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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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運鵬:(9時28分)主席、各位首長、各位同仁,大家好。首先,我請教蔡部長,我就順著剛才曾總召的質詢,就是我們身為民意代表,不管是揭弊也好、政黨形象也好、發言也好,我們會受到各種的挑戰、侮辱,甚至是詛咒、甚至是威脅,王鴻薇委員在場,我們都在,這個所在多有啦!我很擔心的,部長你應該有印象,我也就我個人的個案跟你請教過,最後都是不起訴,像這樣的質詢我也不認為檢察官或法務部有政黨傾向,執政黨是民進黨、執政黨是國民黨,就不辦誰的案子,或查到認識的就不查,不可能!因為你當事人,而且還是立委,在這邊也可以拿出來說你是不是查到什麼側翼,所以你不辦?不可能檢察官會偏心、偏袒政黨。但是現在最麻煩的狀況就是你們查到最後都不起訴,還不是送到法院去判無罪喔!而是不起訴,最近我又收到一張,我有收過公然到處留言要我坐電椅的、砍頭的、爆炸的。一位在高雄選舉過的黃小姐,她在我們服務處服務過,她直接收到兩顆子彈的訊息啊!子彈、照片都上去了;王鴻薇委員的事情大家也都很清楚,但最後還是都不起訴。部長,你知道吧!這就是你要行政指導或通案處理的,到最後不是查不到,就算查到了也不起訴,那這樣我們去檢舉、報案有什麼用?所以部長你要理解,不是不辦、不是不查,而是在這邊就算說到了也做不到,難道你能保證每個都起訴嗎?這麼明確的照片、名字在那邊,「你全家去死」、「鄭運鵬該上電椅,不然中國進來就怎麼樣」,檢察官覺得你們民意代表是可受公評的事項,不會讓你心生畏懼,這樣變成在檢察官的價值判斷中,民意代表、公眾人物的命比一般其他非民意代表的人賤一點,我們可受威脅、刀槍不入。咦!這個就不對了啊!所以你回去檢查一下,到底我們這樣背景的民意代表被威脅時,你們有幾件是起訴過的?起訴了之後,有罪的有多少?無罪的有多少?拜託你們統計一下,現在是檢察官自己就判斷掉了、不起訴了!我們連上訴的機會都沒有,這才是法務部該注意的。部長,對於你們的判斷標準,檢察官的心證太多,這樣就會變成每次都是新聞事件,完全沒有道理,到後來還推論成執政黨遇到在野黨就不查,在野黨才應該要查才對啊!更應該要嚴辦啊!在野黨都嚴辦,執政黨當然要嚴辦啊!好不好?拜託部長你一定要統一這個標準,不然這樣就變兩邊不是人,他們也不高興,我也不高興,我們執政黨還要被講成綠營威脅藍營、威脅在野黨不查,何必呢?起訴了給法官判嘛!言論自由沒有自由到可以威脅民意代表而不起訴的,這點我嚴正地告訴部長,不需要在這邊兩邊不是人,可以起訴的就起訴,如果查不到也告訴我們沒辦法、查不到,無法起訴,那就回到平台的責任了,好不好?這一點就麻煩部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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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好,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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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運鵬:主秘,我跟你請教一下,我們做了近10年的消防同仁的殉職統計,從2013年到2023年,包括最近的明揚,也就是今天專案報告的這一案,總共35位殉職。如果以公職來說,大概我認為最危險的工作就是一線的消防人員,主秘應該也有這樣的感受嘛!每次事件完,我們來做檢討,大家都喊修法、修法、修法,認為一定是法律不嚴格。我們來看一下簡報,我幫你整理了這二次大修法的重點,在2017年的敬鵬大火之後,我們在2019年修法,這其實差了一年多,修法的重點表示這幾個重點講了很久但不容易判斷,所以這個修法才會在發生事情了才來處理。
第一個是退避權,但它的前提是無人命危害之虞,這會讓一線的指揮官非常難判斷,我印象中敬鵬那時候是說裡面有移工,但是後來發現移工早就出來了,所以裡面沒人,但因為通報有人,消防同仁就有責任,而這一次是裡面有人,所以在退避權上他們無法行使。再來是資訊權,到底有哪些資訊?平面圖、化學藥品,應該要揭露的、應該要申報的,資訊權也列入了。調查權,在發生致死重傷之後的調查權,這是2019年的重點。
2023(今)年我們再修一次,強化消防的安全管理及危害物品的管理,還有資訊權和提升救災效能的再明確跟細緻化,最後就是提高罰則。
這次明揚大火,我想請教一下主秘,在2019年修法中的退避權、資訊權、調查權,以及2023年修法的安全管理跟危險物品管理,還有其他幾個,有沒有修法或法律不足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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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主任秘書萬瑤:謝謝委員的關心,事實上這次明揚國際發生這麼大的一個火災爆炸案件,問題的癥結在於業者不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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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運鵬:他們不守法把100公斤的變3,000公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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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主任秘書萬瑤:也不是這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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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運鵬:也不只這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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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主任秘書萬瑤:對危險物品的管理儲存,依照消防法第十五條,它應該是要申請合格的儲存場所,一來它沒有提出申請合格的場所,二來是儲存量超過30倍,也就是儲存量為100公斤,它超過30倍,存了3,000公斤,這個在我們的規定中,它應該要設置保安監督人,而保安監督人是要書寫防災計畫,包括裡面的位置圖、配置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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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運鵬:因為它明知違規嘛!