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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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9時54分)我們今天談這個議題,大家會給出很多的意見,也希望大家可以帶回去把期程腳步加快一點。今天在談這個議題的時候,本席聽到這裡為止,不管對於我們準備要立法的期程,或者是到底新聞媒體分潤的方式,還是議價的過程、議價的結果,或者跟平臺之間有沒有做好一些調查等等,看起來都只有一些初步的進展。我覺得這個速度來講,真的是太慢了啦!尤其早上我聽次長提到數發部是不是主管機關是尊重行政院的判斷,這句話我聽了,真的也是丈二金剛摸不著頭腦袋,現在你們不就是主責機關了嗎?還在尊重什麼?可見你對於自己是不是主管機關還不是太確定,且對於自己是主管機關的這件事情,到底應該做哪些事?責任又在哪裡?可以扮演什麼角色?看起來也還不是那麼肯定。所以首先我想先問一下,次長對於整個媒體議價被賦予的工作任務,請簡答一下大概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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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數位部李次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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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次長懷仁:數位部目前在跨部會小組裡面被賦予的工作,大概是兩個角色,第一個,是跟數位平臺溝通的角色;第二個,是主責數位對話平臺以及跟公平會一起做各國立法法制研究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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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好,看起來就是做好研究之後,然後搭起這個平臺做溝通嘛。
好,接下來我請教一下文化部李靜慧次長,在整個媒體議價的過程當中,您這邊負責的工作任務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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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文化部李次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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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次長靜慧:我們目前就是負責整個平面媒體,譬如產業損失的調查,以及產業希望在媒體議價上面能夠採取什麼樣的一個立法態度,這方面資料的蒐集是由文化部來調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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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調查完了、蒐集完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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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次長靜慧:是的,都已經告一段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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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給了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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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次長靜慧:我們這個調查報告有公告,也在上次的臺大新聞所的年度平臺上面都有公開這樣的資訊,主要是立法的態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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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數發部也有這樣的資料?好。
接下來我想請教一下NCC黃主秘,您在媒體議價這個過程當中,被賦予的工作任務是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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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通傳會黃主任秘書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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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秘書文哲:同樣的,我們跟文化部的角色差不多,我們也協助調查整個產業的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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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您調查的方向是哪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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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秘書文哲:廣電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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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好,所以調查的資料也已經完整的出來了,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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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秘書文哲: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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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好。我要請教李次長,我想在NCC跟文化部的部分很清楚嘛!一個是平面媒體、一個是廣播電視媒體,他們幫您做完調查以後資料也都已經完整的出來了,可以供作數發部在未來要做這個任務的時候使用。其實我覺得NCC及文化部已經把相關資料提供給您,已經省去很多的事情,不過我覺得你們要再更積極一些啦!你現在必須知道自己是主責的單位,而不只是一個負責溝通的單位,我想這點要先釐清。
第二個,媒體在去年的10月時候,有詢問到唐鳳部長會用什麼方式來進行媒體議價,當時部長說得很清楚,我們是朝向強制議價、成立特別基金或者是用著作鄰接權這三種模式來做。你們早上有提到,目前已經進行了二輪,總共是6次的會議,但在這個會議當中有比較具體的結論出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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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次長懷仁:跟委員報告,第一個是剛剛在報告裡面及跟前面幾位委員說明,我們都有說明二輪6場對話裡面,大概確認雙方都認同媒體、特別是新聞媒體,是臺灣民主重要的角色跟發展的因素,這是第一個。第二個,是在這個過程裡面Google正式對外宣布會提供臺灣3年3億元,作為新聞產業、數位轉型跟製作更優質新聞內容的基金,這個部分是目前二輪6場達成的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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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第一點,有這個共識這件事情真的很形式化啦!第二點,我們說3億元3年算起來1年是1億,我請教次長知不知道,整個Google在臺灣1年的廣告收益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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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次長懷仁:委員,抱歉!這個數字我沒有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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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這個數字你沒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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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次長懷仁:我手邊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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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我想這樣子,我們根據相關的資料看起來,臺灣去年整個數位廣告市場達到544億,這當中Google跟Meta公司大概占了七成到八成,大概四百多億。如果就Google,假設我們說它占一半好了,其實也賺了200億啊!200億裡頭,其實就拿1億出來,所以剛才我們有委員說到公關費,我覺得如果用公關費來看真的都太少了,何況是用這樣的一個費用就是你們達成的共識,我真的覺得很離譜啦!再者,這樣的資料,而且你還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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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次長懷仁:我是說我手邊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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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你手邊沒有,你腦袋裡面也應該有了啦!這件事情你已經處理了這麼久,對不對?這是一個很基本的嘛!如果你腦子裡面連一個概念都沒有,你到底是怎麼去跟人家談的?我可以看得到,其實我覺得數發部在扮演這個角色上面,你還沒有辦法認知到自己就是一個主責單位,甚至沒有辦法認知到這個主責單位你要做的是哪些事情,所以我認為你們可能在積極度上面要更積極一些啦!
