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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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9時22分)今天內政部跟經濟部都有來,所以我們請內政部林部長、曾次長以及消防署蕭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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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有請林部長、曾次長以及蕭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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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我們看到這個大火之後,屏東縣政府按照消防法的規定罰了不少錢,有60萬、150萬、30萬,做了相當多的罰鍰,但是再多的罰款都喚不回任何一條生命,我們感到非常遺憾,這個就讓我感覺好像雞蛋那個事情一樣,就是罰廠商,一直罰、一直罰、一直罰,但是食安問題還是沒有解決。這個事情發生以後,我們看到媒體的相關報導,我想要請教站在這裡的各位長官,經濟部說消防相關事宜應該由地方來查核,但是屏東縣消防局說消防局無權查核,這讓老百姓感覺就是在互踢皮球嘛!請問內政部林部長,到底是誰的責任?是經濟部還是屏東縣消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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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應該是這樣說,我們有不同的法令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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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你就告訴我這件事情應該誰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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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其實這個大家都可以依據不同的法律規定跟系統,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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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所以你的意思是經濟部跟屏東縣消防局都有責任,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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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倒不是這樣說,我們當然都依法必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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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責任在哪個單位身上?你先告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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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委員,我沒有辦法在這邊跟你講說我去做一個裁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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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你沒有辦法知道?事情都發生了,你還沒有辦法確定責任是屬於哪一個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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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現在責任正在釐清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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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不明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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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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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今天幾號了?二十幾號發生的,已經3、4天了,你們都還沒有辦法釐清責任?所以你不能確定?
剛剛經濟部次長說,加工出口處屏東園區已經於99年移交屏東縣政府辦理,在經濟部報告的第3頁,消防業務自99年2月1日起,由屏東縣政府消防局接管。曾次長這是剛剛你說的話,是不是你有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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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次長文生:我們的園區有兩種,我們有部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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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你就告訴我這個園區就好了,這在之前的,我剛剛有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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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次長文生:這個園區我書面上寫得很清楚,那是在說明一件事,有部分的園區有自己的消防權,這一個園區已經在99年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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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所以是屬於屏東縣消防局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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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次長文生:這個園區的消防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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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對,我是指消防嘛!我們今天當然就是討論消防這個大火的事,所以是屏東縣。內政部長你沒有看到他的報告嗎?還是你否認經濟部的報告,你打臉他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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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委員可以看一下我的書面報告第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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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所以你們自相矛盾,好,沒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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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消防安全設備檢查的部分,它是有的,它包括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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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講到消防安全設備檢查,我想請教部長您說第2頁的部分,你說最近一次檢修申報日是111年11月15日,不符合規定,訂於申報後30日完成改善。我看你寫「訂於」喔!請問署長,改善了沒有?30天內改善了嗎?這是111年11月15日喔!今天是112年9月27日,已經快一年了,後來改善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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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署長煥章:跟委員報告,改善執行就是由廠商來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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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改善了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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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署長煥章:消防局還沒有去確定有沒有改善,現場回報是說已經改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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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沒有,消防機關要查啊!怎麼他說改善就改善了?已經過了10個月還不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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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署長煥章:是,是消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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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部長,你回答我,過了10個月都還沒確定,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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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署長煥章:應該是分成兩個區塊,一個部分就是廠商要在30天改善這個區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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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對,他說他有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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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署長煥章:廠商回報是有,至於消防局,委員也瞭解我們現在人力的問題,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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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所以是因為人力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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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署長煥章:所以現在還沒有辦法確認、去做複檢,所以在這次的消防法修正,我們有調整,把責任放在廠商的身上,讓廠商是維持合格的狀況,不要說重複一件事又要設備師、又要消防局,重複人員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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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你的意思是111年11月15日申報是不符合規定的,我重複一下,111年11月15日,到今天112年9月27日屏東縣消防局都還沒有去複查,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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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署長煥章:目前是由廠商來做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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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對,我知道廠商有申報,他說我已經檢查過,消防局還沒有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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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署長煥章:目前還沒有排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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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沒有嘛!已經過了10個月都沒有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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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署長煥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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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林部長,你現在還要告訴我你不敢確定是誰的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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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委員,你剛剛問的是兩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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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我知道我問的是兩件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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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第一個是消防安全設備的檢查部分,剛剛蕭署長已經說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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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就是屏東縣消防局已經過了10個月以後都沒有去檢查,所以到底廠商講的是不是事實都不知道,反正屏東縣消防局的工作就是罰廠商對了,努力的處罰、努力的處罰,事先也不做一些檢查的工作,但是這次說是人力不足,這個內政部可能要想一下。然後經濟部說這個不關我們的事情。
