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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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品妤:(11時27分)謝謝主席!感謝本次一起努力完成修法的衛環委員會好夥伴以及一起參與審查和協商的委員,還有行政院的共同努力,也謝謝許多性別團體、性別以及法律專家學者在於本次修法過程提供的許多建議。這次的性平三法修法,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是大家最關注的,那不僅是因為這二個月來大部分被揭露的性平案件都與工作或是職場有關,同時性工法在性騷擾防治上的不足也被提出了多年,在我進立法院前,婦女團體就一直都有相關的呼聲,在我進入立法院後,也和本黨多位立委不斷地呼籲,職場性騷擾問題必須要改善,性工法必須儘快修正。
記得在2020年9月,我參與范雲委員舉辦的記者會,當時我們說明在不同的職場場域常發生的職場性騷擾問題,接下來的這三年幾乎每場婦女節記者會、婦女權益的公聽會,我們都在呼籲勞動部應該儘快地修正性工法的漏洞,進一步地去保護被害人的權益,終於在這一波性別運動下,我自己提出且最關注的職場性騷擾行為人為雇主時的申訴、調查機制以及懲處有納入處理,被害人不用再面對雇主自己調查自己的離譜情況,雇主防治責任以及被害人扶助也被納入加強,讓我心中的大石稍稍的放下,這點要感謝行政院的統籌處理,我也同時要感謝立法院好幾位同事,在大家共同努力之下,終於促使勞動部拿掉原本增訂第三十八條之二的道歉但書,保護被害人不會因為雇主的濫用而權益受損。
這次修法是重要的突破,但很可惜!包含我自己在內,許多委員提出的建議還尚未被納入,後續我會繼續監督以及推動,希望讓這部法律可以更加完善,讓各類職場更為性別平等,讓每個人都能安心工作,發揮所長,謝謝!
發言片段: 1
主席:請林委員宜瑾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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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臨時會院會-10-7-2-2
speakers ["游錫堃","陳椒華","游毓蘭","吳玉琴","范雲","陳琬惠","吳思瑤","賴品妤","林宜瑾","王婉諭","洪申翰","林為洲"]
page_start 1
meetingDate ["2023-07-31"]
gazette_id 1126104
agenda_lcidc_ids ["1126104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第2次會議紀錄
content 討論事項 「性別工作平等法」名稱修正為「性別平等工作法」;增訂第十三條之一、第三十二條之一至第 三十二條之三、第三十八條之二至第三十八條之四及第三十九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一條、第二 條、第五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二十七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七條、第三 十八條之一及第四十條條文─ 完成三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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