我們剛剛看到的就是,每年這樣的費用,說它是公關費嘛,其實我都覺得真的是太低了,低得有點離譜,按照這個數據來看。而1年1億,你現在也同意它1年1億,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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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次長懷仁:這個不是我們同不同意的問題,這個它自己可以決定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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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很好,也就是說你連同不同意它,我覺得我們對它來說是一點什麼權力都沒有啊!是不是?就是說它喊多少錢,我們就好像必須要接受,那我們只是聽它講一個結論出來,是這樣嗎?你有提出過要求嗎?還是你有提出過方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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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次長懷仁:委員,那是個對話平臺,我們是主持對話平臺,我們不是裡面談判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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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是嘛!所以你看,我們連強制性都沒有,我們只是主持了這個平臺、我們只是做溝通,對不對?所以今天才提到立法的重要嘛!我們才知道立法的重要啊!才不會讓你們覺得說我們去那邊無用武之地,只能溝通、只能聽聽它說,它提出來了,我們還沒辦法反駁。講難聽一點,只能道德勸說或是看看他們的心意,是這樣嗎?不能這樣子嘛!所以我覺得立法的腳步其實要再快一點。
再者,今天不管它拿出來的是3年3億,或者3年有更多,或是將來有一個數字出來了,是更符合我們的期待,那我請教一下,到時候這個基金是要怎麼分配,你們現在有概念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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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次長懷仁:因為這個是基金,他們會委託數位發展協會(DTA)跟四大產業公會共同來討論,包括分配的機制跟參與分配的申請流程,還有參與的所謂社會公正人士,這個部分我們會尊重他們跟四大產業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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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次長,大概是這樣子,你也只能轉述他們的想法跟轉述他們的作法,要不然就是尊重,只能這樣子。當然我覺得數發部在這個地方如果只是扮演這樣的角色,事實上視同沒有角色。我們面對這麼重要的一個事情,卻沒有一個真正有主責能力的主責機關,事實是這樣的。所以我想在加速立法的腳步這件事情上面,我們大家應該目標是要一致的,因為如果沒有立法,你們其實就是沒有很大的力量可以去做這件事情嘛!那我們都可以認同,我想3位都能夠認同,大家都可以認同,現在在臺灣其實媒體真的經營得很辛苦也很委屈,所以你看新聞是自己用這麼多的專業與精神跑出來的,廣告收益卻是別人收,這樣的一個新聞市場,我覺得是沒有辦法接受的。所以我們希望,今天數發部既然是主責機關,我們立法的腳步要能夠更加速一點,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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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次長懷仁:跟委員報告,我們是主責研究跟法律的部分,那是不是擔任以後的立法機關,這個我們還是尊重行政院跟大院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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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我希望除了尊重之外,你可以更強力的建議,好不好?不是只有尊重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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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次長懷仁:我們會跟行政院建議加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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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強力的建議啦!你們有多強烈的要求,我相信行政院就會去做一些採納,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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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次長懷仁:謝謝委員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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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萬委員美玲代):請鄭委員麗文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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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7-22-18
speakers ["張其祿","林宜瑾","黃國書","張廖萬堅","萬美玲","鄭麗文","吳思瑤","陳秀寳","范雲","游毓蘭","陳培瑜","林楚茵","邱顯智","鄭天財Sra Kacaw","王婉諭","陳靜敏","高金素梅","劉世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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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3-05-22"]
gazette_id 1125801
agenda_lcidc_ids ["1125801_00008"]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文化部、數位發展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及公平交易委員會列席就「如何建立合理良性的 數位平台與新聞媒體議價機制」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25801_0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