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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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秀芳:(12時21分)部長好。部長,在早上我有針對這一次提案做說明,我也先跟部長分享一下,在去年大家急著想讓縣市升格的議題,原因主要是財源的分配還有公務人員職等的劃分。而彰化是六都以外人口最多的地方,但我們看到我們每一年所分配的統籌分配稅款都是倒數第一,要不然就是倒數第二,對彰化來講是非常的不公平。整個彰化原本我們有機會、有可能升格為直轄市,現在也因為財源的問題、人口外移,也跌破了最基本的門檻125萬人。我看到財政收支劃分法,從88年到現在完全都沒有修正,我想請教部長,未來財政部針對這一部分是不是要提出修法,讓所有縣市公平一點,不要像臺北市的統籌分配稅款高過彰化幾乎是一倍以上,這樣真的非常不公平。 |
所有的基礎建設,彰化跟臺北市與新北市是完全沒有辦法比,因為我也看到很多委員在提,尤其是中南部的委員也一直在提有關統籌分配稅的部分,未來財政部針對這部分要怎麼去規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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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財政部莊部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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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委員好。謝謝委員,其實我們看到彰化縣的分配金額以112年來說是119億,在各縣市中是最高的,但是按人均來算為9,535元,確實不高、算比較低的,這當然涉及人口數的問題嘛!因為除以人口。目前來說,未來我們初步擬訂修法的方向,分配公式會納入有關人口數一起來考量,所以剛才您所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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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秀芳:未來是什麼時候?是明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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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也就是現在我們提修法大致上的一個原則,第一個,就是縣市跟直轄市同一個分配公式,因為目前來說縣市分配指標並沒有納入人口數在裡面,所以我們在修法原則裡面,已經把人口數這個因素納進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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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秀芳:好,我希望不要讓一般民眾覺得城鄉差距越來越大,尤其是六都,如果分配款這麼多的話,大家會覺得為什麼所有的資源全部集中在六都,而其他縣市所分配到的資源是非常的少。如果我們所分配的資源少,有一些公共設施需要地方政府負擔配合款的話,真的有些縣市是拿不出來配合款的。所以我希望部長針對這部分真的要去思考,不要把所有的資源都集中在六都,變成其他縣市分配到的反而非常的少,我希望這部分真的要去做一個調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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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我們在財劃法進行修正的時候,一定會蒐集各方的意見,然後讓分配的基礎更為透明、更為平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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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秀芳:好。 |
接下來請教的是,這次我有提一個修正案,因為彰化的再生能源總發電量是全國排名第三,不論是離岸風電、陸地的風力發電或是太陽能發電,整體排名是全國第三,而我提出來的修正案,就是將再生能源所徵的營業稅還有營利事業所得稅的50%,分配給營業所在地的直轄市或縣市。因為我們從這張圖可以看到,彰化有很多的潛力,不論是離岸風電或是太陽能光電,且中央政府也一直在鼓勵,希望能夠有再生能源,也就是綠電,且彰化這邊其實也都一直在配合,所以未來是不是有可能針對地方政府予以鼓勵或是在招商上,把再生能源產業的稅收一半留在彰化,就是留在再生能源產業所在地的縣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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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委員所提到的是有關再生能源的稅收,就是直接在縣市就去分成了,這會造成未來假設各地方政府都要主張某一個產業所在的縣市,它所收取的相關稅收都要直接分成,這可能會跟財劃法有關調劑財政的盈虛跟區域均衡的發展有一些相背離,但是未來財劃法的修正,對於有關財政努力的部分,也會納進因素當中去做考量,所以對於特定產業的稅收在特定的地方政府如果直接分成的話,事實上會造成其他地方政府也會要求比照,造成跟原來財劃法統籌分配的目的就不太一樣。當然以現在來說,再生能源、離岸風電在彰化非常的多,也是可以透過其他的方式來增加彰化這邊的一些財源,包括我們海域土地的償金有做回饋,也就是國有土地,提供海域土地收取的償金,50%會回饋給彰化縣政府,如果未來整個並聯以後,彰化縣政府每年可能可以獲得達3億多,還有電力開發的協助金,每年大概也可以獲得9,000萬,我想還是有一些其他可行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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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秀芳:因為再生能源也是我們國家的一個政策,我們也希望未來就再生能源的產業,中央跟地方大家可以一起配合,且再生能源能夠在地方發展的話,其實也是我們所樂見的,而且也是要鼓勵地方政府能夠去開拓財源,另外一方面,地方政府如果努力招商的話,也要給它一些鼓勵,是不是就讓再生能源的豐碩成果能夠與民共享呢?這是我提出的提案,也希望財政部針對這部分能夠去做一些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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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是,委員的意見我們會一併納入考量。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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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陳委員椒華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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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7-20-14 |
speakers | ["羅明才","邱顯智","賴士葆","李貴敏","高嘉瑜","黃秀芳","陳超明","何欣純","羅致政","林德福","吳秉叡","沈發惠","郭國文","鍾佳濱","林楚茵","費鴻泰","邱臣遠","陳椒華","張其祿","江永昌","黃國書","楊瓊瓔","何志偉"] |
page_start | 99 |
meetingDate | ["2023-05-25"] |
gazette_id | 1125902 |
agenda_lcidc_ids | ["1125902_00004"]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娛樂稅法12案:(一)繼續審查本院委員黃國書等18人、委員羅明才等19人分別擬具「娛樂稅 法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等2案、(二)審查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委員鍾佳濱等17人、 委員高嘉瑜等19人、委員何欣純等18人、委員林楚茵等17人、委員羅致政等16人、委員何志偉等 21 人、委員陳素月等 18 人、委員陳秀寳等 19 人分別擬具「娛樂稅法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 案」等9案、(三)審查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19人擬具「娛樂稅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六條條文修 正草案」案;二、所得稅法2案:(一)審查本院委員鍾佳濱等18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四條之四 及第一百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4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四條 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三、遺產及贈與稅法3案:(一)審查本院委員鍾佳濱等18人擬具「遺產 及贈與稅法第十條及第五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4人擬具「遺產 及贈與稅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本院委員曾銘宗等19人擬具「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十六條、第十六條之一及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5人擬具「加 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二條之一、第四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財政收支劃分法 8案:(一)審查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案、(二)審查本院台灣民眾 黨黨團、委員李貴敏等16人分別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 2案、(三)審查本 院委員羅明才等17人、委員黃秀芳等17人分別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等2 案、(四)審查本院委員陳超明等27人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八條、第十二條及第十六條之一條 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 草案」案、(六)審查本院委員曾銘宗等17人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十六條之二、第三十七條之 二及第三十八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委員溫玉霞等19人、委 員江永昌等23人、委員郭國文等18人、委員蘇治芬等16人、委員陳素月等17人分別擬廢止「印花 稅法」等6案 |
agenda_id | 1125902_00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