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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9時48分)謝謝副院長,請陳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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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陳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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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還有請NCC陳耀祥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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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陳耀祥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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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院長建仁:陳委員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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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院長好。院長,這是NCC在2018年有條件通過中嘉股權轉讓案的時候他們申報給NCC的股權結構圖,當時通過的條件就是參與投資的公司股東或者是自然人股東,在未經NCC核准之前,是不可以直接或間接經營或控制新聞頻道,也不可以人頭代持股份。相信院長跟陳主委都不陌生,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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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院長建仁: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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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但是外傳泓策創投的上層股東已經有變動,卻把NCC當笨蛋蒙在鼓裡,請問NCC知道這些事情了嗎?有調查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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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院長建仁:我們請NCC的陳主委來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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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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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關於這件事情來講的話,前陣子貴黨的邱顯智委員有開記者會,這個相關的資料我們正在進行調查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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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有調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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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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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請問調查方法是什麼?NCC怎樣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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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這個基本上來講,依照我們有廣法來講的話,中嘉的上位是到泓順嘛!我們依照這個去上溯這些相關的上層股東,它的董監事名單或它的股東名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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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你怎麼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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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股東名冊這個部分在相關的部會,譬如說像經濟部,我們會要求提供這些相關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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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有發函去要求提供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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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有、有、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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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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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是、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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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好,但是NCC如果發函去提供資料只是做做樣子,相關的事件我們由鏡電視的案子也看到,你們是這樣子在做,所以本席感到你們遇到綠媒就態度軟趴趴!是不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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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不是這樣子,行政有行政的程序,這個資料在哪個機關裡面,我們主管機關當然會請其他機關協助提供,譬如說它上層股東這個部分是否有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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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但是我看到你們支持民進黨的媒體,NCC永遠查不出什麼東西,極盡包庇之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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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我們不能同意這樣的講法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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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要靠你們NCC調查這些違法持股、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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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NCC是獨立機關,委員提供什麼我們就是處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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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看到的就是你們永遠在包庇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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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查相關的資料查到哪裡,就依法處理到哪裡,沒有什麼包庇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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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你覺得沒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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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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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好,那我告訴你,陳主委你有沒有聽過蘇麗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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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蘇麗投資,我沒有聽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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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沒聽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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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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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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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蘇麗投資這個資料來講的話,書面上來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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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蘇麗投資你沒有聽過,那你NCC主委是幹假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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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蘇麗投資基本上來講的話,我們看一下資料,目前中嘉上層股東裡面來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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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有沒有聽過?有沒有聽過蘇麗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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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聽過,當然有聽過,但是問題是說沒有在我們資料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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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好,那我問你,蘇麗投資可以找人頭王美文跟陳彥松來代持中嘉的股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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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有沒有代持要查才知道嘛!而且委員所稱的這個代持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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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好,那如果代持有沒有違反當初的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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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當初的附款是說未經本會核准,參與貴公司投資的這些關係企業或自然人股東,不可以直接或間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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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不可以嘛!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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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對,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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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不可以代持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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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經營或是掌控新聞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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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所以違反附款的法律效果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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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我想我跟你報告一下,我們行政處分當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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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好,違反附款的法律效果是什麼?