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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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11時31分)部長,請你先看一下這個報導,這是一件很荒謬的事情,因為臺灣的信託法還有相關稅法的設計其實相當的落後,讓願意捐錢或信託土地給環境組織來做公益信託的民眾反而還要被課重稅、不能夠抵稅。部長知道這個問題是出在哪裡嗎?你覺得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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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法務部蔡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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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當然我也支持環境的保護,如果公司能夠捐給信託來做環境保護的工作,我是非常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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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對,做公益信託的民眾捐給環境組織,但這個事情還要被課重稅、不能抵稅,你覺得這事情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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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當然能夠鼓勵的話,是儘量不要再課稅,不過稅的部分不是法務部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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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這不是儘量的問題,是我們的法治制度現在是這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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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是不是請財政部來說明有沒有方法能夠解決、能夠鼓勵、能夠信託在環境保護的工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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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部長,我讓你知道,這個事情在現行的規定是所得稅法第四條之三的規定,信託之受託人必須是信託業者才可以享有免納所得稅的優惠。也是這一條法,造成長期在臺灣推動環境公益信託的公民團體,他們受託管理環境的公益信託,比方說環資協會,它受託管理自然谷的工作會被課徵高達20%的稅額,坦白說是非常非常不合理的。其實不只是民間團體,包括有些部會或地方政府可能會受託經營地方的文化資產,因為他們不是信託業者,所以政府自己也必須被課20%的稅,也就是說,連政府受託管理文化資產都會被課20%的稅,這其實是一件非常非常奇怪的事情。
這個議題其實已經很久了,我們當時請財政部來研擬修訂所得稅法的時候,財政部是這樣說的,它表示:法務部應該要先修信託法中有關公益信託的條文,他們才能夠修相關的稅法。部長,你們作為法規的解釋機關,你同不同意財政部這樣的說法?它是這樣說的,它說:法務部應該要先修信託法中有關公益信託的條文,他們才能修相關的稅法,你同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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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大家可以一起來,不一定要誰先誰後,像這一次財政部也對於稅法有做相對的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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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是,部長,坦白說,長期以來這個不合理的現象就是在財政部跟法務部之間,大家推來推去,一個說你先,另一個也說你先,所以我們一直以來都無法解決這個問題。我跟部長說幾個國際上重要的案例,其實國際上已經有很多重要的環境信託成功的案例,包括在英格蘭地區最著名的Hill Top(丘頂)農莊的環境信託案例,其實從1893年就有這個案例,也就是說,在這個案例裡面,甚至還創造了像比得兔的波特小姐,我想很多年輕人、很多人都知道像這樣子的重要案例。這個作法其實已經100年了,它讓英格蘭湖區免於開發的破壞,甚至還帶動地方的觀光跟經濟。另外一個比較近的例子是日本的龍貓森林,它是在東京近郊的地區,有民眾號召大家集資,成立了龍貓基金會,讓大家集資購買到土地信託給龍貓基金會來管理,現在也做了八萬多平方公尺相關的森林。
所以部長,以我們現在信託法規的環境恐怕沒有辦法做到這件事情,所以這一次行政院提出來的修法草案,當然有部分有處理的,我們其實要去解決這個事情,不管是法務部或者是財政部相關的法規。當然這次行政院提出院版,我們很願意支持,也希望能夠全力的來通過,以解決長期以來這個很不合理的現象。尤其是現在臺灣有一些NGO團體,他們真的也想仿效國際上的做法來投入環境保護和文化資產的保護,而現行的規定是,你如果是信託業者,你就不用繳20%;但如果你是NGO,不好意思,你就要繳,這其實都造成更多像這種環境公益信託很明確的阻礙,也讓大家不敢投入。
所以部長或者是財政部,我們很希望我們可以全力把這次修法的草案順利通過,不要再拖延,真的替大家解決這個問題,這其實是解決一個不合理的現象,可能也可以為臺灣留下更多永續發展,甚至是生態保育很重要的棲地跟土地。關於這部分,我對法務部跟財政部的寄望很深,真的不要像過去一樣把它當成皮球踢來踢去,沒有人負責,然後都不願意自己以身作則先做修法工作,這其實大家是沒有辦法接受的,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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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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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王委員鴻薇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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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7-36-20
speakers ["劉建國","吳玉琴","洪申翰","高嘉瑜","曾銘宗","謝衣鳯","湯蕙禎","吳怡玎","游毓蘭","江永昌","李貴敏","賴士葆","陳椒華","郭國文","王鴻薇","林淑芬","鄭運鵬","林思銘","楊瓊瓔","吳琪銘","賴香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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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3-05-25"]
gazette_id 1125901
agenda_lcidc_ids ["1125901_00006"]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0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邀請法務部部長、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警政署、外交部、數位發展部、大陸委員會、國家 通訊傳播委員會等列席就「有關我國各機關、風景區等不斷收到『詐』彈信恐嚇,政府相關機關 如何因應境外資訊恐攻,保障我國政經秩序、遏制此類犯罪」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二、併 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委員高嘉瑜等18人、(三)委員郭國文等17人、(四)委員洪申翰 等18人、(五)委員林楚茵等17人、(六)台灣民眾黨黨團、(七)台灣民眾黨黨團、(八)委員吳玉琴 等17人及(九)委員蘇治芬等17人分別擬具「信託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agenda_id 1125901_0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