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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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為洲:(14時9分)外役監條例這次修法,我們有欣慰,但是也有遺憾。欣慰的部分,這次加重了重刑犯不得進外役監,這個是朝野大家有共識的,雖然我們的版本是本刑七年以上的重刑犯就不能進外役監,民進黨黨團是十年以上,這個我們勉強接受。遺憾的部分是,2020年原來累犯不能進外役監這樣的條文,在2020年被民進黨主導修改,開了後門,讓累犯可以進外役監,我們希望藉著這一次修法可以再把這個漏洞補回來;可惜民進黨還是一意孤行,繼續讓累犯開了後門,可以進外役監。
另外,更令人不可思議的,這一次民進黨的修正動議竟然讓吸毒者、毒品持有者也可以進外役監,這是原來條文裡面所禁止的,藉著這一次的修法,又開了後門。大家想像一下,吸毒者以及持有毒品者都是慣犯,經常會一直重複使用,你讓他去外役監,一個月還可以放假二天回家吸毒,他戒得掉嗎?怎麼戒斷啊!怎麼勒戒啊!自己做自己擔啦!
發言片段: 1
主席:請邱委員顯智發言。(不在場)邱委員不在場。
請陳委員歐珀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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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臨時會院會-10-7-2-2
speakers ["游錫堃","陳椒華","游毓蘭","吳玉琴","范雲","陳琬惠","吳思瑤","賴品妤","林宜瑾","王婉諭","洪申翰","林為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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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3-07-31"]
gazette_id 1126104
agenda_lcidc_ids ["1126104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第2次會議紀錄
content 討論事項 「性別工作平等法」名稱修正為「性別平等工作法」;增訂第十三條之一、第三十二條之一至第 三十二條之三、第三十八條之二至第三十八條之四及第三十九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一條、第二 條、第五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二十七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七條、第三 十八條之一及第四十條條文─ 完成三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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