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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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違反附款的法律效果來講的話,看情況,有些情況如果輕微可以要求改正;如果重的話是可以撤銷原處分等等,所以要看個案的違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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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好,你是可以撤銷原處分的吧!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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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看個案的性質來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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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撤銷許可或者是撤照,都可以,對不對?那我告訴你,這一張就是蘇麗投資委託王美文還有陳彥松代持股份的協議書,上面寫得非常清楚,蘇麗投資是透過振華投資來購買泓策投資48%的股份,然後委託王美文跟陳彥松來分別持有55%還有45%的振華投資股權,這麼清楚的東西,只有NCC你永遠查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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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第一個,我們沒有這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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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所以中嘉的上層股東之一就是榮盛投資,在2018年跟NCC你們申報的股東結構,其中也有4個股東,這4個股東就是陳繼業、許書林、余彥良、呂榮吉,事實上他們也是人頭代持的股東,在中嘉股權轉讓之後,又移轉股權出去,而且沒有跟你們NCC申報。請問陳主委,你有掌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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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基本上來講的話,依照有線廣播電視法,申報資料只到泓順,上面兩層而已,對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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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我問你有沒有掌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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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這個資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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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我問你有沒有掌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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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這個股權的架構我們當然有,但是股權的變動這邊,他們依法沒有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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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所以你沒有掌握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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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他們沒有需要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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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因為他們沒有申報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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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他們不需要,這個上面是不需要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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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沒有申報有沒有違法?股權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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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單單股東的轉變來講,上層股東這個部分,他們沒有申報並沒有違反我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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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他們股權轉讓,你們沒有掌握,到底有沒有違法?到底要不要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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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有研究過,我們有線廣播電視法並沒有辦法一直管到上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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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所以你已經知道了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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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這是後來來講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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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你現在才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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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邱委員開記者會以後,我們有請同仁,也有請當事人來說明到底發生什麼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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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好,我現在問你的是這4個股東人頭代持,並且已經把股權轉讓出去了,你們要不要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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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正在調查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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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那有沒有違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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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要查到以後才知道有沒有違法,才有辦法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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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好,所以你們還在調查,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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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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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那我現在告訴你,這4位自然人股東的股權,原本是榮盛投資讓這4位代持,但是在2020年初,他們的股權已經轉移登記到3家公司,這3家公司在螢幕上我們看到的就是普立投資,還有剛剛提到的蘇麗投資,還有三立國際創意這3家公司,也就是說榮盛投資已經把中嘉的15%股權轉到三立集團了。所以這個移轉並沒有向NCC申報,已經違反了當初行政處分的附款,我也知道陳主委要說你並不知道這個移轉,沒關係,你們NCC遇到綠色媒體就是什麼都不會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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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的確我們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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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或者是什麼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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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因為這個本來依法就不用申報,我們的有線電視法並沒有辦法管到這麼上層,而且是個別股東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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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再講一次啦!你們遇到綠色媒體,什麼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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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沒有辦法接受這樣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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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這張就是蘇麗投資、普立投資還有三立國際創意股東和三立電視之間的關係圖,這3家公司的負責人,一個是林崑海太太的弟弟、一個是林崑海的太太、一家公司是林崑海的子女,所以他們跟三立之間的關係非常密切,很清楚地,這些股東就是三立電視的控制人,給陳主委你看,你們怎麼樣都查不到啦!
再來這張簡報就是2018年NCC你們那張股權結構圖,如果重新把我剛剛說的榮盛投資、振華投資這些股權轉移、人頭代持的狀況加進來後,中嘉真正股權結構透過不同公司一層一層持有,你們算一算,三立集團控制了中嘉股權已經高達27%!結果NCC在民進黨執政之下,擺爛、無作為、放任綠色媒體巨獸形成,也讓民進黨過去支持反媒體壟斷的立場變成一場笑話!院長你說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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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院長建仁:我想NCC是一個獨立的機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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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是不是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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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院長建仁:它的職權是由委員會在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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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那我請問院長,民進黨政府還反不反媒體壟斷?你還反不反媒體壟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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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院長建仁:我們民進黨政府一向是反媒體壟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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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還是反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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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院長建仁: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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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告訴你我為什麼今天要透過總質詢來講?拜託院長要查清楚,畢竟院長是聖騎士嘛!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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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院長建仁:它是一個獨立的機關,我們請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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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我有很大的期待!包括今天總質詢報告都沒有講廢棄物怎麼處理,我非常難過!
