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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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13時20分)主席、各位同仁,大家辛苦了!時代在進步,教育一定要跟上,修正國民教育法就是我們的行動,國民教育法是關乎全臺灣180萬名國中小學生的教育基本大法,民國68年上路之後,此次修法是44年來最大規模的一次,面對教育現場願意多元的需求,也鼓勵教育創新,我們除了要提升6到15歲孩子的受教權之外,同時也要保障教師乃至於校長的工作權,讓臺灣的教育邁向下一個50年,導入前瞻的教育思維,優化更具品質的教育制度,升級校園空間的軟硬體,在微小的細節,我們都認真討論,集眾人之力,終於完成了國民教育法多達62條條文的立法工作。 |
首先,入法明定成立課程與教學輔導團及相關中心,包括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特教中心以及輔諮中心等,回應地方政府對於國教輔導團任務編組法制化的需求,我們也向不適任的校長say No!增列不適任校長的事實處置及回任教師的配套規定,讓不適任教育人員的退場有法律可以依循,實踐教學正常化,入法將常態分班、分組學習的監督機制能夠落實。 |
此外,本席一直大力推動的體驗學習也明確入法,強化政策的支持力道,學校必須提供以學生為主體的探究、實作及體驗課程,鼓勵教育走出教室,讓生活就是學習的大教室,也為了落實司法院釋字第784號解釋,我們強化了學生申訴再申訴的制度,讓校園人權再進一步。 |
唯有教育好,臺灣才會好,這是教育法案大豐收的一年,再次感謝教文會不分黨派的立委,大家辛苦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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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林委員宜瑾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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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院會-10-7-13 |
speakers | ["蔡其昌","王婉諭","范雲","吳思瑤","林宜瑾","陳培瑜","張其祿","張廖萬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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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 ["2023-05-29"] |
gazette_id | 1125608 |
agenda_lcidc_ids | ["1125608_00002","1125608_00003","1125608_00004"]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13次會議紀錄 |
content | 討論事項 國民教育法修正條文─ 完成三讀─ |
agenda_id | 1125608_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