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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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12時7分)部長早。因為臺灣的國際環境特殊,所以我們的外交人員都非常非常辛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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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外交部吳部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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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部長釗燮: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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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我這次和游院長去美國,我感受到大家都非常努力,也非常打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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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部長釗燮:感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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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我們的駐外人員薪資以及約聘人員薪資似乎跟不太上當地的水準,因為我們需要把好的人才留住,我聽聞有些人其實做了滿久,對我們的領務也好,或者是對我們的外交事務都非常熟悉,結果因為其他地方有比較好的就業發展,所以他就離開了,不知道部長就這部分是不是可以有一個通盤的檢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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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部長釗燮:真的感謝委員照顧我們外交人員的薪資福利等等,甚至是我們在外面的雇員。在這方面,自從我到外交部之後,不管是子女的教育、房屋的津貼等等這方面,我們都有在做調整,甚至是雇員這部分也在做調整。畢竟我們的法規規定是很明確的,我們的彈性空間並沒有那麼大,所以這一直是我們外交部的一個困難所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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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因為這可能是長年以來的問題,不過隨著物價的波動,可能也必須要反映一下當地的薪資水準,否則的話我國的駐外處和其他當地企業或是機構比起來,就顯得很沒有競爭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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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部長釗燮:有時候我們還在感慨,人進來了,經過我們的訓練,訓練到好、有能力了,但就被挖走了,這對我們來講很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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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是,這就很可惜,也是國家的損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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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部長釗燮:我們還會持續做可能的調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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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好。 |
部長,我想跟你討論土耳其臺灣中心的違法勸募案,創辦人裘振宇先生上個月因為違反公益勸募條例,被衛福部依法認為這是一個違法勸募,大概將近1,700萬,依法要求退回捐款。外交部事實上也有補助土耳其臺灣中心,監察院在日前發了一個新聞稿說要去調查這個事情,也把外交部扯進來了,我們可以對照一下監察院和外交部在同一天的新聞稿,等於是監委認為本案集資將近1,700萬,是根據四方備忘錄(四方包含我國駐土耳其代表處),已獲得相關國際組織的支持等等,他們認為應依行政程序法第三條第三項第一款有關外交行為等等之規定,無需適用行政程序法。而外交部的新聞稿非常清楚,它是認為外交部及我國駐土耳其代表處從未涉入該兩單位(就是裘先生和臺灣中心)在臺募款相關事宜,與本部推動的相關外交工作並無直接關聯。 |
部長,就這個部分,想請教你的立場是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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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部長釗燮:我們的新聞稿裡面已經做過非常清楚的說明,他要去募款沒有來尋求我們的同意,甚至告知都沒有,所以我們外交部跟他的募款行為是八竿子打不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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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跟他的募款是八竿子打不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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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部長釗燮: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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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第二個,裡面提到所謂的四方合作備忘錄,跟勸募案有關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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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部長釗燮:沒有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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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一點關係都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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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部長釗燮:一點關係都沒有。我也利用這個機會跟委員說明一下,我們駐土耳其代表處和當地的雷伊漢勒市政府,還有世界公民中心、臺灣世界公民中心學會有簽了一個合作備忘錄,那是要用補助的方式,由臺灣外交部補助他們在世界公民中心修了4個工作坊,就是這樣子而已。但是很遺憾的,第一次補助、第二次補助之後,他們沒有辦法核銷;也就是說,他們沒有辦法完工,也沒有辦法完成執行,所以到目前為止,我們都還在等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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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瞭解。