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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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12時29分)部長好。目前中央政府每年的中央統籌分配款跟一般性補助款,對地方政府進行財政協助的總額大概是多少,請問部長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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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財政部莊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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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委員好。剛剛有一個數據,稍後我請國庫署說明一下,您是指各年還是哪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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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每一年從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及一般性的補助款,我們中央對地方政府進行財政協助的總額,大概是多少錢,你們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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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財政部國庫署蕭署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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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署長家旗:跟委員報告,包括統籌分配稅款跟一般性補助款,以112年為例,大概有6,44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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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好,答對了,6,442億元。部長,這是主計總處書面報告的表格,剛剛我們國庫署也說了,大家可以看到中央統籌分配稅款2010年時是1,873億,到2023年已經成長到3,686億,成長接近100%;一般性的補助款,也從1,920億元到2,756億元,成長也接近五成,那這二者相加,這13年來中央補助地方的錢,今年已經比13年前大幅增加七成,結果財政部的報告,完全不跟大家說明中央對地方進行財政協助的錢越來越膨脹,只在報告裡面寫時代力量提出的財劃法版本,會讓中央財源減少3,900億元,部長,你們會不會太離譜?為什麼不敢把這個表格在你們的報告裡面呈現給大家呢?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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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我們裡面是有表達說我們其實每年都有增加一定的一個平均數是1,400億元,只是表達的方式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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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那為什麼要說這樣會讓中央財源減少3,90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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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就是除了現有的數據之外,會另外再加大中央釋出的財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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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部長,還是請財政部乾脆坦白的跟大家承認,你們不願意修財政收支劃分法是因為錢進了中央口袋之後,然後再給地方政府,這樣比較好控制地方政府,所以你們做這種帶風向的報告,真的很離譜,部長你們具體怎麼估算中央會減少多少收入?地方會增加多少收入?中央對地方協助會減少多少金額?這些你們應該要一起呈現在報告裡面,然後你們再完整的去檢討,如果該修財政收支劃分法,你們就要修了,所以本席要求你們要送一份完整的評估報告給財政委員會跟本席,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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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我們會再送一份報告給財政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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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再者,本席要請問合庫AMC的弊案,前幾天在協商的時候,因為時間有限,沒有辦法好好問清楚,今天再特別跟部長來確認。合庫AMC弊案事發至今,本席沒有看到明確的調查懲處究責,只看到財政部報告寫說要改進,而只寫到蔡見興已經請辭,相關爭議人員也已經紛紛提出離職申請,或是資遣,部長,這樣就是改進措施嗎?有問題的人不用究責,拍拍屁股走人,這就是財政部的究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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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跟委員報告,他們8位都已經離職了,對於相關的一些責任,合庫金控也已經委請律師在研討相關的司法訴追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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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合庫金控母公司不用負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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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合庫金控的部分,當然他們對於這中間督導的問題,我們也要求他們要做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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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部長,你不用負責嗎?國庫署都不用負責嗎?大家都不用負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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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關於合庫金控的部分,我們是屬於股權管理機關,至於涉及到內部的一些公司治理是由金控來做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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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那你不用負責嗎?財政部都不用負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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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財政部當然未來要加強股權管理的部分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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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未來?只是未來加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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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以這個案子來說,我們會引以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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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所以這件事情你們都不用負責,連道歉都不用嗎?應該道個歉吧?督導不周可以道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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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我想這個部分我們已經對這個案件誠實嚴肅的處理這個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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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所以不用道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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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我們是嚴肅地處理這個案子,我們在報告裡面已經寫得非常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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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所以一點都不用道歉,表示你們根本不認錯,沒有你們的事,你們也不用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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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我們已經非常明確指明相關缺失,也提出改進措施以及未來加強督導的作法,這些在報告裡都詳細呈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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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未來要加強?那以前沒有加強的都不用負責嗎?對比之下,財政部的報告寫得避重就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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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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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金管會相對好一點,也幫財政部點出其他問題。金管會的調查報告揭露金控母公司未督導子公司釐清風險,未確實調查民眾檢舉內容,顯然母公司存在嚴重缺失,但財政部的報告對此隻字未提,亦未落實究責!本席就要問部長,如果這不是包庇,什麼才是包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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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我們沒有包庇!我們把缺失很明確指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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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母公司合庫金控該做的沒做,疏失一大堆,結果董事長還高升到兆豐金控擔任董事長?財政部未在報告中檢討公股代表是否盡到善良管理人責任,居然讓雷仲達升官!這個現任的合庫金控董事長雷仲達充滿爭議,為什麼還可以升官?這個傳聞4月就有了,現在也被證實,部長,為什麼做錯事可以不用負責,還可以升官?部長,面對這些爭議,你仍然要派雷仲達接任兆豐金董事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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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雷仲達目前還是合庫金控的董事長,兆豐金控張董事長離開後,董事長一職由董事胡光華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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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你還會發文派任雷仲達擔任兆豐金董事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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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相關作業都還在進行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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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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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江委員啟臣發言。(不在場)江委員不在場。
請張委員其祿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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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7-20-14
speakers ["羅明才","邱顯智","賴士葆","李貴敏","高嘉瑜","黃秀芳","陳超明","何欣純","羅致政","林德福","吳秉叡","沈發惠","郭國文","鍾佳濱","林楚茵","費鴻泰","邱臣遠","陳椒華","張其祿","江永昌","黃國書","楊瓊瓔","何志偉"]
page_start 99
meetingDate ["2023-05-25"]
gazette_id 1125902
agenda_lcidc_ids ["1125902_00004"]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娛樂稅法12案:(一)繼續審查本院委員黃國書等18人、委員羅明才等19人分別擬具「娛樂稅 法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等2案、(二)審查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委員鍾佳濱等17人、 委員高嘉瑜等19人、委員何欣純等18人、委員林楚茵等17人、委員羅致政等16人、委員何志偉等 21 人、委員陳素月等 18 人、委員陳秀寳等 19 人分別擬具「娛樂稅法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 案」等9案、(三)審查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19人擬具「娛樂稅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六條條文修 正草案」案;二、所得稅法2案:(一)審查本院委員鍾佳濱等18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四條之四 及第一百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4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四條 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三、遺產及贈與稅法3案:(一)審查本院委員鍾佳濱等18人擬具「遺產 及贈與稅法第十條及第五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4人擬具「遺產 及贈與稅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本院委員曾銘宗等19人擬具「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十六條、第十六條之一及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5人擬具「加 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二條之一、第四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財政收支劃分法 8案:(一)審查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案、(二)審查本院台灣民眾 黨黨團、委員李貴敏等16人分別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 2案、(三)審查本 院委員羅明才等17人、委員黃秀芳等17人分別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等2 案、(四)審查本院委員陳超明等27人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八條、第十二條及第十六條之一條 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 草案」案、(六)審查本院委員曾銘宗等17人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十六條之二、第三十七條之 二及第三十八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委員溫玉霞等19人、委 員江永昌等23人、委員郭國文等18人、委員蘇治芬等16人、委員陳素月等17人分別擬廢止「印花 稅法」等6案
agenda_id 1125902_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