主委,這是2022年5月12日立法院交通委員會的會議紀錄,當時我詢問你有線電視集團的股權出現移轉變動,你回答說營運計畫中關於股權變動、投資架構變更,要經過NCC許可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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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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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我怕你忘記你說過的話,因此特別把這個秀出來,請問陳主委,你的立場到底有沒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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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啊!我們本來監理就是以營運計畫為核心去進行監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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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沒有變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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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啊!這個法律本來就規定的很清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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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大聲點好嗎?沒有變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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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啊!本來我們監理就是以營運計畫為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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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我想讓大家都聽到你們立場沒有變。
再來就是要讓大家看,主委你也看一下你們NCC主管的法規,依照有線廣播電視法第二十九條第一項還有子法,畫面上我們可以看到變更申請許可或者是報請備查辦法的第二條第一項第五款,就已經規定得很清楚,就是變更持股如果超過5%的股東都應該經過NCC的許可,主委,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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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錯,但是是指中嘉,比如說像中嘉這些所謂它的股東有超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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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要經過你們許可,但是他們沒有啊!他們沒有經過你們許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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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剛才那個圖是你畫的,而且那個比率是不是這樣,我們要查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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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你一直蒙在鼓裡,一直假裝說不知道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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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不是!不是!因為這個是上層股東,比如說投資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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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從鏡電視的案子就看到你的作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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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用投資股東的比例去算,它有一定的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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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主委你再看,中嘉跟三立聯手違法,已經達到應該要撤照的程度,所以不管是股權轉讓給三立電視臺,或者是違反許可處分附款,或是許可處分應該廢止,或是中嘉移轉股份沒有申報許可,都是違反附款,許可處分都應該廢止,所以依法裁罰。除了依法裁罰,還要看你們NCC敢不敢依法究辦這個綠色媒體的巨獸,還是因為是親綠媒體就沒關係,有關係就沒有關係,主委,是不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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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事情先查清楚,而且我不認為馬上就去說它是一個綠色的、所謂的媒體巨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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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你永遠就只會說再來查、再來查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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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來講,我們把事情查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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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但是,你什麼都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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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法律規定來講,包括是否超過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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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你根本就是擺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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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擺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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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這個就是擺爛、沒有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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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不能這樣去處理這個事情,法治國家要依法定程序去處理,所以我剛才跟委員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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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真的讓人非常生氣,反媒體壟斷是這樣在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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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有,所以說我們行政處分裡面為什麼會有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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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謝謝。院長,該不該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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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院長建仁:我想剛才陳主委已經講得很清楚,他們會好好的去查,然後再跟委員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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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好,謝謝院長,請你要監督NCC是不是有真的在查。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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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院長建仁:NCC是獨立機構。
發言片段: 129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是獨立機構,我們會依照法律去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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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謝謝主委。我們請文化部長史哲。
發言片段: 131
主席:請文化部史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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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院長,接著我要來問,我要請問史部長,我們有看到三立集團有跟文化部申請一些補助,請問從2016年到現在,每年我們文化部給三立集團多少補助、有多少錢?
發言片段: 133
史部長哲:跟委員報告,因為你忽然問這個問題,我手頭上沒有資料,不過三立集團它是以電視臺……
發言片段: 134
陳委員椒華:有補助嘛,對不對?
發言片段: 135
史部長哲:申請我們電視臺的相關制度性的補助,其實並沒有特別……
發言片段: 136
陳委員椒華:好,那我現在問就是2016年到現在,我們三立集團旗下所有的公司跟文化部拿到的補助,請部長一個禮拜以內列表出來提供給我,可以嗎?
發言片段: 137
史部長哲:可以。
發言片段: 138
陳委員椒華:好,謝謝。
部長,我再請教,我有接到檢舉,你常常跟三立的高層在一起喬事情,到底是真的還假的?
發言片段: 139
史部長哲:我不曉得是喬什麼事,沒有這個事情。
發言片段: 140
陳委員椒華:有沒有?
發言片段: 141
史部長哲:沒有。
發言片段: 142
陳委員椒華:沒有,好,真的沒有嗎?好,我要請問部長,再跟你請教,前總統府發言人、前民進黨秘書長林鶴明今年初他到三立集團之後,你有沒有跟他見過面?
發言片段: 143
史部長哲:在公開的場合會碰到。
發言片段: 144
陳委員椒華:好,所以有見過面嘛!有人跟我說你們常見面。
發言片段: 145
史部長哲:我們沒有時間常見面。
發言片段: 146
陳委員椒華:沒有、沒有常見面,那見面是聊天還是在喬事情?
