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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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片段: 0
范委員雲:(11時17分)游院長,還有大家好。今年的5月31日,距今天整整兩個月前,深夜的一篇臉書文開啟了臺灣遲來的#MeToo運動,兩個月後的今天我們站在這裡三讀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的修正,這是臺灣性別平等運動暨同性婚姻後新的里程碑,更是還給#MeToo被害人正義的第一步,這個里程碑是#MeToo被害人忍受長年的痛苦勇敢發聲,還有所有的同情支持者彼此支撐一起換來的。雇主性騷擾這個性工法最大的漏洞在多年反覆訴求後,這次補上了。再來,雇主沒有好好地處理性騷申訴案,或下班後被同事、客戶性騷擾,或者被其他公司的人性騷擾,這些漏洞在這次的性工法也都補上了。性騷擾被害人最迫切需要的協助、輔導、諮商、法律諮詢等,在我們的堅持下,現在除了雇主之外,地方主管機關更要直接提供。除了立法院一起努力的同仁外,我想感謝長期關注職場性騷擾的民間夥伴,包括婦女新知基金會、婦女救援基金會、勵馨基金會、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以及學者專家郭玲惠、林佳和、黃嘉韻、尤美女等給的許多修法建議。修法不是#MeToo運動的結束,因為比起修法,更困難的是文化的改變,特別是我們的職場跟整個社會對性騷的忽視。如何建立一個真正性別平等的環境?我們未來一起努力,謝謝大家。
發言片段: 1
主席:請蘇委員巧慧發言。(不在場)蘇委員目前暫時不在現場。
現在繼續請陳委員琬惠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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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臨時會院會-10-7-2-2
speakers ["游錫堃","陳椒華","游毓蘭","吳玉琴","范雲","陳琬惠","吳思瑤","賴品妤","林宜瑾","王婉諭","洪申翰","林為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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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3-07-31"]
gazette_id 1126104
agenda_lcidc_ids ["1126104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第2次會議紀錄
content 討論事項 「性別工作平等法」名稱修正為「性別平等工作法」;增訂第十三條之一、第三十二條之一至第 三十二條之三、第三十八條之二至第三十八條之四及第三十九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一條、第二 條、第五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二十七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七條、第三 十八條之一及第四十條條文─ 完成三讀─
agenda_id 1126104_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