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lineno: 270
發言片段: 0 |
---|
黃委員國書:(10時6分)院長好。3月中研院院士王明珂到北京大學任教,大家都在質疑此事有沒有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陸委會說,這恐怕要主管機關認定,而主管機關就是中研院,因此請教院長,就你的認知,此事有無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
發言片段: 1 |
主席:請中研院廖院長說明。 |
發言片段: 2 |
廖院長俊智:我請人事主任回答。 |
發言片段: 3 |
主席:請中研院人事室周主任說明。 |
發言片段: 4 |
周主任佩芳:委員好,針對委員詢問王院士到大陸任教的問題,因為他是退休之後才到大陸去任教的…… |
發言片段: 5 |
黃委員國書:我瞭解,但他現在有沒有院士的身分? |
發言片段: 6 |
周主任佩芳:有,院士不是本院的專任職務。 |
發言片段: 7 |
黃委員國書:我知道,這是一種身分不是職務。 |
發言片段: 8 |
周主任佩芳:對,而且據我們瞭解,他是以客座教授的身分到大陸去任教的。 |
發言片段: 9 |
黃委員國書:客座教授嗎? |
發言片段: 10 |
周主任佩芳:對。 |
發言片段: 11 |
黃委員國書:我想請問一下,有沒有經過跟中研院申請?因為他退休了,所以也沒有必要申請,是不是? |
發言片段: 12 |
周主任佩芳:因為他是單純的研究人員,他之前的業務沒有涉及國家安全機密的業務。 |
發言片段: 13 |
黃委員國書:他沒有涉及國家安全機密核心關鍵技術等等業務。 |
發言片段: 14 |
周主任佩芳:是。 |
發言片段: 15 |
黃委員國書:所以應該是沒有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
發言片段: 16 |
周主任佩芳:是。 |
發言片段: 17 |
黃委員國書:好,感謝你的回答。我想請院長要注意這個情勢,現在中研院的研究員大概400個,近十年來退休跟離職的人數是260個,其中離職的有26個,針對這些退休跟離職者何去何從,他們退休之後去做了哪些事情,或者說離職者的下一個工作是什麼,中研院可能都沒有掌握,是不是? |
發言片段: 18 |
廖院長俊智:我們有抱著關心他未來發展的態度,跟離職人員保持聯絡,不能說有掌握,但是我們知道的,我們會記錄下來。 |
發言片段: 19 |
黃委員國書:當然離職跟退休之後,他們離開了公職,有另外人生的規劃,這個我們都尊重,這沒有問題,我想要提醒的是,現在我們有國家核心關鍵技術認定辦法,我想請問副主委,中研院是不是受到規範的機關? |
發言片段: 20 |
主席:請國科會陳副主任委員說明。 |
發言片段: 21 |
陳副主任委員宗權:將來會認定哪些技術是國家關鍵技術…… |
發言片段: 22 |
黃委員國書:像國科會一定是要被規範的機關,對不對? |
發言片段: 23 |
陳副主任委員宗權:我們是針對技術,只要所有公私部門的核心關鍵技術都會被規定。 |
發言片段: 24 |
黃委員國書:中研院裡有非常多研究的量能,它是核心關鍵技術。國家核心關鍵技術認定辦法第九條規定,進行科學技術研究發展之政府機關及公立研究機關,應設專責單位或置專人定期盤點可能之關鍵技術項目。這個辦法剛剛出來了,寫得很清楚,按照該辦法第九條,中研院是不是公立的研究機關? |
發言片段: 25 |
陳副主任委員宗權:是。 |
發言片段: 26 |
黃委員國書:已經寫得這麼清楚了,所以中研院當然是要受規範的機關嘛!這個當然是啊!所以我現在要提醒廖院長,因為這個辦法才剛剛出來,中研院是我們核心關鍵技術要受規範的機關,不只是這個樣子,受規範的機關要做哪一些事情?必須去盤點可能要提報的關鍵技術,我想請問中研院,你們預計會有多少技術可能要提報?會向關鍵技術審議會提報嗎?我們有組一個關鍵技術審議委員會,這個主管單位當然是國科會,國科會他們都很清楚,這個辦法剛上路,很清楚的,中研院是受規範的機關,受規範的機關要去盤點在中研院裡所研究的範圍有哪一些是關鍵技術,所以中研院要密切注意這個問題。 |
發言片段: 27 |
廖院長俊智:謝謝委員提醒,這個才剛開始,我們院裡面也有在討論哪些是屬於政府定義的關鍵技術,我們會做一個盤點、討論,詳細規劃請邱處長來做說明。 |
發言片段: 28 |
黃委員國書:處長,你知道這個事情吧? |
發言片段: 29 |
主席:請中研院智財技轉處邱處長說明。 |
發言片段: 30 |
邱處長文聰:是,關鍵技術的管制大概分兩個部分,一個是人員的管制,即執行這些技術的相關人員應該受到管制,另外一個部分是,這個技術本身會受到營業秘密上的一些保護,所以我們在技術移轉上面也會進行一些管控。 |
發言片段: 31 |
黃委員國書:非常感謝,中研院當然也必須要配合我們國家的政策,絕對會受到這些關鍵技術的規範,因為王明珂教授的領域是歷史人類學,所以還不是這個範圍,但是你們有260個離職跟退休的研究員或院士,他們也有可能事涉這些機敏業務,所以這個部分你們可能也要建立一套相關因應的know-how,這是提醒你們。 |
發言片段: 32 |
廖院長俊智:謝謝。 |
發言片段: 33 |
黃委員國書:因為這個辦法剛上路。 |
再來,中研院被片面終止中國期刊數據庫的服務,中研院在今年3月被中國期刊CNKI數據庫全面停止服務,對中研院會不會有衝擊、有影響?當然會有,他們片面把中研院列為終止服務對象的原因為何我們也不知道,反正就因此而停擺,他們認為因為中研院有非常多機敏的業務,所以他們認為中研院是一個機敏的單位,然後中研院去做了什麼事情?中研院被終止服務了,中研院就去拜託他們的代理商──北京同方知網公司,說可不可以幫我們協調爭取去除機敏單位類別,結果到現在沒有下文。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說,你覺得有可能嗎?你們去爭取不要把中研院列為機敏單位,對岸的CNKI就會聽你們的,不列為機敏單位,可能嗎?到現在什麼消息都沒有,我跟你保證,你們怎麼樣去協調、爭取都沒有用。再者,我們為什麼要去跟他們協調、爭取呢?為什麼?我們要想辦法建立起一套我們自己的因應對策嘛!現在的大學其實都還可以用,我們不需要這樣求人家,是不是?這個問題誰要回答? |