發言片段: 147
史部長哲:我剛才已經說明,就是在公開場合的時候會碰到。
發言片段: 148
陳委員椒華:所以你否認有在喬事情,好,謝謝部長,部長請回。
最後我再問一下院長,院長我要跟你請教,今年7月19號的時候,我跟你請教吹哨者保護法,還有妨害司法公正罪,還有不法餽贈、不法關說等,這些法案行政院什麼時候送來立法院?當時你說還在研議嘛!那現在已經過了兩個多月了,現在是第10屆立委最後一個會期,請問研議進度到哪裡了?
發言片段: 149
陳院長建仁:這個部分因為層面相當的廣泛,所以我們還在研議當中。
發言片段: 150
陳委員椒華:還在研議?
發言片段: 151
陳院長建仁:對。
發言片段: 152
陳委員椒華:那會研議到什麼時候?
發言片段: 153
陳院長建仁:這個部分,我們是不是請法務部來說明?
發言片段: 154
陳委員椒華:好,研議到什麼時候?
發言片段: 155
蔡部長清祥:現在行政院對於揭弊者保護法已經開了4次審查會,除了法案還積極進行當中,同時行政院也推動揭弊者保護方案……
發言片段: 156
陳委員椒華:有在研議嗎?
發言片段: 157
蔡部長清祥:有。
發言片段: 158
陳委員椒華:我只問什麼時候送立法院?
發言片段: 159
蔡部長清祥:我們尊重行政院的指示,把現在修正的條文儘快送到立法院。
發言片段: 160
陳委員椒華:院長,他們已經準備好了,什麼時候送來立法院?
發言片段: 161
陳院長建仁:這個條文,我們需要經過政委整體來盤點,然後跨部會……
發言片段: 162
陳委員椒華:他們研議好啦!就等院長的一個指示就可以送來立法院。
發言片段: 163
陳院長建仁:還是要審查嘛!剛才講過已經有幾次的審查,所以我們還在審議當中,希望取得跨部會的共識。
發言片段: 164
陳委員椒華:他們準備好了,你們還要審議?
發言片段: 165
陳院長建仁:對啊!
發言片段: 166
陳委員椒華:請問是由政委誰來負責?什麼時候可以送來立法院?
發言片段: 167
陳院長建仁:我們會請相關的政委來負責,然後……
發言片段: 168
陳委員椒華:政委可以來回答一下嗎?你們到底還要拖多久?
發言片段: 169
陳院長建仁:這個部分,我們會儘速來進行。
發言片段: 170
陳委員椒華:一個禮拜可以嗎?
發言片段: 171
陳院長建仁:這個我沒有辦法看,因為要開審查會。
發言片段: 172
陳委員椒華:兩個禮拜可以嗎?
發言片段: 173
陳院長建仁:要開審查會,我才能夠決定,我們儘速來辦理。
發言片段: 174
陳委員椒華:希望兩個禮拜能夠送來立法院,但院長,事實上,蔡英文總統召開司改國是會議就是要來凝聚社會共識嘛!所以當初所做的決議,就是一個共識了嘛!那你們的法案其實就可以送進來了,不需要太多研議,所以我必須要說,只有民進黨不想過的法案,沒有民進黨過不了的法案,院長,你說對不對?
發言片段: 175
陳院長建仁:不對,因為在整個揭弊者保護法部分,我們在跨部會的協調當中,我們有請教專家學者,這中間是還有一些爭議的……
發言片段: 176
陳委員椒華:你又推給跨部會、專家學者,現在司改國是會議就是蔡總統於2016年召開的,就是一個決議、一個共識,對你現在講的,我實在不能接受,我實在不想再罵髒話了,不過院長我期許你是一個聖騎士,拜託你趕快把這個法案送進來,可以嗎?
發言片段: 177
陳院長建仁:委員,你剛才講到共識,我覺得這很對,而且很必要啦……
發言片段: 178
陳委員椒華:兩個禮拜可以嗎?
