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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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11時43分)今天審查的公路法第二十七條很重要,我想全臺灣的民眾都非常關心,關於長期以來被大家所認為不公不義的汽燃費,我們當時就希望能夠正名是道路養護的使用費,而不是汽車燃料費。第二個就是應該要隨油徵收,而不是現行的隨車徵收,我們發現其實運研所在106年開始就已經有研究,甚至在108年的結論裡面也告訴我們說,依現況的徵收方式對民眾的公平性是最低的,也就是說現在這種隨車徵收的方式,其實是最不符合公平正義使用者付費,對於道路養護等問題,其實也沒有獲得解決,前部長林佳龍在101年擔任立委時提案要求隨油徵收,而在擔任部長之後,也要求他應該要落實,然後就是現在的王部長了。請問部長對於修正公路法第二十七條的態度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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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交通部王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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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隨著電動車越來越多,若汽燃費隨油徵收的話可能會收不到!運研所過去確實有做過這樣的研究,但隨著能源轉型,用油的車會越用越少,用電的會越用越多,以致我們一直沒辦法定案,讓我們有充分的理由改為隨油徵收,目前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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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交通部一直拿各種藉口來搪塞,說沒有辦法做!在早期的研究裡告訴我們隨車徵收公平性最低,所以應該隨油徵收,也研究其他國家隨油徵收的方式,包括美國、日本、韓國、德國、新加坡等,這麼多方式給我們參考。當時還到我們辦公室開了好幾次會,也信誓旦旦說,現在就是在研究里程加計,對於到底要怎麼收、用什麼樣的表,講得言之鑿鑿,說要怎麼怎麼做,這些我們都相信了。從我們提案到現在,都相信交通部要朝著隨油徵收來做,結果現在部長又說因為電動車越來越多,怕會收不到!其實電動車可以採另外的收費方式處理,所以這些都不是理由,畢竟目前這個不公不義的隨車徵收就是最大問題,也是長期以來民眾認為最應該改革的稅制!既然今天提出修法,也有機會改進了,可是交通部還是不改,真的是把民眾裝肖維,也把我們裝肖維!我們開過那麼多次會,運研所也提出報告,告訴我們作法,但你們還是不願意做?到底這個不公不義的法令什麼時候能改?如果我們上任還無法把這種不公不義的事糾正過來,那麼跟之前有什麼不一樣?過去以排氣量計費,以致同車款卻因排氣量不同而有燃料費的不同,但在性能各方面完全一樣的狀況下,就產生很大的不公平。大法官釋字第496號解釋提到,租稅公平原則大於機關徵收便利性,對民眾來說,汽燃費隨油徵收不僅有必要,更是民眾的期待!所以交通部現在到底還有什麼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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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並不是不重視民眾的期待,我剛剛已經說過,隨著能源轉型,現在已經沒有油了,到後面都沒有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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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後面到底是什麼時候?請問什麼時候會沒有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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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現在電動車越來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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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越來越多是什麼時候?預計還要多久?現在是2023年,你說沒有油,也就是以後都沒有柴油車、汽油車,請問是什麼時候?什麼時候會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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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在未來十年內,即2030年時是公務車和公車全部電動化;2040年就買不到燃油車了!所以我們不是在唬弄委員,我們過去的確有這樣的想法,但後來發覺用路不用油這件事會越來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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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所以部長的意思是不用改了?但不公不義再拖個一年、兩年還是一樣不公不義!而且就算未來十年、二十年,還是會有人需要加油,這樣還是不公不義啊?這種事還要存在十幾年、二十年,民眾是不能接受的!更何況這一、兩年內就能改!尤其我們今天就在討論修法,是立刻能改卻不改,如此,從108年研究到現在到底在研究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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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既然委員談到不公不義,那我想請問,用路不用油要怎麼處理?電動車要不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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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有關電動車部分,我們在修法時也提到,非使用燃油的車輛由交通部會商財政部訂定。其他國家也有這樣的問題,難道美國、新加坡、韓國都沒有電動車嗎?有這麼多前例可以參考,有這麼多國家可以參考,為什麼我們還不做?到底根本的問題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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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第二個,用油不用路這個也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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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現在不隨油徵收才是最大的不公不義、不公平!因為使用者付費,汽燃費本來就是道路養護使用費,使用道路越多的人本就應付最多的使用費,這才符合租稅公平,也才符合公平正義,也是當初的立法精神所在!