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lineno: 12

發言片段: 0
陳委員椒華:(10時1分)院長、各位同仁。本次性工法修法主要處理職場性騷擾預防及處置漏洞,但同時也是一個寶貴的機會以檢視我國整體性平意識及性別友善的發展狀況,因此時力黨團所提的版本中有一條是關於杜絕職場性別歧視的修法,現行性別平等工作法第九條僅規定雇主對受僱者提供各項福利措施不得因員工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同時同法第十條也僅規定雇主不得以降低或其他受僱者薪資之方式來規避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的行為,因此實務上我以空服員制服為例,有一家航空公司給予男性及女性的制服費用不同,男性高於女性且制服費為福利項目非屬薪資,當員工提出性別歧視的疑慮時,公司卻僅將男性的制服費用降至與女性相同,意圖抹滅差別待遇的歧視行為,為避免再有雇主透過拉低其他員工之勞動條件,包括薪資或福利待遇之方式來規避社會對於職場環境待遇平等之要求,時力黨團要特別提醒,也呼籲勞動部妥善考量不該在此刻區分性騷擾,或者是性別歧視,反而應該為我國整體性平法制及觀念更加進步友善,把握機會一次來修好這部法律。
另外很遺憾,這次性工法有關申訴機制部分,並沒有納入公務員,導致公務員並沒有辦法使用性工法的申訴管道,或者是只能走公務員自己內部的申訴程序,尤其像這次發生在環保署的性侵案件,被害人如果對於環保署內部處理的結果不滿意,也沒有辦法像一般的勞工一樣,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訴,而是只能先向保訓會提起救濟,之後再提起行政訴訟,整個程序曠日廢時,根本沒有辦法確實保障公務機關裡面的被害人,我們要強調性騷零容忍是執政黨喊出的口號,但是別讓性騷零容忍變成只是口號!謝謝。
發言片段: 1
主席:好,謝謝陳委員,接下來請賴香伶委員發言。(不在場)賴委員香伶因為腳受傷,現在不在場。
繼續請游委員毓蘭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23
meet_id 臨時會院會-10-7-2-2
speakers ["游錫堃","陳椒華","游毓蘭","吳玉琴","范雲","陳琬惠","吳思瑤","賴品妤","林宜瑾","王婉諭","洪申翰","林為洲"]
page_start 1
meetingDate ["2023-07-31"]
gazette_id 1126104
agenda_lcidc_ids ["1126104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第2次會議紀錄
content 討論事項 「性別工作平等法」名稱修正為「性別平等工作法」;增訂第十三條之一、第三十二條之一至第 三十二條之三、第三十八條之二至第三十八條之四及第三十九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一條、第二 條、第五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二十七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七條、第三 十八條之一及第四十條條文─ 完成三讀─
agenda_id 1126104_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