發言片段: 34 |
主席:請中研院學諮會呂副執行秘書說明。 |
發言片段: 35 |
呂副執行秘書妙芬:的確,我們現在也跟大學合作,也是利用大學的資料庫。 |
發言片段: 36 |
黃委員國書:對啊! |
發言片段: 37 |
呂副執行秘書妙芬:但是當時我們是站在學術單位的立場,基於學術研究的必要性、需要性,我們先請代理商爭取說明這個資料庫主要是用於學術研究,我們的時程是在6月中旬之前,如果都沒有得到進一步的回復,我們將會透過代理商去處理履約爭議的事件。 |
發言片段: 38 |
黃委員國書:對,現在還有履約爭議,爭議就在於我們如何去跟對岸證明你們不是他們認定的機敏單位?你要用什麼方式去證明?不然人家怎麼認定?只是去拜託人家,說你們不是?你總是要有一個說法,讓他們來認定我們不是機敏單位,而且還是要透過第三方北京同方知網公司。 |
發言片段: 39 |
呂副執行秘書妙芬:透過代理商…… |
發言片段: 40 |
黃委員國書:對啦!代理商嘛! |
發言片段: 41 |
呂副執行秘書妙芬:到6月的時候,我們有進一步比較明確在法律上的作法,但是就還有一點時間…… |
發言片段: 42 |
黃委員國書:中研院是國家最重要的研究機構,怎麼會這樣唉聲嘆氣的去求他們、拜託他們不要把我們認定是機敏機關,人家就會認定我們不是機敏機關嗎? |
發言片段: 43 |
呂副執行秘書妙芬:我想應該不是用「求」,而是我們表明我們是一個研究單位,我們在過去使用這些研究的資訊也就是為了研究的目的。 |
發言片段: 44 |
黃委員國書:好,感謝說明,感謝廖院長。 |
發言片段: 45 |
主席:在林委員宜瑾發言完畢後,休息5分鐘。 |
請高金委員素梅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 102 |
---|---|
meet_id | 委員會-10-7-22-17 |
speakers | ["范雲","蘇巧慧","鄭正鈐","陳秀寳","張廖萬堅","吳思瑤","黃國書","高金素梅","張其祿","林宜瑾","鄭麗文","萬美玲","陳培瑜","鍾佳濱","陳椒華","陳靜敏"] |
page_start | 45 |
meetingDate | ["2023-05-18"] |
gazette_id | 1125801 |
agenda_lcidc_ids | ["1125801_00003"]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邀請中央研究院院長廖俊智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二、審查 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 算有關中央研究院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4案;三、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太空發展法 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太空發展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 委員萬美玲等19人擬具「太空發展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謝衣鳯等19人擬具「太 空發展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陳明文等20人擬具「太空發展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六)委員陳秀寳等21人擬具「太空發展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委員張廖萬堅 等17人擬具「太空發展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太空發展法第二條 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委員吳思瑤等17人擬具「太空發展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委 員林宜瑾等21人擬具「太空發展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委員賴品妤等17人擬具「太 空發展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委員蘇巧慧等32人擬具「太空發展法部分條文修正草 案」案、( 十三) 委員萬美玲等16 人擬具「太空發展法增訂第十八條之一及第十八條之二條文草 案」案、(十四)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太空發展法第十八條之一、第十八條之二及第二十二條條 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第三十一條之一、第三十 一條之二及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第三 十一條之一、第三十一條之二及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agenda_id | 1125801_00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