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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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片段: 0
王委員婉諭:(15時10分)陳教授、尤律師,兩位好。我首先要說明,時代力量對於這次在執政黨的主導之下在極短的時間內就要來行使大法官同意權的審查和表決,我們要表達強烈的不滿。同時,時代力量黨團為了瞭解各位是否適任,我們針對各項憲政議題提出一份有10題的問卷並邀請4位被提名人來做答復,我們是希望藉此能夠更加瞭解各個被提名人是否適合擔任大法官的職務,但是我必須要說我們相當的遺憾,經過我們多次向總統府詢問,得到的答案仍然是被提名人不會回復問卷的題目,而在今天的口頭報告裡面也只有最空泛的回答。
我想兩位也非常清楚,大法官享有我們的憲法權限,這是攸關全臺灣人民的人權保障以及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維護,立法院的職責絕對是應該要來進行最嚴格而且具體的審查,就是為了確保權力不要交付到錯誤的人的手上。但是要在這麼短的時間之內審查,被提名人不願回復問卷,又或者是我們根本沒有足夠的資料來判斷提名人是否適任,我認為令人非常遺憾,而且非常的不應該。同時,我也希望能夠利用今天這個短短的時間,透過對各項憲政議題進行問答來檢視我們是不是應該要將大法官的權力託付給兩位被提名人,也希望兩位能夠很正面而且很明確地回答我接下來所提出的問題。
首先,我想請教兩位,在今天早上媒體有揭露懲戒法院前院長李伯道遭指控從今年3月起涉及多次對下屬性騷擾的案件,然而在該名下屬鼓起勇氣向司法院秘書長申訴之後,卻沒有進入性平調查的程序,反而讓李伯道在今年5月就辦理提早退休,我們從這個新聞當中看到,目前司法院表示即將要啟動性平調查,如果屬實,將依法懲處,絕不寬貸。我想請教兩位,對於目前司法院體系所屬法院發生的性騷擾(MeToo)事件,在這樣的情況之下,目前司法的處置上疑似有隱匿案情、未即時啟動調查等相關程序,兩位認為是否妥當?同時我也想請教,如果最終的調查結果屬實,但是加害人卻已經安排了提早退休,你們認為應該如何做補救以及檢討?請陳教授先回答。
發言片段: 1
主席:請被提名人陳忠五先生答復。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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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臨時會全院委員會-10-7-1-1
speakers ["游錫堃","賴士葆","蔡培慧","邱顯智","張其祿","王鴻薇","莊瑞雄","游毓蘭","鍾佳濱","吳怡玎","蔡易餘","湯蕙禎","王婉諭","賴香伶","洪孟楷","林岱樺","林德福","林思銘","陳培瑜","游毓蘭","江永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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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3-06-20"]
gazette_id 1126001
agenda_lcidc_ids ["1126001_00008","1126001_00009"]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1次臨時會第1次全院委員會會議紀錄
content 總統咨,茲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規定,提名蔡彩貞、朱富美、陳忠五、尤伯祥4 位 為司法院大法官,咨請同意案
agenda_id 1126001_0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