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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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委員永昌:(12時15分)主席、與會各位同仁。這次洗錢防制法修正增加了提供及收集人頭帳戶的罪責,然而在阻止詐騙上,我認為最重要的事情是要進一步的攔阻詐騙金流的發生,所以我也針對洗錢防制法第十五條之二提出修正動議,增訂規定要求銀行必須要針對那些已經發現的人頭帳戶進行一定的管控,包括限制轉帳額度、限制約定轉帳功能,甚至嚴重的時候要關閉帳戶,以避免這些帳戶繼續淪為詐騙集團所用,這個動議獲得委員會審查同意採納以及今天的院會通過。
另外,本席的修正草案當中還有要增訂第七條之一,要求銀行不能只對已發現的人頭帳戶進行管控,而是要求銀行必須要貫徹平常客戶身分的確認作業,落實盡職審查,將所有潛藏的疑似人頭帳戶盡力找出來,並且管控這些帳戶,可惜這個提案這次沒有被一起排審。我認為詐騙不只是攔阻,更需要預防詐騙集團濫用金融體系,這個需要金融機構積極主動去查找這些可能會被詐騙集團利用的帳戶。在這次的修正當中我們處理了後端,也就是發現人頭帳戶後的處置,希望未來能夠儘快修法來處理前端,盡可能在發現人頭帳戶的時候有一些相關規定可以管控,因為對於詐騙案件的受害者而言,追回金流比抓到犯人更為要緊,卻也更為困難。洗錢防制法修正要達到的目的,除了處罰,也應該要能夠及早阻止金流,多一點找回詐騙款項的可能。以上,謝謝。
發言片段: 1
主席:報告院會,本日會議進行到此為止,5月23日(星期二)上午9時繼續開會,進行後續討論事項。現在休息。
休息(12時17分)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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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0-7-12
speakers ["蔡其昌","李德維","江永昌","吳玉琴","邱臣遠","陳琬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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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3-05-19"]
gazette_id 1125301
agenda_lcidc_ids ["1125301_00002","1125301_00003","1125301_00004"]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12次會議紀錄
content 人口販運防制法修正條文─ 完成三讀─
agenda_id 1125301_0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