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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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其祿:(9時55分)副院長、各位大院委員。本黨對於核能安全委員會組織法之提案是主張將核能安全委員會之層級繼續維持在二級機關,如同在委員會審查時,無論是在野黨還是執政黨委員都有提出各種疑慮,若未來核安會降級為三級機關,對於核能輻射及放射性物料安全管制政策要如何去落實?
另外,面對2050淨零碳排的國際趨勢,2022年7月6日歐洲議會通過歐洲執委會提案,已將天然氣與核能列為綠色能源,雖然在該案表決中也有反對意見,但我們不可否認的是,核能與綠能已經無法完全脫鉤。當世界各國以2050淨零碳排作為政策發展基礎並重新審視核能的利用程度時,我們卻要在這樣的趨勢下直接將核能安全委員會降級,這是一個什麼樣的概念?再退一步講,政府目前對於我國核能政策的態度一直是曖昧不明,今日報紙頭版更是有賴清德副總統拋出核能可供緊急使用之主張,這不只是執政黨能源政策的大轉彎,更代表此一議題需要有更高層級的協調跟社會溝通。而就在這樣的背景下,如果今日強行將這個組織降級,未來政策如果需要協調,無論是要管理核安或是要落實安全管制政策,甚至未來在各組織間進行溝通協調,甚至是與國際間的相關組織進行協調,我們要如何由一個三級機關去督促二級機關?如果我們還是要由行政院召開會議,督導的手段可想而知又將會被弱化。
因此,我們希望大家能支持本黨的提案,讓核安會繼續維持為二級獨立機關,以避免未來出現無法落實管制及協調等不對等情事。以上,謝謝。
發言片段: 1
主席:請王委員鴻薇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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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0-7-13
speakers ["蔡其昌","陳椒華","張其祿","王鴻薇","洪申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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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3-05-29"]
gazette_id 1125606
agenda_lcidc_ids ["1125606_00004","1125606_00005","1125606_00006","1125606_00007"]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13次會議紀錄
content 核能安全委員會組織法─ 完成三讀─
agenda_id 1125606_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