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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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11時8分)NCC黃主秘、數發部胡副署長。我想請教,如果在臉書上面發現有假冒名人的投資詐騙廣告,應該是要向NCC還是數發部來檢舉下架?大概要花多少時間才能夠完成下架?麻煩二位。知道嗎?不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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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通傳會黃主任秘書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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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秘書文哲:跟委員報告,我們目前有接受到這些假冒名人的詐騙廣告的話,因為主要是以投資為主,投資這一塊的話,我們大概都會轉給金管會,金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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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轉給金管會啊!但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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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秘書文哲:是,因為目前大概都是以投資詐騙為主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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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您是NCC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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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秘書文哲: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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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這個就有一點超乎我的想像了,因為事實上打詐綱領111年11月第8次分工會議的資料上面講主辦機關是NCC,協辦機關是數發部,這是羅政委主持的,是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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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秘書文哲: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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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今年3月9日講的是金管會可以聯合六個單位來建立政府通報下架機制,所以金管會也有角色,但是這一前一後,從去年11月到今年3月9日,到底是哪個單位負責的?你們馬上就說這是金管會的,投資的就到金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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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秘書文哲:不、不、不,跟委員報告,因為在網路上面其實網路只是一個媒介而已,它的內容是包羅萬象,目前上面的這些內容如果涉及到各部會,我們還是請各部會依照他們的主責來處理,如果不是,我們現在也在和Google、Meta這些數位平台要建立起一個快速聯繫的管道,請求他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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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臺灣的問題,其實我覺得很難過的就是臺灣不但是所謂的行人煉獄、交通不安全的國家,我們的資安更不安全,因為照你們這樣,我過去這3年來只要質詢到這個問題,我就看到各部會之間踢來踢去、踢來踢去,最後當然警察最好用,為什麼警察最好用?我來跟主秘報告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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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秘書文哲:不敢、不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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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我在5月12日禮拜五的晚上一下班7點多有人就送了個截圖給我,這是用蕭美琴的名義貼在臉書上的,剛剛一貼,我五湖四海的朋友們馬上就看到,然後就傳給我了,因為我現在變求助中心了,我一看到有蕭美琴,還有賴清德副總統,上面講他要幫助我們改善生活,免費加入學習。我一看當然知道這是詐騙的,你看左邊那個手機的截圖,因為我和警政署有一個聯繫的平台,那一天7點16分,我先傳過去,然後他們馬上就告訴我,他們會再請刑事局處理。我說這太囂張了吧!連駐美大使和副總統他都敢冒了,還有什麼不敢?後來他們來問我這是在哪裡?我說我不知道,然後慢慢再去找,因為我還要再去找那個週末晚上傳給我的那個朋友,要他再把連結給我,我沒有,但是到了7點55分警察告訴我,他找到連結了。一直到8點半我看到的時候,我再點上去看,找不到了!已經找不到,然後他們告訴我已經下架。這就是警察的效率!但是這是不是正常的SOP? |
我要講的是,其實陳鳳馨在3月31日到立法院來開記者會,我們陪他開記者會,很抱歉!不是開了記者會之後,他臉書的那個就會被下架,還會再加碼,因為王鴻薇委員說把他和陳鳳馨的再加上去來更增加這個廣告的可信度。4月10日于美人就告訴我們,對於假廣告、假帳號他不斷、不斷地反映,有沒有下架?如果蕭美琴的廣告1個小時之內可以下架,NCC以及數發部,剛剛我已經給你們看了,這個分工上面主辦機關是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協辦機關是數發部,麻煩你們提供讓所有被害人、名人被害人直接就可以跟你們登錄,然後請你們要比照警察的下架速度去跟Meta談,好不好?可不可以做得到?我已經把實例給你們了,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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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秘書文哲:當名人受到冒用照片的時候,過去是他必須自己跟派出所報案,有一個備案的通知之後,Facebook那邊才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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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我不希望是因為游毓蘭立委出面才有這個速度,更不希望是因為被冒用的人是蕭美琴跟賴清德才有這樣的速度,我希望中華民國每一個被冒用身分的人都可以受到平等的待遇,可以做得到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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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秘書文哲:是,名人的部分我們會積極來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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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提供我一個電話或者是一個專線、一個平台,可以做得到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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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秘書文哲:一般老百姓的部分還涉及到他自己要去主張,因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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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我的簡報還沒有換頁,麻煩你再看清楚,開記者會也沒用,向警察報案也沒用,阮慕驊講了多少次,也是沒有用的,只是因為他們不是賴清德、不是蕭美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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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可以具體回應游委員的要求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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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秘書文哲:就一般老百姓的部分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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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你先不要管什麼一般,你能不能具體回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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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我具體要求,請你們提供一個專線,他們可以做出這樣的訴求,你們也要給大家承諾,例如幾天之內,我剛剛講1小時,可能沒有辦法每個人都有這樣子的服務,但是4個小時可不可能?如果是警察,其實是半小時就下架,他們是7點55分才找到,可是8點36分我上網的時候已經找不到了,我這樣的要求不過分吧?召委,你覺得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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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你們就帶回去,能不能承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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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秘書文哲:我們帶回去研究,不過要跟委員報告,明明是我,但是別人也可以,因為想要惡搞,他也可以假冒我的名義說我是被冒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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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當然每一個人都有機會,所以麻煩NCC跟數發部會後一個月之內給我一個完整的報告,以及要給我們一個專線,讓全民可以投訴有門,不要每次都累死我老人家,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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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陳委員培瑜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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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7-22-18 |
speakers | ["張其祿","林宜瑾","黃國書","張廖萬堅","萬美玲","鄭麗文","吳思瑤","陳秀寳","范雲","游毓蘭","陳培瑜","林楚茵","邱顯智","鄭天財Sra Kacaw","王婉諭","陳靜敏","高金素梅","劉世芳"] |
page_start | 305 |
meetingDate | ["2023-05-22"] |
gazette_id | 1125801 |
agenda_lcidc_ids | ["1125801_00008"]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邀請文化部、數位發展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及公平交易委員會列席就「如何建立合理良性的 數位平台與新聞媒體議價機制」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
agenda_id | 1125801_000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