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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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10時26分)部長好。我想先請教與會的各縣市政府財政相關長官,今天有個大部頭的法案要修,因為大家關心,很多立委提出要修財政收支劃分法,這個法非常重要,但是財政部卻擺爛,沒有任何態度。你知道李述德是誰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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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財政部莊部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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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委員好。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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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李述德當財政部部長的時候,他有提出要修財政收支劃分法,其名言就是:我割一塊九百六十幾億的肉給地方政府。後來因為大家不買帳,而且他雖有提出要修法,但現在財政部就覺得財劃法好像與你們沒關係。現在變化這麼大,變成了六都,你們為什麼擺爛,請告訴我你對財劃法的態度是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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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101年的時候,行政院也有提出財劃法的修正案到立法院,但因當時各地方政府並沒有共識,所以在立法院討論的時候並沒有結果,後來因為屆期不續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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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財劃法在這裡已經修十幾次了,永遠也不會有共識,因為每一個委員所代表的地方不一樣,於是就會有不同的講法,譬如有些委員說要用人口來算,有些委員說要用地方來算等,大家都有道理,所以這件事根本搞不定,財劃法根本就沒有辦法修。按照你所講的結果,我認為你們幾乎是歷屆財政部中最混的,財劃法是每個人都在講,我認為只有一個因素可以解釋,就是兩次選舉下來,民進黨政府在地方上都沒有辦法執政,都讓國民黨拿走,所以才刻意打壓,全部集權在中央。李述德尚且割了963億元,請問你割了幾億元?你們一塊錢都沒有割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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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跟委員報告,101年的財劃法雖然沒有通過,但是實質上我們是用中央統籌分配稅款,配合主計總處的一般補助款,也擴大挹注了地方的財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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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你就講增加了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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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每年平均增加1,400億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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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人家也增加1,400億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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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1,400億元,每年都有增加。這裡面當然還包含勞健保的費用全額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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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你看,你又把它加進來,你灌水進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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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不是,由中央負擔其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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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李述德只有統籌分配稅款九百六十幾億元,你還有加一般補助款、加專案補助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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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但是都是對地方財源的挹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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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我知道,但是後面那兩個不能加,你在騙大家不懂,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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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跟委員報告,有關財劃法的修正,我們也有初步的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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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財劃法就是講統籌分配稅款,你不要雞同鴨講,故意「黑龍繞桌」。財劃法講的就是統籌分配稅款,沒有講一般補助款,也沒有講專案補助款,你不能胡亂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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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都是地方財源的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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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你告訴我,光光統籌分配稅款,你加多少?去年加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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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中央統籌分配稅款是用稅的一個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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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你加多少,講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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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這個部分跟稅收會有一定的……,稅收好,我們就會增加得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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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加多少,你要講。講不出來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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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有,我覺得這個數據是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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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來,告訴我們數字!等一下找到就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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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好,我們找到就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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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第二個,莊部長,5月2日到5月5日你去韓國參加亞銀年會,對吧?數字講一下,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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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112年的預算數跟111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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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不要講預算數,講實際上給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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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433億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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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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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433億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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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對啊!你差李述德一半!你好意思講!代表你們很清楚嘛!因為現在地方都不是民進黨執政,完全政黨考量嘛!這個你不必回答也沒關係,但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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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我想加上補助款,數字是更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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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對不起,我再跟你強調,財劃法只有處理統籌分配稅款,沒有講一般補助款,沒有講專案補助款,你不要「黑龍繞桌」、亂講一通! |
我更關心的是什麼?5月2日你到亞銀去,你什麼抗議啊!你有抗議嗎?你告訴我怎麼抗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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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跟委員報告,在理事年會裡面我有提出抗議,也就是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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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抗議什麼?你講怎麼抗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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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第一個,它單方面就更改我們的名稱,我們認為不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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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請問你有沒有牌子,上面寫著「Under Protest」?有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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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跟委員報告,我們跟出席的總裁、副總裁也都提出抗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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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也沒有啊!要不然你掛個牌子也好,掛個牌子掛在這裡,上面寫著「Under Protest」也好啊!也可以加個中文「抗議中」,這樣才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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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是,我們都有在年會裡面直接表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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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沒有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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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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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我請問你,你說恢復原來的名稱,要恢復哪一個?你有沒有講要恢復什麼?有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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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第一個,我們是創始會員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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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好,是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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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所以我們認為它單方面改變我們的名稱,應該要用我們原來的原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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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名稱是什麼?