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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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10時19分)主席、各位委員。今天立法院三讀通過入出國及移民法部分修正條文,就像剛剛莊瑞雄委員提到的,有關外國人強制驅逐處分或相關的強制審查會以及相關移民法程序的時候,得委任律師及專業人員在場協助,時代力量黨團以及多位委員全力的爭取,也非常感謝台灣人權促進會、法律扶助基金會、律師公會全聯會以及台北律師公會、TIWA等各團體的努力,機關到最後也同意了,這是我國法治上一個大進步,保障程序參與權,真的是一個非常進步的立法。
時代力量黨團參與審查法案的過程中,曾多次提出立法應審慎考量對外國人逾期居留的懲處規定,也就是不應該用重罰來面對失聯移工滯留的情形,在這個狀況下,我們也肯定行政機關最後採納意見,稍微調降本來院版最初所提出的罰鍰額度,將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改為1萬以上5萬元以下。
我國極度仰賴外國勞動者的付出跟貢獻,甚至因為少子化、產業缺工等問題,近期勞動部欲開放更多的產業別引進移工,這會使得我們跟外籍移工的生活處境跟勞動條件能夠得到更多的重視,隨著來臺移工人數的日漸增加,我們也應該重新思考移工政策走向是刻不容緩的。
最後,臺灣做為國際社會重要的一份子,以民主多元、友善包容等價值為期許,時代力量呼籲未來我們能夠繼續一同努力,思考逐步開放、消弭移工和移民之間的差距,思考如何能夠讓移工在臺生活,與其處處設限避免移工落腳臺灣社會,更應該與來自世界各地的人攜手讓臺灣和世界更美好,這才是我們長期應該追逐的目標。謝謝。
發言片段: 1
主席:接下來請吳委員玉琴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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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0-7-13
speakers ["蔡其昌","莊瑞雄","邱顯智","吳玉琴","邱臣遠","羅美玲","陳琬惠","賴品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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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3-05-30"]
gazette_id 1125611
agenda_lcidc_ids ["112561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13次會議紀錄
content 討論事項 入出國及移民法增訂第七條之一、第二十一條之一、第二十三條之一、第七十二條之一及第七十 四條之一條文;刪除第七章章名、第四十條至第四十六條及第八十四條條文;並修正第三條、第 五條、第六條、第八條至第十條、第十二條、第十五條、第十八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 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至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一條至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六條、 第三十八條、第三十八條之一、第三十八條之四、第三十八條之七至第三十八條之九、第四十七 條至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五條至第五十七條、第六十四條、第六十五條、第六十八 條、第七十條、第七十四條、第七十五條至第八十條、第八十三條、第八十五條至第八十七條、 第八十八條及第九十五條條文─ 完成三讀─
agenda_id 1125611_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