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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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運鵬:(14時49分)主席、各位同仁。其實在早上的談話會時我已經講過,過去十多年來針對大法官的審查,在立法院的部分,除了不同政黨有提出議程上的杯葛之外,在這一次的時間裡,從5月31日送進立法院,到我們預計這次臨時會到6月21日審完,總共21天,其實時間上算是不長不短剛剛好。剛才國民黨的委員有提到,好像這次的審查太快、太匆促,破壞了以前的慣例,其實馬英九總統任內提名大法官3次統統是送進來之後8天就審完了,3次都是8天就審完了,所以在時程上並不會因為在立法院是8天還是21天而有所差別,就是先舉行一場公聽會,再來就是進行審查,最後是投票。剛才時代力量邱顯智委員提到的要有兩場公聽會,在過去大法官的審議上也沒有這種慣例。也有委員說大法官要接受並回答各個團體的書面質詢,在過去也沒有這樣的慣例,如果每一次大法官被提名人對於各種團體或個人所提出的所有書面問答都要回答的話,恐怕就是遙遙無期,因為你也不知道到底是10個團體、20個團體還是100個團體。在實務上,我們透過立法院做最後審查的這個機制,在時間、議程及慣例上都是做這樣的安排,所以這次的安排並沒有問題。 |
另外,我也要跟大家報告,這次提名4位大法官跟過去的提名機制與審查機制是一樣的,有審、檢、辯、學,如有審查的法官,司法院可以推薦,法官協會跟女法官協會也可以推薦;再來,檢察官的部分,有法務部可以推薦的名額;再來是辯的部分,也就是律師公會他們也可以推薦,所以在這些推薦的團體上面,本身的法學素養就由各方去檢驗,由專業團體去檢驗。經過他們審查了一輪之後,今天這4位大法官被提名人也到各黨團去報告,我相信各黨團都已經聽到他們過去的經歷,每一位都有二十年到四十多年在審、檢、辯、學上的貢獻,也都經得起考驗。他們的資料,在第一輪的法界專業團體的四個領域裡面都有被檢查過,也被推薦過,再來是由總統府的審薦小組再審查一輪,最後一輪是立法院。所以過去各委員所講的不是慣例,也不是傳統,也不是規定,這一次立法院的臨時會,今天民進黨團所提出來的議程符合過去的慣例,符合這次的規範,也符合所有審查的程序,希望各位委員不要以訛傳訛。 |
發言片段: 1 |
主席:各黨團推派發言的委員現在都已經發言完畢。 |
請問院會,對委員柯建銘等人重行決定之決議有無異議?(有)有異議,進行表決。 |
請按鈴7分鐘,並分發表決卡。 |
(按鈴)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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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臨時會院會-10-7-1-1 |
speakers | ["游錫堃","邱顯智","賴士葆","鄭運鵬"] |
page_start | 1 |
meetingDate | ["2023-06-14"] |
gazette_id | 1126001 |
agenda_lcidc_ids | ["1126001_00002"]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1次臨時會第1次會議紀錄 |
content | 報告事項 |
agenda_id | 1126001_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