上述幾個問題:第一個,大家還記得2018年桃園敬鵬工廠有發生一場大火,那時候有6位消防員過世、6位受傷,移工死了2位,那時候我記得我們在立法院,我們就趕快修消防法,把退避權、資訊權、調查權趕快入法。結果你看這一次廠商堆放大量沒有申報的化學物質,資訊權蕩然無存嘛!沒有提供相關的資訊給消防弟兄,讓消防弟兄沒有辦法行使退避權嘛!廠商根本沒有在納管之列,因為我們剛剛看到你說它算是一般的工廠,你告訴我說你到現在還不知道責任在哪裡?你現在還不知道責任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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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委員,我跟你報告一下,第一個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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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所以應該是人力不足啦?剛剛聽署長講是人力不足嘛!他們都沒有錯,人力不足是中央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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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委員是不是不要打斷,讓我完整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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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好,你完整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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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第一個是剛剛提到的,它超量的去儲存,因為架橋劑有很多很多種,有非常非常多種架橋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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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所以是它沒有申報或申報不實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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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是,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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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這一定是廠商的錯,但是沒有檢查是誰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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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它沒有申報,聯合的安全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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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因為它是一般的工廠,所以不用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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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沒有、沒有,不是,一般性的工廠還是要檢查,但是它檢查的頻率會跟甲級列管的頻率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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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好,請問在這個例子裡頭、在本案裡頭,屏東縣消防局檢查的頻率夠不夠?如果照剛剛蕭署長的說法,是沒有時間檢查,包括設備,因為人力不足,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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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署長煥章:是,跟委員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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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是不是人力不足?剛剛你告訴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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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署長煥章:跟委員報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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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沒有,你先告訴我是不是人力不足?你剛剛告訴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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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署長煥章:危險物品,廠商必須要把足夠的量跟我們通報,讓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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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我沒有說廠商沒有錯,廠商有錯,他也沒有通報,他可能是隱匿,但是你們又沒有辦法檢查原因,我們要找原因嘛!原因就是因為人力不足,人力不足歸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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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署長煥章:這是一個因素,另外一個因素是廠商沒有……因為消防局是不去針對危險物品這個物質來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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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我知道這個部分,你們管消防設備嘛!消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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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署長煥章:我們是它達到管制量以後,它的位置、構造、設備要出來,廠商因為超量沒有提報,所以位置、構造、設備沒有進到危險物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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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這是兩件事,消防設備也沒有去檢查吧?也許去檢查消防設備的時候,在廠區看看就會看到危險物品超量,這個也是有可能會看到,你也不可能只看一個東西而已,去廠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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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署長煥章:剛才部長有報告,危險物品種類太多,並不是全部的化學物品都是屬於公共危險物品的範圍,現場有七、八十種化學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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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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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署長煥章:裡面像部長所報告的,三種架橋劑也只有一種是我們的管理範圍,所以這個複雜程度相當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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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事實上,這件事情也不完全是消防署的錯。如果照消防署說法,人力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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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署長煥章:我們也在檢討看怎麼精進這樣的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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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我了解,其實所有的都不是你們這些政府機關的錯,因為有這麼多危險物品,消防署沒有辦法判斷每一樣,對不對?人力不足是不是你們的錯?人力不足應該是你們要去補足人力,人力不足是你們的錯。但是那麼多危險物品,我們也看不懂啊!消防署也看不懂,發生這樣的大火跟消防署什麼關係啊?真不是我們的錯啊!也不是我們消防局的錯,廠商自己不申報,我們能力不足沒有辦法檢查!也不是經濟部的錯,因為經濟部就不管這個,這是屬於消防局的嘛!繼續講,完全都沒有政府責任,都沒有你們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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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委員,並不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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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剛剛你們的回答都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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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委員,不是這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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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這個有理由,那個有什麼的,都不是我的錯啊!都不是政府機關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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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政府絕對不會迴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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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那我們要你們這些政府要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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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政府絕對不迴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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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民眾為什麼需要你們這些政府?都沒有你們的錯,你們都沒有能力,這個跟你無關,那個也跟你無關,都沒有你們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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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剛剛到現在我從來沒有講過一句這樣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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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那你告訴我、回答我最開始的問題就好了,因為我時間到了,到底哪個單位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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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我剛剛講過政府不會迴避,我們要正面來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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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好,哪個單位負責?不要迴避!哪個單位負責?消防局,還是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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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我們會針對他來迴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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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這兩個單位你選一個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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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委員不能這樣子選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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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所以都選就對了,都有錯啦!因為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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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我們一起來檢討,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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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今天這麼多人死了,你到現在還不敢告訴我誰要負責,你要官官相護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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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這個要讓科學的證據說話,讓調查的結果出來,包括人力的部分,其實五年裡面我們也已經補充了超過三千人,跟你報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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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最終你沒有回答我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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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接下來請游毓蘭委員。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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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8-15-2
speakers ["羅美玲","陳玉珍","游毓蘭","張宏陸","鄭天財Sra Kacaw","莊瑞雄","陳琬惠","黃世杰","王美惠","賴品妤","王婉諭","林德福","鍾佳濱","邱顯智","洪申翰","李昆澤","高嘉瑜","陳椒華","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李德維","林文瑞","邱臣遠","李貴敏"]
page_start 351
meetingDate ["2023-09-27"]
gazette_id 1126401
agenda_lcidc_ids ["1126401_00011"]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內政部部長、消防署署長就「9月22日屏東市明揚國際火災案」提出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並 請經濟部、環境部、衛生福利部、勞動部、法務部派員列席備詢
agenda_id 1126401_0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