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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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品妤:(11時31分)部長好。我想性平教育是我一直非常關心的主題,過去這幾年、這幾個會期其實也跟部長討論過非常多次,不管是在質詢台上或者是線下的討論。今天這個性平法修法的詢答,首先我要先肯定跟謝謝教育部,這段時間跟我的辦公室來來回回的討論很多次,其實在這個法案上也納入了很多我的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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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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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委員好。也要謝謝委員提供很多很寶貴的建議在條文裡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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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品妤:謝謝部長。今天想跟部長討論的是現行條文第四條到第十條的問題,有關各級性平會的部分。我想這些狀況,部長你一定不是第一次聽到,因為這些年來持續有不管是學生、老師或是家長反映,性平法實施到現在快要20年了,確實啦!在這個法規上面確實有帶動臺灣性別平等往前邁進,這個是不爭的事實,包含這次許多性平事件當事人終於可能因為法規的關係,因為這個社會整個氛圍量能的關係,有些空間跟支持可以站出來去訴說。但是其實我們也可以看到或是聽聞到,有些性平會在處理性平案件的時候還是有所疏失,甚至是缺乏性平意識,導致當事人因此不舒服,甚至是非常的受創,我簡報上所放的這個只是其中幾例。 |
另外,部長可以看到最下面這個,這其實是2015年的東西,這是2015年的時候臺大學生團體的聯合聲明,其實到現在我自己也收到不少學生、老師、家長反映不清楚學校性平會有在推動性平教育,他們實際上在實務上接觸到、瞭解到的是什麼?這些性平會基本上都是在處理性別事件,但是對於跟我陳情的人來說,包含學生、老師、家長,更重要的是教育的部分,他們其實常常是沒有感受到性平會有在關心或推動,好像都只有在處理個案。更令人遺憾的是,我剛才有講了,這一篇聲明是8年前也就是2015年寫的,但是直到去年都還是有就讀臺大的學生提到,這個聲明的內容過半數都還是適用,這也是顯示推動性平教育不足,近期其實也可以看到很多專題報導也有驗證此事。 |
近年來,校園性騷擾事件通報的數量增加4倍,當然過去不管是跟部長、處長或是各個層級、教育部這邊來討論,我都有表達,就是案量增加不一定就表示我們的性平崩壞,其實我們通常會解讀成是因為顯示吃案、隱匿的狀況減少,大家性別意識提升。但是案量增加同時也會造成學校性平會負擔增加許多。就像這些性平會學生委員提到的,性平會行政幹事跟委員其實都為了這些提升的案量心力交瘁,預算跟能量其實都是消耗在案件上,後續的處理、輔導,還有前端的教育工作,也因為這樣子都難以達成。即使本法第十條都已經規定,主管機關和學校每年都應該要去參考性平會所擬定的各項方案編列預算經費,但是實務上,不管是預算或是人力都是一個問題,包含我自己的選區─汐止的學校也都常跟我提到類似的問題。 |
講了這麼多的現況,接下來我要請問部長,第一個,全國縣市還有各學校的性平會,委員全部都具備性別意識或是相關訓練的比例多少?你們有沒有統計?第二個,這些性平會每年確實完成本法第五條、第六條規定應該進行的8項任務的比例有多少?你們有沒有統計?再來就是處理案件外,這些性平會平常放在其他教育事務的人力、經費占比平均是多少?教育部有沒有統計?因為時間有限,部長只要簡單回應我這些狀況跟數據,還有教育部是不是有統計,現場有沒有辦法提供給我?是Yes還是N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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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好。跟委員報告,詳細的數據我可能要整理一下,因為有一些確實以目前現行法規,可能還沒那麼明確,像委員最關切的性平意識這個部分,這一次在修正草案裡面,我們覺得應該要正式列入,我是以這個為例,所以有一些統計可能比較沒辦法那麼明確。但是委員在關注的,因為這一次修正條文裡面也特別去提到,要擴大有些對象是一律要外聘的調查人員,經過訓練的,這一些未來所要增加的培訓,還有調查事件一定會增加,就是說費用也會增加。這部分我也跟委員報告,就如同委員得到學校的一些反映,後續的案量跟調查的程序,各方面會再增加經費跟人力上的負擔,我想教育部會在這方面協助縣市政府跟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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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品妤:好,因為時間到了,不好意思,我就直接請教育部做到幾件事,因為剛才我問的這些其實事前有要過資料,我知道是都沒有的,這個部分也要趕快去統計。 |
最後我對教育部有幾個要求,第一個就是參考本席提出的條文,這次的修法應該要規定中央、縣市跟學校的性平會委員都應該要具備性別平等意識,而且重點是不得有違反性別平等的行為,然後用這個去訂定委員的資格,還有退場機制,非常的重要。因為行政院版已經有此部分依此調整,但是剛才其實有提到可能不夠明確,而且學校性平會還被漏掉,所以希望下午審查的時候,教育部能夠提出完善的修正版本,這是第一個。第二個就是要針對縣市、學校性平會任務完成的成效,去建立一個定期檢核的機制,並且透過我們的政策工具,譬如說經費補助,剛才您自己也有講到督促去改善。第三個就是上面我提到性平會的檢核機制,應該是要搭配針對學校師生的問卷調查,藉此我們才能夠去瞭解實際的狀況成效,還有跟學校回報的差距,如此一來才能夠知道我們不足之處在哪裡,確實改善。這三點的第一點我們下午就會遇到,所以第一點先趕快處理,第二、三點是不是能夠在本法修正通過後3個月內提出相關的報告,可以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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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好,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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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品妤:好,那就下午見。謝謝部長,謝謝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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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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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賴委員。 |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陳委員椒華及林委員德福均不在場。 |
請林委員靜儀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 3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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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臨時會委員會-10-7-2-22-1 |
speakers | ["張其祿","萬美玲","劉世芳","楊瓊瓔","吳思瑤","鄭麗文","張廖萬堅","陳秀寳","范雲","陳培瑜","王婉諭","林宜瑾","蔡培慧","陳靜敏","賴品妤","林靜儀","鄭正鈐","邱顯智"] |
page_start | 1 |
meetingDate | ["2023-07-20"] |
gazette_id | 1126201 |
agenda_lcidc_ids | ["1126201_00002"]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性別 平等教育法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游毓蘭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 條及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趙天麟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 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陳靜敏等18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 審查委員陳培瑜等17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莊競程等 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委員楊瓊瓔等 16人 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審查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 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審查委員張廖萬堅等19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 草案」案;十一、審查委員游毓蘭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 審查委員林宜瑾等23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審查委員吳思瑤等 22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審查委員蔡培慧等25人擬具「性別平 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審查委員范雲等24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 正草案」案;十六、審查委員陳靜敏等 19 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 七、審查委員劉世芳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審查委員陳培 瑜等23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九、審查委員陳亭妃等17人擬具「性 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 修正草案」案;二十一、審查委員劉建國等25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 正草案」案;二十二、審查委員呂玉玲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十七條之二及第三十六 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三、審查國民黨黨團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四、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案;二十五、審查委員郭國文等 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agenda_id | 1126201_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