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lineno: 281
發言片段: 0 |
---|
吳委員怡玎:(9時30分)秘書長,我想請教一下,即便今天是最後一天,不過你在這邊說的任何建議,我想不管之後是誰都會很願意採納。我們知道家事事件法已經上路快11年了,現在涉及親子的案件,從調查到訴訟定讞少則1年,多則3到4年,我們知道許多民事、刑事案件的審判過程都非常冗長,但是家事事件很多時候牽扯到的是未成年的子女,老實說我看到這個時間,我都覺得很多可能都從未成年變成年了。但是今天審的法案,我們知道一個小朋友他最後誤入歧途,其實很大的原因跟他的家庭也有關係,當他的家庭出狀況的時候,我們要趕快幫他找解決的方法,所以,老實說我認為這類案件處理的速度有必要加快。但是,我們再來看一下,處理的速度要加快很簡單,就是要人夠多。我知道現在法官的工作量非常大,法院其他相關的書記官也好,其他相關的人員工作量都非常大,所以司法院這邊一直在爭取員額。但是我們看到2021年全臺灣的家事法官只有141人,1年臺灣大概有5萬個離婚的案子,其中大概有5萬1,000個未成年的子女,當然不是所有的離婚事件都要走到法庭,但是當他們需要的時候,這個比例其實是很懸殊的;我們再來看家調官的人力更誇張,從2019年就只有49個人,到現在都沒有增加過。我們知道你不能隨便擴編,每次司法院拿了員額,就是各個法庭來看怎麼分配,對不對?在法官會議裡面投票表決,不論少年及家事法庭的家事官怎麼舉,他都舉不贏別人,所以他最後分配到的人,無論法官也好,書記官也好,法官助理也好,都是最少的,甚至沒有,這部分有沒有解決的方法? |
發言片段: 1 |
主席:請司法院林秘書長說明。 |
發言片段: 2 |
林秘書長輝煌:委員好。我跟委員報告,委員相當了解我們法院的狀況,也瞭解我們的困難,事實上真的家事案件一進到法庭來,大部分的案件都非常的糾葛,我們的人力也都顯得不足。當然,不管家事法庭開庭或不開庭,在處理的過程中大多充滿負面情緒,一個案子還能一直生案子出來,就是糾紛不斷就對了。當然我們也希望增人,尤其是我們的少年法庭跟家事法庭,委員提到的家事調查官,我們確實是不夠的。我們不只是家事調查官不夠,我禮拜一在這裡也有講,不包括舊的案件在內,我們36所法院新收案件從民國108年的327萬件一直到111年就增加到357萬9,000多件,也就是在3年間就增加了十分之一,這真的是很恐怖,我們人力的增加遠遠跟不上,因此不只是家事調查官不足,我們其他各類的人員都不足。 |
發言片段: 3 |
吳委員怡玎:我知道你們整個法院的人力都不足,但是就像你講的,整個法院的案件變多了,我們臺灣離婚案件在過去10年大概都是在5萬件上下,其實沒有太大的差距,所以應該是說一開始的分配就不夠,我們可以想像,等於是平均每1,000個離婚的家庭只分配到1個家事調查官,家事調查官要做的事情真的很多,他要去拜訪爸爸家、媽媽家,拜訪小孩,小孩不一定是在爸爸、媽媽那邊,也有可能是在阿公、阿嬤那裡,每一次的拜訪有可能還要跨縣市,拜訪完還要寫報告,還要去做相關的調查,就像你講的,真的非常複雜,這不像是一般的民事、刑事案件,可能證據確定就結案,而且它可能牽涉到很多心理層面的問題,因為有些比較小的小孩可能也不會表達,所以這真的是非常的複雜。 |
我要講的就是,我覺得從一開始成立家事調查官以來,員額一直都不夠,我們可以看到過去10年來離婚案件的數字其實沒有增加太多,上下的波動沒有太大,但是以這個比例來說真的是太懸殊。我舉一個苗栗的例子,這個家事法官說他每個月結案近百件,未能結案的就超過200件,這完全會影響審判的結果,這不是公不公平的問題而已,像民事案件可能是審判的結果公不公平而已,可是這會影響到一個孩子的成長,這個轉折點可能對他整個人生影響很大,如果可以很快地解決,讓他能夠很快的被安頓好,我覺得這對他之後整個生活的影響會很大,也比較不會造成一些問題而演變成社會事件。現在整個法院當然人力資源不夠,但是就像我們從政有婦女保障名額,在每次法官會議投票決定哪個法院、哪個法庭拿到比較多人力資源的時候,因為他們現在是舉手、舉腳都不夠,可不可以給他們多一點權重,可以嗎? |
發言片段: 4 |
林秘書長輝煌:跟委員報告,沒有問題,我們最近在做第二波,也就是接下來的3年期人力規劃,我們這3年期的人力規劃大概可能就會把我們所剩的員額全部用掉了。我們能分配給家調官的部分,我們就儘量做,不過還是遠遠不及我們的需求,很簡單,我在幾天前就找在我隔壁的謝廳長來,我跟他說:「我會補給你幾個家調官,你看一看。」他看了一直搖頭,痛到快要流淚。 |
發言片段: 5 |
吳委員怡玎:謝謝,我們從2019年的49人到現在…… |
