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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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委員智傑:(12時55分)部長好。我已經和華航董事長談過了,但是還是困難度很高,我想在這邊向部長提一下觀念。我覺得華航在排飛機航班,就南部和北部的觀點是有差距的。我已經向部長拜託過很多次,也要求很多次了,不只是高雄,而是南臺灣7個縣市,包括臺東在內,事實上對大家的影響都很大。高雄航線的復飛一直都不太夠,目前是43%,到年底58%。投影上左邊是華航提供給我的行程規劃,部長大概也都知道。事實上高雄有提出比較重大的需求,就是往南到新加坡,以及往北到札幌和Okinawa,我也知道華航有努力在安排這些航線,但是還是有些辛苦。不過我想和部長溝通一個觀念,是不是可以請部長一起來思考?
現在每天臺北都有一個班機飛Okinawa、札幌和新加坡,南部人上來的大概有30%。如果禮拜一到禮拜天一週7天都有30%的南部人上來,那有沒有可能調成禮拜一和四,也就是雖然每天都有飛Okinawa的班機,但禮拜一和禮拜四是從高雄飛,或者是從高雄來回?因為華航現在說它們的地勤人員或機師調配不夠,如果要短時間突然增加很多的話,其實困難度有點高。華航告訴我,機師和地勤人員也都在訓練當中,但是現在就是看不到,因為還是要排時間。現在禮拜一到禮拜天一週有7天都是臺北與該地來回,如果調成禮拜一和禮拜四每週2天是高雄來回,基本上沒有增加地勤人員,也沒有增加機師,那當然就是南部有南部的飛機,北部有北部的飛機,就是飛機的調配而已。
部長,以星宇航空為例,因為星宇航空比較少,所以它都會這樣去想辦法調度。以我來看,因為華航比較大,當然就固定有北部或南部的飛機,或者是它會從生意的角度來優先。但你想想看,從禮拜一到禮拜天7天每天有30%的人從南部坐高鐵到臺北,這樣加起來是210%。如果兩天是70%的人從北部坐到高雄,兩個70%加起來是140%,算起來其實也都差不多。如果南部禮拜一到禮拜天要到北部的30%只要有兩班在高雄來回的話,譬如禮拜一和禮拜四分2天而已,那我就可以選擇禮拜一和禮拜四不用上來臺北,然後就直接在高雄直飛,尤其新加坡離高雄又比較近,Okinawa本來就很近。其實夏天快到了,也是觀光客人數最多的時候,本席認為這個還滿緊急的,今天才會特別提出來與部長溝通。之前本席也與華航董事長溝通過,並將這個意見告訴他,希望能否以南部的觀點想一想,航線與航班的調配,在現有的地勤人員之下,誠如剛才本席說的,從禮拜一到禮拜日,7天都有30%的南部人上來,只要創造2天,至少可以消掉70%乘以2,這些人就不用趕到臺北來。從高雄飛到沖繩只要2個鐘頭,如果搭高鐵到臺北還要再多花2個鐘頭,再加上等班機的時間,這樣對我們南部人真的是相當不便,針對這個部分是否能請部長特別考量、特別要求、並與華航再特別溝通,我們才有機會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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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交通部王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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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上次去高雄考察時也曾提到這個課題,當時我是希望用一年的時間,也就是到明年的4月底給一個答案,而他也表示會以這樣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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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委員智傑:本席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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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剛才談到的札幌、琉球及新加坡,我是認為在南部滿有競爭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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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委員智傑: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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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關於這個部分,包括剛剛委員提出的想法,如果客源湊一湊是夠的,我認為華航要飛的理由會比較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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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委員智傑: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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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我們會與它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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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委員智傑:剛剛本席的計算,部長聽得清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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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瞭解、瞭解,加一加是夠的,量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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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委員智傑:加一加就分2天在高雄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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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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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委員智傑:這樣就有機會優先開啟這個航線,是不是請部長多幫忙努力、多幫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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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好,我來跟華航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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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委員智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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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王委員美惠、張委員宏陸、張委員其祿及李委員德維均不在場。
登記質詢的委員均已發言完畢,作以下之決定:說明及詢答完畢,委員楊瓊瓔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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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7-23-11
speakers ["陳雪生","李昆澤","游毓蘭","陳椒華","洪孟楷","趙正宇","蔡培慧","何欣純","林俊憲","邱顯智","傅崐萁","劉櫂豪","高嘉瑜","魯明哲","陳琬惠","江永昌","鄭天財Sra Kacaw","許智傑","楊瓊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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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3-05-24"]
gazette_id 1125902
agenda_lcidc_ids ["1125902_00006"]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繼續審查委員高嘉瑜等18人擬具「公路法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林俊 憲等19人擬具「公路法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游毓蘭等19人擬具「公路法 第三十三條及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李貴敏等28人擬具「公路法增訂第三 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案;五、審查委員李昆澤等33人擬具「公路法第五十八條及第八十一條條 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委員江永昌等18人擬具「公路法第六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審查委員羅致政等21人擬具「公路法第七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agenda_id 1125902_0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