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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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11時34分)主委好。本席要來跟您確認幾個民眾非常關心,也認為中選會能快就不能慢,不應該用行政拖延來延誤的相關流程。第一個、現在受理全國公投的辦理,其中在今年2月16日有徐先生提出來是否同意增訂監獄行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條第二項,死刑的執行應該要在6個月內執行完畢的公投,現在是5月11日已經辦理完畢相關的聽證會,目前聽證會的狀況、後續的結果,是不是做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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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中選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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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委員好。我們正在整理這些爭點,我們整理好了會儘速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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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當天到底有什麼爭點讓這個公投案沒辦法順利成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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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我請法政處賴處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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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中選會法政處賴處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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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處長錦珖:跟委員報告,最主要是他的標的,他到底是要行政部門直接按照施行細則去推動呢?或者他要修法?修法之後讓行政部門再去推動這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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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法令已經這樣明文規定啦!現在的重點是行動部門沒有去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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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處長錦珖:但是那一天他們出來的意思是要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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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當天那位公投領銜人有前往聽證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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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處長錦珖: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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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然後我們做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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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處長錦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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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沒有在當天釐清嗎?公投領銜人沒有確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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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處長錦珖:我們的紀錄要公開閱覽,給他簽名認定之後才能繼續來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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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不是,你們當天的聽證會就是要確認公投領銜人的宗旨跟公投目的,既然已經確認了,現在很多人在說,因為我們的公投是每兩年舉辦一次,在8月的第4個禮拜六,如果到5月多都還沒辦法確定的話,是不是代表今年8月的第4個禮拜六沒辦法讓這個公投成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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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處長錦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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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是?所以已經確認就是沒有辦法了?即便這位公投領銜人的提案在今年2月已經通過公投門檻,他最快也要等到2025年8月的第4個禮拜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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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處長錦珖: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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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這是已經確定的?請教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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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公投案要成立,必須在公投日前90天成立才能公告,現在已經來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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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是沒錯!這就是我們現在看到這位領銜人的狀況,外界會質疑行政部門是不是有技術性杯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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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我們可以把整個流程、所用的時間、辦理事項都公諸於世,這個案子跟其他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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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主委,上次在立法院,我們幾位民意代表都請教過這個議題,那是什麼時候?是4月20日。那時候大家已經關注到,也提醒千萬不要用技術性杯葛,因為公投是人民的權利,說實在話,公投是直接民意的展現,民眾可以直接用民意表達,而死刑的執行,說真的,中華民國是法治國家,我們已經有相關的刑法規定,但是看到很多死刑犯已經判決卻還沒有執行,國人認為不管是代議政治或是現在的行政機關都有窒礙難行、技術性杯葛之處,因此才回歸以公投名義來展現,要求行政部門正視臺灣2,350萬人的民意,但沒想到現在連一個機會都不給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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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委員,我們不是不給他,我們是要輔導他合於公投法的規定,讓這個案子能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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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照理講,中選會是一個辦理選制的機關,你要在5月11日辦理相關聽證的時候,我們已經在4月20日提醒你應該要注意時間,因為這次沒辦就要等到兩年後,我們合理懷疑這個公投題目是不是會對現在的執政黨有所不利,因此你們要技術性杯葛?有沒有這樣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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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我跟委員報告,我們歷來辦理每件公投所用的時間、每個時程所完成的事項到底是怎麼樣,這些資訊我們都可以公開,在我們的網站上其實也都公開了,絕對沒有所謂的刻意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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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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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如果符合規定,我們怎麼去拖延他呢?過得了今年,但過不了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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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主委,這是您現在的說法,但是民眾的民怨,尤其是這個案子,說實在的,大家都可以表達意見,也不一定公投案成了之後就一定會過關或一定不會過關,現在公投門檻那麼高,對不對?但是相對來說,我們認為每一個公投案都應該被尊重,能快速就儘量快速,而不是技術性杯葛,所以現在已經確定今年沒有辦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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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今年沒有辦法,來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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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所以下一次就是要等到2025年8月,那這個案子能不能成行?就5月11日那天的聽證會來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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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這個我不敢講,我們把爭點整理出來之後,會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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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有沒有違法或是違反公投法的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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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這還要經過委員會的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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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不是,聽證會就已經確認了,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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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不過法律規定還是要經過我們委員會的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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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這樣本席又不禁擔心,會不會我們之後又變成球員兼裁判,中選會直接沒收了這個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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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中選會不可能沒收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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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沒有,你剛剛是說還要委員的同意、委員的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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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當然,這是法定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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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不是當然啊!你這樣人家會懷疑這個公投會不會被沒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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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如果只有我來決定,那大家會更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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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所以我現在不能要求任何一個行政機關決定,中選會不能決定。我們是不是來確認一下,主委有沒有出席5月11日當天的聽證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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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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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5月11日當天的聽證會主席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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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邱昌嶽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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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我現在想要釐清5月11日的聽證會到底有沒有明顯違反譬如相關公投法令的規定,還是只是做一個相關的補正之後,就可以讓這個公投案成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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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有一些有待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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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主委,你就沒有在現場,你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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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處長錦珖:跟委員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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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全程都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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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你沒有在現場,可以全程都在看?為什麼你不主持?主委,我真的是尊重您的說法,但是要很語重心長的講,既然民眾2月多提出,4月的時候我們就已經在這邊提醒,結果沒想到今天確實出現我們最不想看到的情況,就是今年沒有辦法辦公投,所以今年8月的第4個禮拜六沒有任何公投案成行,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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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處長錦珖:跟委員報告,聽證會當天當事人,也就是領銜人,他也覺得他的問題不是很好,他也希望能夠做另外一個釐清,但是我們的程序是一定要經過委員會來請他做一個補正的程序,所以到目前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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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什麼時候會要求領銜人可以來做補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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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處長錦珖:他是23日才來做一個紀錄的確認、聽證紀錄的確認,確認完我們就會整理爭點,然後提委員會,請他做一個適當的補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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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主委,本席最後還是提醒,相關的這些規範,既然我們都已經講了半天,公投就是給予人民直接民意的展現,應該盡可能的協助,尤其是現在公投法修成每二年辦一次,這樣根本就是讓民眾現在的民意沒有辦法直接反映,二年之後說不定又有二年之後的民意,我覺得這一點行政機關真的應該要儘速,以及加強行政流程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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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是,我們會全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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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謝謝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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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洪委員。接著請陳委員椒華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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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7-15-16
speakers ["陳玉珍","李德維","游毓蘭","羅美玲","王美惠","鄭天財Sra Kacaw","張宏陸","莊瑞雄","黃世杰","陳琬惠","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林文瑞","賴品妤","邱顯智","洪孟楷","陳椒華","楊瓊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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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3-05-24"]
gazette_id 1125901
agenda_lcidc_ids ["112590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邀請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二、繼續審查委員蘇巧慧等25 人擬具「殯葬管理條例增訂第二十一條之二條文草案」案;三、繼續審查委員楊瓊瓔等19人擬具 「殯葬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四、繼續審查委員邱議瑩等17人擬具「殯葬管理條例部 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五、繼續審查南投縣草屯鎮草屯殯儀館請願文書1案
agenda_id 1125901_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