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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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臣遠:(9時32分)主席、本院同仁及全體國人大家好。很高興軍人撫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三讀通過,為了強化戰力,讓人無後顧之憂,今天軍人撫卹條例的修正,明定亡故官兵遺有未成年子女者,每人每月加發撫卹金至成年,其金額比照國民年金法規定的老年基本保證年金給與標準,以加強國軍遺族照護作為,可以說是完備軍人撫卹制度的重要修正。
也感謝朝野委員在委員會中取得共識,依照本黨團提案版本,修正第十三條第四項規定,讓91年以前亡故官兵遺族之年撫金可以提升到上士二級與91年以後亡故官兵標準相同,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突破。
台灣民眾黨黨團鑑於目前軍人撫卹條例對於軍人死亡後年撫金的發放標準,是依照各軍人亡故時適用之當時軍人撫卹條例標準發給,未跟隨時代及物價水平變動而調整,致使民國91年修正公布前的亡故官兵遺族,分別只能受領下士一級基數每年7萬7,490元或四級基數每年13萬4,400元的低微年撫金,無法達到照顧遺族及其未成年子女之目的。因此提出修正,未來條文施行後,遺族所領年撫金標準一律相同,而未達志願役上士二級給與金額者,也得就其差額發給年撫金。
希望國防部在三讀後6個月內完成「軍人因作戰、演習訓練或搶救災害死亡者,每一未成年子女每月再加發撫卹金給與標準」,並經行政院核定後,儘快實施。謝謝大家。
發言片段: 1
主席:請溫委員玉霞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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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0-7-12
speakers ["蔡其昌","邱臣遠","溫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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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3-05-23"]
gazette_id 1125302
agenda_lcidc_ids ["1125302_00002","1125302_00003","1125302_00004"]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12次會議紀錄
content 討論事項 軍人撫卹條例修正第十三條、第二十一條及第四十條條文─ 完成三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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