發言片段: 6 |
林秘書長輝煌:然後他跟我說不夠,我說我也知道不夠,但是請你告訴我,你是要我裁法官還是要我裁書記官?委員,你有聽懂我的意思嗎?也就是說,當我把家調官補足了,我的法官就遠遠的不足,非常的不足,或是我把家調官補足了,我們的書記官就遠遠的不足而變成要血汗。 |
發言片段: 7 |
吳委員怡玎:秘書長,我知道,資源絕對是不夠的,資源是有限的,但是我只是提出這個要求,因為我覺得這會影響到小孩子的成長,所以我們讓他們多一點加權好不好? |
發言片段: 8 |
林秘書長輝煌:我瞭解,像我們的謝廳長都快要哭出來了,但是他跟我談話結束要離開的時候也只能快要哭出來,因為我沒有人可以給他,就是這樣,就是只能給他一部分,我們每個類別的人員只能補一點、補一點、補一點,都遠遠不及我們的需求。 |
發言片段: 9 |
吳委員怡玎:我知道每個類別的人員都會跟你說很缺人,那至少對家調官調整一下好不好?因為從2019年到現在都沒有調整。 |
發言片段: 10 |
林秘書長輝煌:沒有問題啊!我答應委員,這個沒有問題,我們會加權,但是我要跟委員報告,還是一樣會遠遠不及實際的需求。 |
發言片段: 11 |
吳委員怡玎:我知道,絕對永遠補不足,可是至少增加一下,不要從2019年到現在都沒有增加,好不好? |
發言片段: 12 |
林秘書長輝煌:好的。 |
發言片段: 13 |
吳委員怡玎:謝謝。 |
發言片段: 14 |
主席:請王委員鴻薇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 214 |
---|---|
meet_id | 委員會-10-7-36-19 |
speakers | ["劉建國","曾銘宗","謝衣鳯","吳怡玎","王鴻薇","柯建銘","鄭運鵬","湯蕙禎","林思銘","江永昌","游毓蘭","蔡易餘","張其祿","林淑芬","賴香伶","吳琪銘","楊瓊瓔"] |
page_start | 133 |
meetingDate | ["2023-05-24"] |
gazette_id | 1125901 |
agenda_lcidc_ids | ["1125901_00004"]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併案審查(一)司法院、行政院函請審議「少年事件處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二)委員林 思銘等16人擬具「少年事件處理法第二十一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三)委員陳秀寳等 19人擬具「少年事件處理法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四)委員羅致政等19人擬具「少年事件 處理法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及(五)委員黃國書等17人擬具「少年事件處理法第三十六條條 文修正草案」案;二、併案審查(一)司法院、行政院函請審議「少年事件處理法增訂部分條文草 案」、(二)委員吳玉琴等19人擬具「少年事件處理法第七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及(三)時代力量 黨團擬具「少年事件處理法第七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併案審查(一)司法院函請審議 「家事事件法第三條、第九十六條及第一百八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及(二)委員吳玉琴等17人擬 具「家事事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四、併案審查(一)司法院函請審議「家事事件法第十二 條、第一百三十八條及第二百條條文修正草案」、(二)委員洪孟楷等16人擬具「家事事件法第十 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及(三)委員張育美等18人擬具「家事事件法第十二條及第二百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 |
agenda_id | 1125901_00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