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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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貴敏:(12時5分)王部長、李次長兩位好。很簡單的問題,針對今天的主題,我想請問一下,現在從民間的感受,我們不管是在軍事也好或者經濟也好,都受到強國很大的威脅。軍事的部分,我們也不斷地採購軍購;經濟的部分,民間認為我們現在經濟的部分是對美國完全繳械,這個是事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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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經濟部王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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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完全繳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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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貴敏:對,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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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我不懂委員問這樣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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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貴敏:你是不懂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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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因為軍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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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貴敏:如果不懂,我就這樣說好了。先請問外交部次長,關於這次的臺美21世紀貿易倡議,我們曾經在委員會裡面質詢過外交部長,部長今天不在,可是你知道部長當時的說詞,他認為不需要經過立法院,對不對?然後我把它貼出來,你認為部長是因為你們沒有報告清楚,導致他有這樣的誤解,還是他就是擺明的指鹿為馬,張著眼睛說瞎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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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外交部李次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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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次長淳:報告委員,目前為止部長所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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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貴敏:你還是堅持它不需要經過立法院審查,是不是這個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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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次長淳:是,它是一個行政協定,因為我們外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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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貴敏:沒有,你針對我的問題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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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次長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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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貴敏:你認為部長有講錯,還是沒有講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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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次長淳:沒有講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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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貴敏:所以你還是堅持只要張著眼睛說瞎話,只要堅持就好。那我們回到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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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次長淳:我們有我們的堅持,認為它是合法,按照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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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貴敏:我再提到一下,你剛剛不瞭解民間的問題,我跟你說明一下,我相信訊息上面你有看到,當時我問外交部部長的時候,他說這個是看美國怎麼說,它是協定,就不要經過國會、不需要經過立法院,因為它用的是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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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次長淳:報告委員,不是因為是美國說的,是因為我國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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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貴敏:不是,你顯然就是另外一個案例是張著眼睛說瞎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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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次長淳:條約締結法裡面有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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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貴敏:因為我們把那天部長講話的內容,在今天我們投影片上都放出來了,所以即便部長那天講的是這樣,然後你現在還是堅持張著眼睛說瞎話。
我回到經濟部的部分,我跟部長報告為什麼民間是這樣講的原因,半導體的部分,川普前兩天的發言,我相信部長有看到,民間就很憂慮,因為現在美國在大選,這究竟是一個選舉的口號、語言,還是將來如果川普主政的情況之下,美國就會對臺灣實施貿易壁壘,就像他現在對外宣傳的一樣?所以我們現在不僅僅是台積電要送到亞利桑那州、要送到日本、要送到德國,甚至於我們看到別的國家,甚至立陶宛也來了,所以現在民間的顧慮就是,政府現在是怎麼回事,是在掏空臺灣嗎?這個是一個問題,為什麼這樣講呢?我們人才的部分,全動法要求我們編列造冊,把我們各個專業的人員的專業要送出去。第二個,對於技術的部分,我們要把半導體的技術送到立陶宛;對於資金的部分,我們看到編了很多的預算,然後送到輸出入銀行裡面,美其名說是要對在地的做輔導,所以我們幾個高科技發展的,不管是資金、技術、人才,統統都要往外送,這個就是民間對於今天是不是經濟繳械,然後經濟全面掏空臺灣的一個最主要的主因,部長有這樣的情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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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我完全不能接受委員用「送」這個概念,台積電今天要去美國、要去日本、要去德國,他們是經過他們自己非常縝密的商業決策,這不是政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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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貴敏:所以政府沒有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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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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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貴敏:很好。我就要請問,我們來看看你簽的臺美倡議內容,我們看到這個說詞很不一定,一下說這個是等同FTA,但我剛剛在前面聽到楊珍妮副代表釐清它不是FTA。很好,我覺得誠實是好事。不要欺騙老百姓,很不好啦!我就要問了,在談臺美倡議的時候,大家可能會講FTA跟不是FTA有什麼差別?當然有差別,因為國際談判的人都知道,如果是FTA,你就是他的partner,你是partner的話,對於你在這邊所做的東西進到美國,譬如在墨西哥產製的部分,因為你是他的partner的話,當然在租稅、關稅上面來講,他的計算方式是不一樣。部長,這個是事實,還是這個不是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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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如果有談關稅,當然關稅的架構就會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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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貴敏:沒有!不需要,你只需要是他FTA的part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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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完整的FTA的話,確實都會有包括關稅減讓、市場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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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貴敏:為什麼?我剛剛舉例了,美墨就是類似這樣的情形,我們在做臺美貿易倡議的情況之下,這裡面有什麼東西是對我們有利的?次長,沒有問你,是在立法院的備詢,好不好?不要浪費我的時間。第一個就是對於我們有利的事情在哪裡?原來我們在談ECFA的時候,國民黨執政的時候,每談一件事情,我們知道行政官員既然沒有參與各個產業,產業界是不是會比行政官員瞭解的多?