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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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楚茵:(10時44分)總裁好。從本席擔任立法委員以來,已經在財政委員會詢問過有關主權基金應否成立的問題。我滿感謝在場的吳委員欣盈、羅委員明才能舉辦公聽會對法案做了討論,讓我們更瞭解臺灣到底需不需要成立主權基金!不過這個命題非常大,今天早上我是第八位發言的,我發現每一個委員的論調與意見,包括總裁的意見在內,都呈現正反兩種考量,原因就在於大家一致認為應開啟主權基金的討論!因為這就像台積電,只要有了台積電臺灣會獲得保障;如果有主權基金的話,那麼當臺灣在國際上做一些重要的國際投資,可能讓我們在發言或角色上更受到重視。問題在於:是否透過修央行法?這就出現了不一樣的意見,畢竟央行到底有無能力管理與操作主權基金?今天的中國時報對以外匯存底設主權基金一事指出,學者認為臺灣根本沒有這個條件,甚至直指執政黨吃相難看!我認為這固然可以討論,如果因此而被扣帽子的話,那就言過其實了!
相信今天在場的不論是民進黨委員或國民黨委員,大家的立場都是為了讓臺灣可以有機會更具國際能見度,幫臺灣增添經濟實力,所以認為需要討論。但我認為之所以會出現正反意見就在於:到底應否修正央行法!本席是發言順序比較後面的,所以我們來看看。這次主要修正內容為提撥外匯儲存準備的10%設立外匯投資基金,並另外成立獨資公司作為營運。
以央行來說,央行有理事會、監事會,底下設有總裁、副總裁,然後是外匯局、業務局、發行局、國庫局、各處室。以現有制度來說,一旦今天法案修正通過,央行有無能力成為主權基金的運行者或執行者?我想這是最重要的。如果答案是Yes,那麼法當然要修;如果是No,那就必須好好看著,因為這不是一筆小錢,這也是為什麼今天媒體標題會正反兩邊意見都有的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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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中央銀行楊總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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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總裁金龍:林委員早。首先,我們講得很清楚,主權基金與外匯存底的操作是完全不一樣的。其次,若設於中央銀行之下,會影響中央銀行法的營運目標執行,且會影響到我們的獨立性,這是我們非常concern的地方。再者,這家公司跟目前央行的法制不適合,如果要設置的話,就必須另立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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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楚茵:總裁既然在場,言下之意,今天修的是央行法,就主權基金來說,剛剛前面有好幾位委員徵詢過您的意見,認為主權基金的成立有其必要性,也應該開啟討論,但大原則命題錯了,也就是不該修正央行法,您是這個意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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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總裁金龍:對,沒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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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楚茵:主權基金的主管機關或承擔者不應該是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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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總裁金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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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楚茵:感謝主席,今天財政部、經濟部、國發會都有派員出席。我們知道財政部就是大掌櫃,某種程度來說,財政部在政府行政裡的功能就是幫政府找財源,如果主權基金是幫政府找財源的話,財政部怎麼看主權基金?又或者是主權基金放在財政部底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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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財政部阮次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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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次長清華:跟委員報告,要不要成立主權基金因為牽涉滿廣的,我是覺得要審慎考量,剛才各部會的意見大概也是這樣,正反意見都有。如果將來政策要成立一個主權基金的話,因為這是創富基金,而投資是有賺有虧,這個就會涉及很多爭議的問題,甚至涉及政治的問題,而且這個基金將來要從事很多金融資產的投資及管理,這是滿專業的,我想委員更清楚,財政部現在負責的是國庫、賦稅、關務及國產,所以我們基本上是沒有這樣的專才來負責這樣的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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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楚茵:好,因為時間有限,我瞭解了,財政部認為在能力上面或者是否要主導的部分不敢答應,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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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次長清華:因為我們沒有這樣的專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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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楚茵:沒有這樣的能力、專才。好,國發基金,國發會?國發會應該有運作很多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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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國發會高副主任委員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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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我們有國發基金。其實現在社會的共識基本上就是設立專法,設立獨立的專責機構來進行國家主權基金的相關運作,所以我覺得到時候就透過那個專法、機構運作。至於那個專業機構事實上是由哪一個部會,或什麼樣的型態組成,就由專法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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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楚茵:好,這是國發會給的建議,設立專法!經濟部呢?我想國家的經濟發展大權、大局就掌握在經濟部手上,經濟部怎麼看這個命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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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經濟部國營會陳副主任委員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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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副主任委員昭義:跟委員報告,現在經濟部碰到一些比較策略性需要支持的投資個案,我們大概就是儘量爭取國發基金的資源及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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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楚茵:好,因為時間只剩下最後30秒,其實我想要問總裁的就是設立專法是不是一個未來可以討論的道路?如果今天我們的命題都認為不應該由央行來做主要的主管機關,這是不是一個未來我們可以討論的方向?我想這也是今天我們在財委會當中討論的最重要的目的,總裁,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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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總裁金龍:主要的還是專法,就是在中央銀行之外的一個專法,至於專法要怎麼做,就是要好好地規劃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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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楚茵: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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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總裁金龍:包括要聘請哪些人才、要排除哪些法規,在這個專法裡面都是比較周延的、比較健全的去討論、去規範,這就是中央銀行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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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楚茵:好,所以本席也建議今天把我們財委會的意見能夠帶回行政院,我想這個可能也不只是行政院,因為攸關整個國家的大方向、大局,所以好好做意見的整合規劃,然後再請這幾個部會能不能給財政委員會一個報告,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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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總裁金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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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楚茵: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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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總裁金龍: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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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林委員楚茵代):請曾委員銘宗發言。(不在場)曾委員不在場。
請羅委員明才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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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7-20-14
speakers ["羅明才","吳欣盈","林德福","吳秉叡","賴士葆","沈發惠","郭國文","鍾佳濱","高嘉瑜","費鴻泰","林楚茵","張其祿","江永昌","邱顯智","蔡易餘","余天","陳琬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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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3-05-24"]
gazette_id 1125902
agenda_lcidc_ids ["1125902_00003"]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審查本院委員吳欣盈等64人擬具「中央銀行法第二十條及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agenda_id 1125902_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