發言片段: 179
陳院長建仁:我們一定要有完全的共識,還需要開會,可能需要更長的時間。
發言片段: 180
陳委員椒華:好,謝謝,接著我要請環境部,還有退輔會主委。院長,這個是在花蓮退輔會所管理的國有地一處臺東農場,原來有8家違法的砂石業者,好不容易經過努力,退輔會已經拆除了大部分,剩下一家挖出廢棄物,發現有非常多的廢棄物,非常非常的遺憾,針對這個廢棄物退輔會沒有妥適處理,竟然放任業者把這個堆積成山的廢棄物攤平,然後推平墊高,墊高大約有3公尺這麼高,我不知道廢棄物是不是可以把它推平,然後上面再覆土,這樣就解決問題了?請問環境部部長,可以這樣做嗎?
發言片段: 181
薛部長富盛:陳委員好,有關這個花蓮集耀砂石場堆砌的廢棄物的問題,事實上誠如委員非常關心,所以事實上……
發言片段: 182
陳委員椒華:部長,可以這樣把廢棄物夷平嗎?我們看到XRF的檢測結果,重金屬都超標,我是請問你可以這樣夷平嗎?然後在上面覆土就沒事了,可不可以這樣?
發言片段: 183
薛部長富盛:跟陳委員報告……
發言片段: 184
陳委員椒華:你回答我,可不可以這樣?
發言片段: 185
薛部長富盛:不可以這樣,但是檢測的結果……
發言片段: 186
陳委員椒華:不可以?馮主委,可不可以這樣?你是土地所有權人,可不可以這樣?
發言片段: 187
馮主任委員世寬:我不知道可不可以,但是我們退輔會……
發言片段: 188
陳委員椒華:廢棄物可以填平,因為它可能是有害事業廢棄物……
發言片段: 189
馮主任委員世寬:沒有叫他填平!沒有叫他挖了填平!我這個月初才到現地去探勘,他們挖了8個坑,每一個坑3公尺深……
發言片段: 190
陳委員椒華:他現在把廢棄物移平,也就是把現地夷平、堆高,最上面再覆土……
發言片段: 191
馮主任委員世寬:這個也不是退輔會叫他這麼做的……
發言片段: 192
陳委員椒華:我是請問可不可以這樣?
發言片段: 193
馮主任委員世寬:我不知道可不可以,因為我不是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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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剛剛環境部長已經說不可以了,因為裡面有非常高量的重金屬。所以我現在問你,如果他們這樣做,而你還不知道,請問你要怎麼管理好這塊土地呢?
發言片段: 195
馮主任委員世寬:我不是不知道它裡面有……
發言片段: 196
陳委員椒華:你是土地管理人!
發言片段: 197
馮主任委員世寬:我親自去,也看到他挖了8個洞,每個洞3公尺……
發言片段: 198
陳委員椒華:你說不知道,所以我現在給你看啊!現在是已經填平了!你說不知道,我現在給你看,你知道了嗎?
發言片段: 199
馮主任委員世寬:我要到現場看才能證實!因為那天檢察官特別要求你們照相的人要離開現場……
發言片段: 200
陳委員椒華:如果填平了,可不可以?我問你,可不可以?我問你,可不可以?你們退輔會的人每天都在這裡,還縱容他們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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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主任委員世寬:這不是我的專長,我不能答復你可不可以,但是我可以說我不贊成!
發言片段: 202
陳委員椒華:好,那我問院長可不可以這樣?
發言片段: 203
陳院長建仁:我想這個要按照既定的法規來處理。
發言片段: 204
陳委員椒華:環境部長已經說不可以……
發言片段: 205
薛部長富盛:陳委員……
發言片段: 206
陳委員椒華:部長,等一下會給你回答。現在就是說,有關重金屬的檢測,我們請民間NGO去測其中是不是有害事業廢棄物,花蓮環保局有做檢測,但報告不給;環境部督察總隊現在叫做環管署,有測XRF,報告也不給。請問院長,我們行政部門的檢測報告、檢測資料,可以不給立法院嗎?院長,可以不給嗎?