會還是不會?產業界跟在這個行業的專家學者會不會比行政官員瞭解的多?會還是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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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我們一定會去諮詢產業跟相關的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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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貴敏:不,你就這麼害怕回答,就是專家懂得比你多,我覺得別人是專家,專家懂得比我多有什麼好丟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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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我沒有什麼丟臉,這個本來就是要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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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貴敏:產業界絕對是了解的比行政官員多,這是很正常的事情,這沒什麼好丟臉的,對不對?並不是你不專長,只是說人家有人家的專長,你就是尊重他,難道不是這樣子嗎?是不是這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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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我沒有反對,因為談的時候,政府談就會有很多政府的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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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貴敏:沒有反對,很好。我跟部長說我的重點,好不好?我們看到在ECFA的時候,我們談了多少的,不管是對產業界也好,或直接第一線的民間也好,加上公會,林林總總的幾百場,可是我們在談臺美貿易倡議的時候,各個公會都出來批判沒有溝通,我請問一下,你沒有跟他溝通,你怎麼會知道呢?對不對?你就夯不啷噹的,我們今天看到對於國人的部分,我們講中小企業的部分,你是表面上弄了一章中小企業的章節,但問題是實際上的利益在哪裡?沒看到!部長可以回答我,他的利益在哪裡,我沒看到。我要提到的是什麼東西呢?可是我們看到對於對手──美方,我們是把它所有所需要的東西都給了。譬如Amazon的部分,現在通關便捷,對誰最方便?Amazon不是嗎?因為它可以直接向國外的國際廠下了訂單,它的貨物也可以很快到。我沒有怪這個通關便捷,我不認為它是壞事。第一、我釐清,我不認為它是壞事,但問題是在於對我們國人有利的事情,什麼談出來了?沒看到!關稅減免的東西、對我們有利的東西都沒看到。第二、我要提到一件事情,如今中華民國的貪腐是美國認證、全球認證了嗎?我們看到這個反貪腐協定要求行政官員不可以浮報支出,外交部除了剛才指鹿為馬、張著眼睛說瞎話之外,你看這個地方,你自己丟臉丟到國際間,奈及利亞的公使涉詐領交際費遭起訴,這個不是擺明了今天有一個反貪腐的協定在這裡,等於向全球公告,中華民國的行政官員就是貪腐,所以需要一個反貪腐協定?今天是這樣的情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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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我完全不能接受委員這樣評論,我們有發生案子就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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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貴敏:很好,因為你知道外交部長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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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但是我覺得委員用這樣的講法,我們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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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貴敏:但它是事實啊!不能夠接受,它是事實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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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所以有個案,臺灣的政府就會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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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貴敏:你就應該要面對,然後要改進,不是這樣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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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是啊!所以有個案,我們就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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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貴敏:不是個案處理,如果是個案處理的話,你在跟美國協商的時候,為什麼不告訴它,這個是個案,不需要有這樣的協定出來,因為它都是個案?你跟美國講的時候,為什麼不像今天你在這個地方義正辭嚴的講?為什麼跟美國講的時候,不這樣講呢?不講它所擔心的事情都是個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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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沒有一個國家敢說,它都不會發生任何這樣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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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貴敏:你幹嘛簽了一個反貪腐協定?OECD裡面不是就有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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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我們就是會用這樣的高標準對國內來規範,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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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貴敏:但是你規定了之後,你不執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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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有執行,他被起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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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貴敏:沒有執行,我們上一次提出公務員服務法裡面要求政務官對國家盡忠實義務,同樣被封殺!同樣被封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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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委員在講這個案子,而這個案子就被起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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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貴敏:今天如果說它是個案,連民眾卑微的要求,只是說要行政官員負忠實的義務就被封殺,現在由美國出面要求你簽一個反貪腐的協定,這個不就是美國看到中華民國腐敗的情形,所以要求你要簽反貪腐的協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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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不是這樣,是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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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貴敏:我覺得更奇怪的一點是什麼?更奇怪的一點是,民進黨不是執政七年多了嗎?怎麼會到選舉的這一刻提出這個,然後還說要修正法規?你七年多的時間不修正法規,我剛才舉個例反貪腐協定裡面要求的東西,你實際上沒實行。第二個、在野黨委員提出來的法案全面在立法院被封殺,直接就是因為國會的暴力。我的時間到,很抱歉,其實我本來想問經濟的問題,但沒有機會,我用書面。以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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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曾委員銘宗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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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臨時會聯席會議-10-7-2-19,15,35,20,36,26-1
speakers ["呂玉玲","吳秉叡","賴瑞隆","邱議瑩","林德福","賴品妤","郭國文","鍾佳濱","賴士葆","楊瓊瓔","劉世芳","林昶佐","賴惠員","陳明文","陳超明","江啟臣","張育美","李貴敏","曾銘宗","羅致政","莊競程","張宏陸","林楚茵","高嘉瑜","林為洲","黃秀芳","溫玉霞","趙天麟","廖婉汝","陳椒華","賴香伶","林靜儀","邱泰源","湯蕙禎","劉建國","羅美玲","吳玉琴","黃世杰","蘇巧慧","鄭正鈐","余天","林淑芬","蘇治芬","呂玉玲","鄭運鵬","王婉諭","邱顯智","翁重鈞","廖國棟Sufin‧Siluko","陳亭妃","林思銘","陳琬惠","張其祿","沈發惠","馬文君","吳斯懷","邱臣遠","邱志偉","蔡適應","羅明才","謝衣鳯","蔡易餘","王美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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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3-07-20"]
gazette_id 1126202
agenda_lcidc_ids ["1126202_00003"]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經濟、內政、外交及國防、財政、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content 審查行政院函送業經簽署之「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美國在台協會關於臺灣與美國間貿易 協定」中、英文本影本案
agenda_id 1126202_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