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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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11時57分)這一次人口販運防制法的修法,其實民間團體尤其是民間人口販運防制聯盟已經推了十幾年,一直在倡議,本席也經過了第9屆、第10屆的提案,終於在今天能夠三讀修正通過,真的要特別謝謝莊瑞雄召委排審,讓這一次人口販運防制法可以順利地來進行二讀、三讀。
參照過去聯合國勞工組織的研究,我們原來以為被害人大多是貧窮邊緣或受歧視或難民等處境,但經過2022年爆發的柬埔寨詐騙案,讓我們更意識到不是只有處在脆弱處境的人會受人口販運,反而欠缺危險意識及犯罪知識可能是更根本的問題。所以這一次修法也彌補了原來法令不足的部分,特別完備對幫助犯的處罰,也完備了洩漏被害人資訊的公務人員或其他相關人員的處罰,並加重罰則來彌補刑責過輕的問題。本席有幾個重要的條文也入法了,一個是新增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從業人員的通報義務,另外也新增了人口販運被害人於偵查或審理中陪同在場人員的資格和限制;新增疑似人口販運被害人提前獲得安置保護的規定;新增保護處遇,讓被害人得以選擇安置的方式,並且也給被害人租屋的補助,這個部分我們都有大幅的進步。這次的修法,也為國人未來遠赴東南亞國家遭受販運案件提出打擊的對策,我們也希望能夠在國際人口販運的部分,一起來保護我們國人跟移工,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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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邱委員臣遠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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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0-7-12
speakers ["蔡其昌","李德維","江永昌","吳玉琴","邱臣遠","陳琬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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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3-05-19"]
gazette_id 1125301
agenda_lcidc_ids ["1125301_00002","1125301_00003","1125301_00004"]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12次會議紀錄
content 人口販運防制法修正條文─ 完成三讀─
agenda_id 1125301_0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