球協會討論。是否能請委員給我們3個月的時間,讓我們就這部分做出比較明確的方案?因為賽事才剛開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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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逐步處理好不好?就分階段處理。針對剛才提到、您會先了解這幾位選手出場費這部分,答案是否能在兩周內給我?至於其他長期問題,例如賽事進行的出場費用等規劃期限請在3個月內分階段提出,因為比較具體的事項其實應該儘快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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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好,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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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另一個部分也一樣,我之前就質詢過,對於這些財務盤點計畫,體育署應該協助處理,當時體育署也表示在3月28日之後兩周內會回復。而現在已經5月中、接近5月底,我想請教,這項盤整計畫或說明什麼時候能夠提供給本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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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其實協會已在陸續處理,也透過體育署補助,第一場國際賽事會在6月進行。經過這樣的國際賽事之後,他們才會知道目前的社會招募能力能夠好到什麼程度。所以在我們就賽事上給予協助,他們也對自身向社會募款的能力有一定了解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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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有一定水準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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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才知道怎麼做出財務期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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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相關資料是不是能夠提供給我?因為時間有限。我想,既然已經有前期的初步規劃,而且比較明確─剛才署長回覆得其實滿明確的,那是否應該就這些資訊回覆給本辦公室,而不是不回覆,非得等到我來質詢才能得到資料?我覺得這才是爭議。不是每一次都必須是我到這裡才有機會得到回覆,你們當時承諾兩周內要回覆,即使兩周內做不到,到現在其實已經有了,就應該回覆給我,而不是得透過質詢才有辦法得到這樣的說明,我覺得這是不太正確的做法,我還是希望署長正式地把資訊回函給我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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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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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接下來要請教的是今天引起一些爭議的問題,就是體育署輔導國家選手擔任半導體技術員。這裡面的爭議其實有滿多點,我們當然希望能夠媒合,可是媒合他們到半導體業做技術員其實讓大家很難理解,包括我們認為體育署應該思考的是如何提供好的體育產業環境,又或者是如果要媒合到其他領域,是不是應該適才適性、廣開不同產業機會?如今除了限制在半導體業之外,我們還看到職缺是技術員。就我們所看到現在所開出來的條件─其實這些技術員的徵才訊息在網路上查得到,要求大概都是高中以上,但體育署對媒合對象則要求大學畢業且曾擔任國家代表隊或參加全國性運動大會,顯然比業界原本對同樣技術員職缺已開出的高中學歷需求高出非常多,讓大家非常難以理解。我想請教,到底體育署開出這樣的媒合條件是基於哪一樣評估,以及為什麼選擇技術員以及半導體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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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剛才其他委員也問過,我的回答也跟剛剛一樣。我個人認為行行出狀元,每一個行業各有其專業知識,不能因為某行業可能被外界認為技術性不夠高,就不尊重其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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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所以應該廣納不同產業啊!我也特別提到這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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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沒有錯,現在只是先導計畫,先導計畫的意思就代表不是只有一種行業而已,而是以這個行業試辦。就行業別來講,與其說讓運動員忽略其專業、跨到半導體業,其實應該說半導體業看上的是運動員的持續性、抗壓性以及團體合作這部分,這些都是運動員的個人特質,而半導體業認為他們有這樣潛力。就好比我們如果把選手都轉介從軍、引入國軍,國軍也是任何人都可以直接進去,但是特質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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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但我也想請教,這樣的轉介可以提供的是什麼?其實我們知道半導體業界現在缺乏技術員的情況,有非常多缺額希望補足,所以求職者本來就可以申請這樣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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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但是這項計畫是兩年的職業培訓,不只先聘、先給薪水,除此之外,還做一系列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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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所謂的先聘與先給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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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先給薪水就代表不是實習生或沒有薪水,而是真正有正職的。我們也在選手無後顧之憂的情況下給予所有職業訓練,他們在兩年之內經過類似技職的學習、成長之後,後續會更能夠進入狀況,讓他們快速成為主管、達到升遷,這是我們的最終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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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意思是會先訓練兩年,之後才正式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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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不是,已經就職了。職等目前是技術員沒有錯,但我們希望他們在兩年之後可以成為初級工程師與小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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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但原本在業界或企業裡就會提供這樣的培訓機會,跟這種升遷管道差異在哪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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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如果有其他產業願意提供這樣的協助,我們當然樂於協助,而且未來的薪資成長性應該也相當不錯,有其潛力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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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我想理解的是,運動員進入這個工作,經過兩年的再進修以及培訓之後,有可能往上升遷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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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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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但在很多業界、很多企業裡其實原本就有這樣的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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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那多多益善,我們歡迎大家一起來提供運動員更多元的就職管道,我們也都願意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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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所以體育署只是把這些缺開出來,讓大家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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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對,這是其中一項計畫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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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培養過程其實仍然回到該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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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對不起,您指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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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我剛才提到的是,每一位技術員、不論是否為體育選手,進入公司之後,其實都可能有這樣的升遷管道或培力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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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但是我們的計畫提供兩年紮實訓練為其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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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所以這項兩年計畫是由你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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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我們透過學界18所大學攜手合作,這部分比起其他只是單純提供求職還要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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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所以你剛才是提到運動員進入企業之後,兩年培訓計畫與課程是由體育署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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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目前是由高雄大學協助執行,已經攜手18所大學院校,而且目前還在增加當中,我們希望讓效益達到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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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好,那我稍微了解了。我希望的還是要包含各種行業,當然我覺得不該分職業,各種產業都很需要人才,所以真的不該限制在半導體產業,而是應該廣納。同時,在他們的體育專業大家有目共睹的情況下,我還是很希望他們投入體育產業的發展或投入體育的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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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這一定會持續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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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我之前曾經提到工會與聯盟合辦的職棒退役人才媒合平臺,其實立意良善,而且是更具吸引力的,當時體育署也表示會增加到其他運動項目。那我想知道,增加到其他運動項目這件事現在進行到哪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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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我們目前還在協助。但說實在的,半導體業很棒的是願意先拿出薪水、用正職的方式聘請,這部分其實是非常好的示範,我們希望藉由這樣的先導計畫推廣到其他產業。這項先導計畫目前是第一期,我們希望協助35位選手,目前已經有55位報名,其中不只是棒球選手,還有很多各運動種類的選手,所以我們希望這是好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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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所以剛才提到學歷資格等差異都是針對這批選手特別要求,因為希望他們成為優秀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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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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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了解,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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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李委員德維、羅委員明才及高委員嘉瑜均不在場。
本日登記發言委員皆已發言完畢,陳委員靜敏與楊委員瓊瓔提出書面質詢。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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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7-22-16
speakers ["范雲","鄭正鈐","陳培瑜","陳秀寳","林宜瑾","萬美玲","張廖萬堅","黃國書","吳思瑤","鄭麗文","張其祿","王美惠","鄭天財Sra Kacaw","廖國棟Sufin‧Siluko","陳椒華","王鴻薇","高金素梅","王婉諭","陳靜敏","楊瓊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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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3-05-17"]
gazette_id 1125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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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邀請教育部部長潘文忠、衛生福利部政務次長李麗芬列席就「如何強化友善校園,織起社會 安全網,守護『兒少照顧者』權益」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二、處理或審查112年度中央政 府總預算有關教育部主管預算解凍案19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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