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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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14時2分)2020年執政黨主導修法放寬累犯之外役監受刑人遴選資格,雖然這次的臨時會外役監條例修正通過,但並沒有通過國民黨團所主張的累犯不得遴選至外役監服刑的提案,無法將過去的錯誤政策及時挽回,執政黨依舊不敢正視社會各界對於當時為個案修法的疑慮,仍可以利用這個巧門在外役監坐爽監,本席深表遺憾。
外役監條例此次修法大幅檢討遴選條件,將重大暴力犯罪、高再犯及脫逃的犯罪排除在遴選制度外,而法貴在執行,如何符合全民的期待,遴選制度如何落實公平正義及公開透明,仍有待法務部落實兼顧刑罰教化功能。另一方面,後續政府應該繼續檢討逃逸刑責,以及讓受刑人產生警惕及嚇阻效果,避免類似案件再度發生。
外役監是讓受刑人服刑期滿前採取開放低度戒護,給即將服刑期滿離開監獄有悛悔實據的受刑人一個過渡的適應階段,幫助其復歸社會,最終達到避免再犯的目標。所以我們不能夠因為個案而否定這個制度,但是朝野必須正視個案所凸顯的問題,檢討及強化外役監遴選與管理機制,以符合公平正義,謝謝。
發言片段: 1
主席:請陳委員椒華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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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臨時會院會-10-7-2-2
speakers ["游錫堃","陳椒華","游毓蘭","吳玉琴","范雲","陳琬惠","吳思瑤","賴品妤","林宜瑾","王婉諭","洪申翰","林為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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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3-07-31"]
gazette_id 1126104
agenda_lcidc_ids ["1126104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第2次會議紀錄
content 討論事項 「性別工作平等法」名稱修正為「性別平等工作法」;增訂第十三條之一、第三十二條之一至第 三十二條之三、第三十八條之二至第三十八條之四及第三十九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一條、第二 條、第五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二十七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七條、第三 十八條之一及第四十條條文─ 完成三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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