發言片段: 207
陳院長建仁:我來了解他們檢測的結果與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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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部長,可以不給嗎?
發言片段: 209
薛部長富盛:跟陳委員報告,這個檢測報告我們可以給。
發言片段: 210
陳委員椒華:可以給?那今天給我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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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富盛:在這邊給委員報告,環境部檢測了二次,一次是在去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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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都可以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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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富盛:事實上重金屬都沒有超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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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沒關係,部長,可以給嗎?
發言片段: 215
薛部長富盛:陳委員委託的臺南社區大學……
發言片段: 216
陳委員椒華:沒有,我們先講花蓮。
發言片段: 217
薛部長富盛:非我們環境部的標準檢驗單位……
發言片段: 218
陳委員椒華:報告可以給嗎?
發言片段: 219
薛部長富盛:可以,報告可以給。
發言片段: 220
陳委員椒華:我下個月還會親自再去現勘檢測,也拜託環境部配合,可以嗎?
發言片段: 221
薛部長富盛:可以。跟陳委員報告,臺南社區大學非標準檢驗單位,所以事實上他的檢驗報告只能當參考……
發言片段: 222
陳委員椒華:我知道,所以我才請督察總隊、環管署分署去測。
發言片段: 223
薛部長富盛:會,下個月會陪陳委員去……
發言片段: 224
陳委員椒華:可以再配合檢測嗎?可以再配合我去檢測嗎?
發言片段: 225
薛部長富盛:可以,由環境部來檢測。
發言片段: 226
陳委員椒華:感謝。退輔會馮主委,可以配合嗎?
發言片段: 227
馮主任委員世寬:我們一向都在配合,而且按照委員的指示……
發言片段: 228
陳委員椒華:謝謝。我非常感謝主委,希望我們最後一哩路可以好好合作,把它完成好不好?
發言片段: 229
馮主任委員世寬:好的。
發言片段: 230
陳委員椒華:讓臺東農場恢復乾淨,因為它本來就是農地,可以嗎?
發言片段: 231
馮主任委員世寬:好的。
發言片段: 232
陳委員椒華:謝謝,請回。
最後再請問院長。院長,有關明揚大火,我要拜託內政部長,還要拜託經濟部長,是不是可以一起上來?還有國科會主委。我在去年有拜託經濟部長一定要好好做好體檢,也感謝經濟部長,還有國科會在科學園區,那時候只做林園跟臨海工業區的體檢。這個體檢某種程度有達到它的效果,因為可以先讓廠商自主填表格,該放的化學藥品、放哪裡都要寫清楚。那時候工業局跟國科會會去抽查,這樣的作法可以讓業者平常就做好工廠內部的自主管理,但是如果平常沒有這樣做的話,之前環保署的抽查並沒辦法好好做好抽查,所以這一次明揚國際的災難跟之前的工廠大火都很類似,就是沒有做好整個自主管理跟抽查嘛。因為現在有些地方政府的產業園區是由內政部、地方政府管理,還有有些是經濟部,是不是以後國科會可以再繼續針對除了工業區還有一般工廠或產業園區,好好去建立一套體檢的制度,建立抽查制度及自主管理制度?請問可不可行?先請經濟部回答。
發言片段: 233
王部長美花:我先跟委員報告,因為發生了這個事情,所以我們事實上在第二天就開始找一些學者專家,至少針對加工出口區管理的這些園區先去做盤點,也針對71家可能會有相關物質的工廠優先去盤,我們很快的就把這71家盤過了,目前是都沒有問題。
發言片段: 234
陳委員椒華:好,部長,我的意思是說平時每年都做自主管理,然後……
發言片段: 235
王部長美花:是,有!