部長,你不要呱啦呱啦一直講,你一句、一句講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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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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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要恢復為什麼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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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當然是Republic of China(Taiw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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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就是這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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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是,我們當然有這樣子的抗議,我們第一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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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有民進黨立委說我們的名稱被矮化,不如不要去,他叫你不要去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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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委員,如果不去的話,我們在國際組織上就變成沒有聲音了,而且我們參加亞銀,除了出席理事年會,我們平常參加很多的合作計畫,我們有實質的交流更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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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你同意實質交流比名稱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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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對,我們要做實質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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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名稱我們要爭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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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當然,都很重要,名稱我們也爭取,實質交流也要進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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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但是萬不得已,實質參加更重要,對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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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實質的交流也很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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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我們參加APEC用Chinese Taipei;參加WHA用Chinese Taipei;參加奧運用Chinese Tapei;這些我們當然不滿意,應該用Republic of China或者用Taiwan,但是遇到了,沒辦法,參加還是重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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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是,參加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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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部長,但是我要講一個,你回來以後,5月8日你怎麼不出席啊?藐視財委會耶!我們安排COVID-19的特別預算專題報告,你怎麼可以不來?你告訴我,為什麼你不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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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5月8日那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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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你5月2日出國以後,都沒有看到你,財委會很想念你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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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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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大家沒有看到你,沒有地方罵你。你為什麼沒有來,你講!5月8日為什麼沒有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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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5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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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5月8日,主席是羅明才委員,你欺負羅明才委員,你不來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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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因為當時有請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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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當時什麼?有什麼事情比來立法院更重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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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是,委員會一定非常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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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下一次不可以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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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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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你欺負羅明才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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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沒有,不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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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羅明才委員人太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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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他應該有請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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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不能請假啦!我們財委會不管什麼樣的案子,你認為不重要?COVID-19特別預算的實施情況這麼重要,幾乎所有的案子財政部部長都要來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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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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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其他的部會由次長來列席也沒有辦法,因為部長去其他委員會了,但是財政部在立法院主要就是這裡啊,對不對?除非你出國、你不在,怎麼可以不來? |
我們來看大家現在炒翻天的臺灣金隆科技公司im.B,請問它有沒有繳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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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請賦稅署說明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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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財政部賦稅署宋署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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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署長秀玲:報告委員,根據所轄國稅局的回報,它的營所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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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繳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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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署長秀玲:營業稅及營所稅都有回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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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營所稅繳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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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署長秀玲:根據稅捐稽徵法第三十三條規定,對於個別課稅資料,我們不能公開、對外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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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它是詐騙集團,你居然說不能公開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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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署長秀玲:不能對外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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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據我所知、我所掌握的,繳很少啊!一點點、一點點、一點點的一點點,知道嗎?叫a little of a little、little of little,知道嗎?繳稅是這樣繳的,它A了這麼多錢,25億元耶!受害的人超過5,000人,稅居然唬弄你們,你們不認真查,只跟我們委員計較那些一點點、幾億元的稅,它不知道應該繳多少稅啊!為什麼這樣講?因為我去查了,它有些本票的利息用重利20%來計算,20%比比皆是,也有16%,難道不用繳稅嗎?這些都是它耶!都是im.B耶!然後你們就輕輕放過。就我所知道的,它繳的錢真的叫做little of little,你回去好好地算一下。宋署長,你不要花力氣一直來跟立委argue立委的案子不要過,你好好去追這家im.B,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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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資料請後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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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好,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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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郭委員國文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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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7-20-14 |
speakers | ["羅明才","邱顯智","賴士葆","李貴敏","高嘉瑜","黃秀芳","陳超明","何欣純","羅致政","林德福","吳秉叡","沈發惠","郭國文","鍾佳濱","林楚茵","費鴻泰","邱臣遠","陳椒華","張其祿","江永昌","黃國書","楊瓊瓔","何志偉"] |
page_start | 99 |
meetingDate | ["2023-05-25"] |
gazette_id | 1125902 |
agenda_lcidc_ids | ["1125902_00004"]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娛樂稅法12案:(一)繼續審查本院委員黃國書等18人、委員羅明才等19人分別擬具「娛樂稅 法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等2案、(二)審查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委員鍾佳濱等17人、 委員高嘉瑜等19人、委員何欣純等18人、委員林楚茵等17人、委員羅致政等16人、委員何志偉等 21 人、委員陳素月等 18 人、委員陳秀寳等 19 人分別擬具「娛樂稅法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 案」等9案、(三)審查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19人擬具「娛樂稅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六條條文修 正草案」案;二、所得稅法2案:(一)審查本院委員鍾佳濱等18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四條之四 及第一百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4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四條 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三、遺產及贈與稅法3案:(一)審查本院委員鍾佳濱等18人擬具「遺產 及贈與稅法第十條及第五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4人擬具「遺產 及贈與稅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本院委員曾銘宗等19人擬具「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十六條、第十六條之一及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5人擬具「加 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二條之一、第四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財政收支劃分法 8案:(一)審查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案、(二)審查本院台灣民眾 黨黨團、委員李貴敏等16人分別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 2案、(三)審查本 院委員羅明才等17人、委員黃秀芳等17人分別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等2 案、(四)審查本院委員陳超明等27人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八條、第十二條及第十六條之一條 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 草案」案、(六)審查本院委員曾銘宗等17人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十六條之二、第三十七條之 二及第三十八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委員溫玉霞等19人、委 員江永昌等23人、委員郭國文等18人、委員蘇治芬等16人、委員陳素月等17人分別擬廢止「印花 稅法」等6案 |
agenda_id | 1125902_00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