你現在不隨油徵收,繼續擺爛,說因為以後沒有用油了,這對民眾來講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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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不是擺爛,現在就是這個趨勢,電動車越來越多,電動機車也越來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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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越來越多也沒有達到目標,目前還是以用油的車為主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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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但是現在改變這個機制的說法越來越薄弱,過去的確有像委員所提到的隨油徵收的好處,但是現在在研究的整個過程,過去一直沒辦法做決定的有兩個,就是用路不用油,用油不用路,這兩個問題一直沒辦法解決,所以我們一直想,縱然改了以後,還是會有一票人說,用油的人在那邊燃燒,不在運具上而是做其他使用的,變成用油不用路的以後要多付這個部分,所以公平性很難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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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這部分交通部都可以用技術性去克服,問題是做與不做,我剛剛也提到了,我們當初也研究了其他國家的作法,也有參考說其實我們也可以做,甚至在ETC等等各種方式都可以做一併的處理,尤其現在科技這麼進步,說實話是政府有沒有心要來做。民眾也長期認為,以現在這樣的狀況,上路的汽車越來越多或是對道路造成的傷害或是空污等等的這些問題,這個才是民怨的所在,所以你現在一次收,不管我有沒有開這台車,10年、20年一樣要收汽燃費,對於多數的民眾來講就覺得不符合公平正義,所以才希望能夠隨油徵收,這也是交通部應該負的責任。本來是要在能源稅改革的時候一併來做考慮,但能源稅也是遙遙無期,我覺得政府該負的責任就應該要付,所以我們期待今天公路法第二十七條的修法能夠落實燃料費隨油徵收,還有道路養護費的正名,這是我們的期待。
另外,行人地獄的部分,因為現在的電動代步車越來越多,已經成為道路危險的隱患,有很多人提到這些車可以上人行道,也可以在馬路上,針對這些長者的需求,確實我們也是尊重,問題是它所產生的危險性也非常高,這也連帶與我們的人行道沒有辦法讓這些電動代步車可以通行有關,以至於產生很大障礙,讓它必須在馬路上,而產生更多的問題跟事故,這部分交通部未來如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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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電動代步車叫做行人的輔具,它基本上是走行人的路線,比如行人穿越道等,所以寬度就是按照行人的寬度來處理,理論上它不能走到車道,的確是有一些朋友會走到車道上,但基本上它是一個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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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好啦!這個現在確實是一個問題啦!當然根本的原因還是在於我們的人行道寬度等等根本不夠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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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對,這個我們必須要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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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游委員毓蘭代):事後請交通部跟高委員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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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我們也希望交通部針對這個部分的整體改善在一個月內能夠給我們一個報告,好不好?關於人行道寬度的部分,還有行人地獄的改善,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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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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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陳委員雪生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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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7-23-11
speakers ["陳雪生","李昆澤","游毓蘭","陳椒華","洪孟楷","趙正宇","蔡培慧","何欣純","林俊憲","邱顯智","傅崐萁","劉櫂豪","高嘉瑜","魯明哲","陳琬惠","江永昌","鄭天財Sra Kacaw","許智傑","楊瓊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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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3-05-24"]
gazette_id 1125902
agenda_lcidc_ids ["1125902_00006"]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繼續審查委員高嘉瑜等18人擬具「公路法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林俊 憲等19人擬具「公路法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游毓蘭等19人擬具「公路法 第三十三條及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李貴敏等28人擬具「公路法增訂第三 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案;五、審查委員李昆澤等33人擬具「公路法第五十八條及第八十一條條 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委員江永昌等18人擬具「公路法第六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審查委員羅致政等21人擬具「公路法第七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agenda_id 1125902_0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