所以不可能去寫疏散計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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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主任秘書萬瑤: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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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運鵬:我不可能就我違規的事項去寫一個安全規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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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主任秘書萬瑤:所以問題的癥結在於它不守法,而且沒有做好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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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運鵬:主秘,我只是要先請教,在這次的檢討裡面,我們有沒有修法不足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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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主任秘書萬瑤:跟委員報告,事實上都已經差不多齊備了,各單位橫向的一些資訊、互相的介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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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運鵬:好,我想要知道的是,我們法律不可能百分之百,還是必須要與時俱進,大方向在這二次的修法應該要掌握到,但是現場因為廠商違規,他們提供出來的也是不實資訊,所以危險沒辦法預先預警,導致消防人員的危機就發生在這一次的事件上,我要講的是這個。媒體上有所質疑的,我認為很多都是直覺,包含設備老舊等,每個地方不太一樣,直轄市會比其他非直轄市好一些,但是人員還是不夠,相關的訓練不可能是現在請的人就有,還是得要經過正規的訓練,所以在設備老舊、人員不足、預算要充足,這些立法院都可以配合,初期指揮官怎麼負責我等下再談,有沒有辦法組工會就牽涉到它如果是沒有罷工權的工會也沒有意義,這又是另外一個權利義務的問題。
我要跟你請教一個比較實務的,第一個是消防人員眷屬的臉書上寫的,他是我朋友,他說化學物品的存放就如同剛才主秘所講,它裡面就分了好幾個主管機關,化學類的是環境部的化學署,這是新的機關,勞工用的是職安署,會爆炸起火的是消防署,農用的是農業部,運輸用的像燃油、汽油、柴油是交通部,這麼多的化學物品都會爆炸起火,你們有沒有辦法統一事權?有沒有需要統一事權?主秘你的意見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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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主任秘書萬瑤:跟委員報告,重整的公共危險物品分為六類,跟我們比較相關的是經濟部所管轄的這些物品,消防人員要獲知場所中到底有沒有這些危險物品的儲存、輸送、運輸情形,事實上是要業者主動申報,我們才有辦法做列管,畢竟在消防安全檢查中,消防人員只是針對消防安全設備做檢查而已,沒有辦法實際瞭解到他們裡面儲放的是什麼東西,如果他們沒有主動告知的話,我們也沒有辦法獲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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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運鵬:主秘,我要請教一下,這裡面就分了5個機關,你能理解一個工廠裡面可能至少牽涉到3個機關嗎?化學、消防跟職安,至少都有3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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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主任秘書萬瑤: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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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運鵬:你認為這些資訊有沒有辦法統一?譬如之前桃園鄭文燦市長在敬鵬之後,他們把這些資料雲端化,那地方的消防局、消防單位有沒有把它雲端化?就算這幾個有各自的主管機關,至少一打開,現場指揮官就馬上知道了!這你們有沒有辦法做到?他們說2018年做到現在,很多地方都沒有辦法做到一上去就讓一線的指揮官可以看到這5個機關所申報查核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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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主任秘書萬瑤:跟委員報告,事實上這個毒化性物質是屬於環境部的,一般的公共危險物品是屬於經濟部的,還有職安署也會列管,我們消防署的消防單位和經濟部是化學物品的,這些東西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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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運鵬:好,沒有關係,我跟你建議,因為到第一線要處理都是你們,都是消防單位的兄弟姊妹,所以你們去研究看看能不能把這些資訊用什麼方式,讓他們在第一線就拿得到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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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主任秘書萬瑤: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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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運鵬:就算是汽、柴油好了,交通部的,你們去研究這一套平台,這是你們保護自己嘛!我們總是不希望這35位同仁在10年內殉職,我們不希望這個事件發生,最後最關乎安全責任是你們,你們去統一一下,怎麼樣對你們是最安全的資訊平台提供方式?如果業者謊報,這個沒有辦法,業者要負責任,因為你拿到的資訊永遠是它申報的,你沒有拿到沒有申報的,那是後面刑事責任的問題,但至少你們應該要統一這個事權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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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主任秘書萬瑤: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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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運鵬:再跟召委借1分鐘。第二個我要請教的就是剛才講的退避權,現在最困擾的是我們退避權的前提是無人命危害之虞,這個前提會造成只要你告訴我裡面還有人,我的消防弟兄就一定要進去,不過裡面的人可能已經跑了,我也不知道裡面有沒有人?大家都有打火的經驗,現場火警狀況跟資訊的完整度,其實會影響裡面若有人,我不能進去火場裡面,冒更多風險。