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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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美玲:(10時27分)入出國及移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今天三讀通過,強化吸引國際人才來臺並保障在臺外籍朋友的權益,是臺灣這幾年來的重要政策,也是本席一直以來努力的方向。2021年修正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後,雖然放寬專業人才的相關法令,但對於外籍人士以及無戶籍國民的其他規範還是沒有進行全面的檢視。因此這次我們大幅修正了入出國及移民法的52個條文,包含放寬外國人的入境與停居留限制,希望藉由改善臺灣的移民環境,吸引更多的優秀人才來臺灣落地生根,並將申請永居的條件,由主觀模糊的「品行端正」,修改為客觀清楚的「無不良素行」、或是讓離婚或者配偶死亡的無國籍新住民配偶,能夠繼續留在臺灣照顧小孩等等,整體完善臺灣的移民制度。
此外,新法也提高了非法入國、逾期停居留等違法樣態的相關處罰,並訂定裁罰標準,一方面讓惡意的違法者確實得到重懲,一方面也保障不小心或是有人道因素的民眾不會受到過重的處罰。
感謝立法院及行政院各相關單位,每一次的立法,都是在進行各種價值的衡量,希望這次的修法能夠讓臺灣的基礎更加穩固,也讓我們能夠站在這次的基礎上,繼續朝多元、繁榮的國家邁進,謝謝。
發言片段: 1
主席:請陳委員琬惠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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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0-7-13
speakers ["蔡其昌","莊瑞雄","邱顯智","吳玉琴","邱臣遠","羅美玲","陳琬惠","賴品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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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3-05-30"]
gazette_id 1125611
agenda_lcidc_ids ["112561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13次會議紀錄
content 討論事項 入出國及移民法增訂第七條之一、第二十一條之一、第二十三條之一、第七十二條之一及第七十 四條之一條文;刪除第七章章名、第四十條至第四十六條及第八十四條條文;並修正第三條、第 五條、第六條、第八條至第十條、第十二條、第十五條、第十八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 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至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一條至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六條、 第三十八條、第三十八條之一、第三十八條之四、第三十八條之七至第三十八條之九、第四十七 條至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五條至第五十七條、第六十四條、第六十五條、第六十八 條、第七十條、第七十四條、第七十五條至第八十條、第八十三條、第八十五條至第八十七條、 第八十八條及第九十五條條文─ 完成三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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