部長,你的說法、你的說明,事實上是和衛福部的調查相符合,我在接到這個陳情之後有向衛福部、外交部確認過,外交部的立場針對的是補助,而不是勸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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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部長釗燮: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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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和他們在臺灣募款是沒有關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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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部長釗燮: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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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衛福部的調查非常清楚,這個案件募資契約竟然變更了3次,甚至第三次是在整個募資都結束之後,竟然主體變成外國的政府單位,然後它再把包含外交部在內的四方協議的說法納進來。事實上剛剛部長的說法非常清楚,所謂的四方協議和這個募資一點關係都沒有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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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部長釗燮:沒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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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我必須要強調的是對於監委所發的新聞稿,我自己真的覺得非常疑惑,也非常納悶,因為它首先說的是本件募集資案是根據四方備忘錄,但外交部就已經說不是根據四方備忘錄了,另外一個就是這個募資案在發起之後,根據衛福部的調查,最後竟然在1,700萬裡面有三百多萬是流到裘振宇先生個人的海外帳戶裡面,這再怎麼說都說不過去,怎麼會一個向公眾募資的募資案,到最後放到自己的海外帳戶裡面?而且也不是約定的帳戶。我是非常肯定外交部在5月17日於監委的新聞稿之後立刻發文澄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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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部長釗燮:若有涉及任何外交部名譽的事情,我們都要澄清,在5月18日的時候監察委員也有找我們同仁去,他們說明臺灣中心這是一個外交行為,所以外交部是有責任繼續處理的,也就是我們繼續補助。我們外交部這邊在前一個案子還沒有核銷之前,依法我們是沒有辦法再作任何補助,不管是有什麼樣的壓力,我們都沒有辦法做違法的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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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邱委員,你的時間超過很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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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好。最後,剛剛部長也有提到,臺灣中心不交展延的申請,因為涉及的是補助,接下來外交部該如何處理?因為這變成你們一直要求他們應該要展延等等之類,但他們卻不願意提交進度報告及加速工程履約進度等等,你們也都沒有獲得中心的正面回應,你們說外交部感到遺憾和不解,之後要怎麼處理這個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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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部長釗燮:我們現在是讓他們展延到今年8月執行完畢,在這個過程當中,我們會持續催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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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請外交部在1個月內就土耳其臺灣中心履約情形提出書面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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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部長釗燮:好,沒有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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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主席,不好意思,再1分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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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不行,你已經超過很久了,你下次再問好了,不好意思。 |
剛剛邱委員問了一個問題,主席這邊補充一下,其實這件事情涉及到勸募條例的相關規定,勸募條例第八條,有關於援外或國際人道救援之勸募是可以的。另外,對於勸募後續的管理,我建議以後外交部和衛福部只要是針對援外的事項申請勸募時,主管單位是不是應該要由外交部同意?如此就可以避免這樣的爭議,因為現在是衛福部主管,但是這個錢到海外之後怎麼用,沒有人知道,事實上只有外交部有能力查核,而且也只有外交部才有能力知道勸募到海外的行為,是真的在做那件事情還是沒有做那件事情,這部分給外交部作參考,反正剛才邱委員有要求你們提書面報告,那就把這個內容一併列在報告中回復,以上,謝謝。 |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陳委員椒華、何委員欣純、張委員其祿、賴委員士葆及王委員鴻薇均不在場。 |
已登記質詢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 |
本日會議有廖婉汝委員、張其祿委員及馬文君委員提出書面質詢,請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請相關機關以書面於2週內回復。本日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補充資料者,也請相關單位以書面於2週內提供,但外交部另有承諾時間者,以外交部承諾時間為主。 |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 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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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7-35-20 |
speakers | ["蔡適應","林昶佐","邱臣遠","吳斯懷","劉世芳","江啟臣","林靜儀","陳以信","王定宇","趙天麟","羅致政","何志偉","李貴敏","溫玉霞","邱顯智","廖婉汝","張其祿","馬文君"] |
page_start | 245 |
meetingDate | ["2023-05-22"] |
gazette_id | 1125801 |
agenda_lcidc_ids | ["1125801_00007"]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20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邀請外交部部長吳釗燮、經濟部次長、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副總談判代表報告「俄烏戰爭 爆發迄今台歐關係發展挑戰與契機」,並備質詢;二、審查及處理院會交付 112年度中央政府總 預算決議,外交部主管預算凍結案等27案;三、處理院會交付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國 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預算凍結案等2案 |
agenda_id | 1125801_00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