在這個前提之下,你有沒有可能在有人命危害之虞,再寫一個指引或者再修法,讓指揮官可以判斷,而最後他不會擔負責任說,我判斷不能進去,雖然裡面有人或者是懷疑有人,你們有沒有辦法在這個前提之下再去處理指引類的,保障他們這些現場的一線指揮官或者初級指揮官,他們可以根據這個指引,然後說,好,這一次我們是沒有辦法進去,你們有沒有辦法寫出這樣子的規範?不然只要你告訴我火場裡面有人,事實上是沒有人,我還是要進去冒險啊!敬鵬就是這樣啊!這一點你們有沒有辦法?你覺得這一個不要說是漏洞,這是不是我們當初在退避權的定義裡面,沒有處理到後續的問題?主秘,你感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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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次長容輝:報告委員,我是不是補充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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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運鵬: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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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次長容輝:這個部分我們可以納到救災SOP的程序裡面,去訂定一些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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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運鵬:有資訊表示裡面有人的狀況之下,你們的退避權怎樣去行使的指引,給消防弟兄、指揮官一個保障。最後一個狀況,在敬鵬之後我有建議消防署,因為消防都有世家投入這個榮譽職的傳統,有很多都是直系或旁系親屬,這一次4位殉職的弟兄,我查出來只有1位舅舅是消防員,那時候我是建議比照搶救雷恩大兵的精神,如果有家屬在三等親裡面,你們可以有一個選擇我不要在第一線,不要家人大家都互相,不要全家人都在前線,這個執行的狀況如何?這次4位消防員裡面只有1位是舅舅他自己也是消防員,這次在這樣子的規範裡面你們有落實嗎?之前有說你們做了內部人事調動的內規,我不曉得在這次上面或以後,你們還會不會落實這樣一個人事上面的內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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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主任秘書萬瑤:謝謝委員的關心!事實上剛剛委員所提的問題,基本上我們也通令各縣市比照這樣子的建議去辦理,事實上有很多的外勤同仁他還是滿有熱忱的啦!即使他有兄弟都在外勤任職,也是大有人在,他選擇這樣子救災的一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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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運鵬:甚至有人退休之後還是做義消,我還是建議你們儘量那個選擇權讓他自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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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主任秘書萬瑤:是、是,有、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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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運鵬:當然他選擇在第一線,你們也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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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主任秘書萬瑤: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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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運鵬:不要大家都在擔心,我是兄弟或者是爸爸、叔叔、舅舅等都在第一線裡面,大家都冒這樣的風險好不好?我希望這個你們還是多宣導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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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主任秘書萬瑤:好,謝謝委員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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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運鵬:好,OK,謝謝部長、謝謝次長、謝謝主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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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鄭運鵬委員!接下來請王鴻薇委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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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8-36-2
speakers ["林思銘","曾銘宗","鄭運鵬","王鴻薇","賴香伶","謝衣鳯","湯蕙禎","游毓蘭","李貴敏","江永昌","吳琪銘","吳怡玎","劉建國","林淑芬","陳歐珀","陳椒華","楊瓊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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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3-09-27"]
gazette_id 1126501
agenda_lcidc_ids ["1126501_00004"]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法務部部長、內政部部長、內政部消防署署長率所屬相關單位列席就「明揚科技公司大火釀 嚴重傷亡,針對近年公安意外頻傳,檢視我國現有公安相關法制層面之缺失,並進行檢討及改 善」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26501_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