發言片段: 236
陳委員椒華:建立抽查的制度,請問內政部這邊可以嗎?因為很多產業園區是沒有管理單位的,要拜託內政部好好建立一個體檢的制度。
發言片段: 237
林部長右昌:是,不管是一般工業區還是產業園區,其實都有相關檢查的機制,也有相關申報的規定。
發言片段: 238
陳委員椒華:沒有啊!你說有,可是沒有才會發生這個憾事,就是因為現在地方政府跟內政部補助的這些產業園區就是沒有管理局,各工廠根本就是無管理狀態嘛!所以不要告訴我現在已經有好的管理制度,我是希望你們後續可以跟經濟部合作,建立好的管理制度,這樣可以嗎?
發言片段: 239
林部長右昌:可以。
發言片段: 240
陳委員椒華:包括污水處理都沒有啊!瞭解嗎?
發言片段: 241
林部長右昌:謝謝。我跟委員報告一下,你剛剛說有些產業園區是內政部來補助的,這個我們是補助某一部分,比如你剛剛在講的再生……
發言片段: 242
陳委員椒華:這是管理,你們內政部要負責,不然就不要做這個事情,就全部交給經濟部嘛!不然現在各地方政府的產業園區管理就是出問題了啊!
發言片段: 243
林部長右昌:這個不太一樣……
發言片段: 244
王部長美花:這個部分確實有一些園區是地方開發啦,我覺得……
發言片段: 245
陳委員椒華:對啊!就沒有好好管啊!
發言片段: 246
王部長美花:我覺得我們確實……
發言片段: 247
陳委員椒華:院長,你不要笑,這個問題很嚴重耶!
發言片段: 248
陳院長建仁:不是,我……
發言片段: 249
王部長美花:我們確實可以做橫向的,包括跟地方一起來看,用最快的速度來針對安全的問題再確認一下。
發言片段: 250
陳委員椒華:就是把這個體檢制度從中央、地方,還有這些沒有納管、沒有工業區管理單位的。
發言片段: 251
陳院長建仁:我想跟委員報告一下,實際上任何不管是園區裡面或是單獨的工業區,或是其他的廠房,都有定期的申報啦……
發言片段: 252
陳委員椒華:不要講都有,就是未來要趕快建立好,好不好?
發言片段: 253
陳院長建仁:我想我們會加強精進……
發言片段: 254
陳委員椒華:出事就因為抽樣沒有……
發言片段: 255
陳院長建仁:不是說沒有啦,不是說沒有!
發言片段: 256
陳委員椒華:我還剩最後一分鐘,院長,謝謝就是願意這樣做。
我最後要請教海委會。院長,今天你的報告有提到產業發展,還有污染防治、海洋的相關法律,目前三法還缺一個海保法,請問這個會期我們的海保法可以趕快送立法院審查嗎?
發言片段: 257
陳院長建仁:海保法我們還在審議當中。
發言片段: 258
陳委員椒華:海洋保育法,主委?
發言片段: 259
管主任委員碧玲:是,行政院還在進行最後的審議階段之中。
發言片段: 260
陳委員椒華:這個會期可以送進來嗎?院長。
發言片段: 261
陳院長建仁:我們要看審議的進度,就好像剛才的……
發言片段: 262
陳委員椒華:好,我們讓海洋三法能夠健全嘛!好不好?我們畢竟是海洋國家。
發言片段: 263
陳院長建仁:對,我們是海洋國家,而且相關的法案確實是很重要。
發言片段: 264
陳委員椒華:主委,可不可以督促?拜託跟院長趕快協調,趕快送進來。
發言片段: 265
陳院長建仁:我們會來加強審議的進程,以及徵求各方面的意見。
發言片段: 266
陳委員椒華:好,謝謝。
發言片段: 267
主席:謝謝。接下來請吳欣盈委員質詢。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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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0-8-1
speakers ["蔡其昌","陳椒華","吳欣盈","曾銘宗","劉世芳","謝衣鳯","莊瑞雄","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陳培瑜"]
page_start 195
meetingDate ["2023-09-26"]
gazette_id 1126301
agenda_lcidc_ids ["1126301_00005"]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第1次會議紀錄
content 施政質詢 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並備質詢─ 進行質詢─
agenda_id 1126301_0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