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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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12時15分)謝謝主席,請林右昌部長和曾文生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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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請內政部林部長和曾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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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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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部長好。其實這次明揚國際大火燒出很多的大問題,大家也從這些問題裡面痛定思痛的來檢討有何改進的空間,其中有關消防人力的問題,其實這個問題長期以來大家都有提到,我想,過去我們也曾經針對這個問題要求政府要補足,但現實上的困境到底是什麼?為什麼長期以來人力不足的問題一直都沒有辦法可以即時的去補足?這部分是不是能夠說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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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非常謝謝高委員給我這個機會說明,我們現在的機制是這樣子,因為消防人員是「考、訓、用」,考試的員額是依據各地方政府的需求來擬定計畫,每年規劃考試的錄取人數,以最近這一年來說的話,我們原本是規劃要錄取九百多人,實際來報考的人數也很多,有一千八百多人,可是實際錄取的人數只有三百八十多人,這三百八十多人跟九百多人就有落差。
第二個,這三百八十多人完訓後大概還要打九折,也就是考完之後,最後訓完後能夠用、能夠分發到各縣市的人數有很大的gap。我們有2個解決方向,第一個是增加考試的頻率,也就是加考。第二個,我們現在正在跟銓敘部討論消防人員的考試內容和比重,看是不是有值得檢討的地方,這是我們現在正在進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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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好,也就是說,目前報考的人數和實際能夠用的人數有一定的落差,但是這個落差其實也跟消防員的福利和他們需要承擔的風險等等,其實這有一定的影響,所以很多人都拿各縣市消防員的服務人口比來比較,其中除了嘉義市的服務人口比比較符合大家的標準等等。偏鄉地區可能因為人口比較少,所以相較之下它所需要負擔的人口比就比較少,可是其他人口比較密集的,包括六都,其消防員所需要負擔的責任和事情的輕重都非常大,其實這就會影響到消防員,不管是工作量或是其他的狀況上。我們也發現,像今天所講的,消防員是不是能夠籌組工會這件事情,當然,今天部長有鬆口說,支持他們的結社和協商權,還會修正公務人員協會法,但是這個距離所謂的「工會」其實還有一段距離,就這個部分,目前政府的態度有沒有一個具體的方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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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我跟委員說明一下,剛才講消防員要「考、訓、用」,考什麼?考國考,所以消防員是經過國家考試錄取後、訓練完後,變為合格的消防員,所以他是公務員,他是完完整整的公務員,這個跟所謂的「勞工」可以適用勞工的法令來組工會有很大的差異,但是我們認為消防員的結社權應該要重視,所以我們的態度和方向就是讓它可以在公務人員協會裡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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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就是說,他們可能不適用工會,因為他們屬於公務人員,但是、同時對於他們自身權益相關的要求或是保障等等,我們也會給他們能夠主張他們權益的作法或是給他們一個對等的機會來跟政府協商,這可能可以在工會之外有什麼樣一個?像你現在是透過修正公務人員相關法令來協助他們,這部分是我們目前可以做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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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是,這個就是剛才講的,其實可以在公務人員協會下面去組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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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所以這個一個月內會有一個比較明確的方向,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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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這部分我們已經在跟考試院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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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好。另外,針對明揚,因為它的倉庫存放超過3,000公斤的過氧化物,法律規定的上限是100公斤,這個已經明顯超過30倍,但是我們卻只能處以30萬元的罰鍰等罰責,包括剛才也有人提到它的申報不實等等問題,有關這個後續我們將如何去改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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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署長煥章:感謝委員的垂詢,這大概分兩個大區塊,一個是要怎麼獲得現場的資訊?這個平臺我們正跟化學局在處理,這是第一個部分。第二個部分,針對要怎麼通報給我們?不通報的話業者應該要負什麼責任?目前我們已經在進行相關法令的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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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以現在的資訊,針對這些化學用品的勾稽或是廠商的進貨資料和儲存在哪裡,照理說,政府應該都有這些資料可以去勾稽,而不是只靠廠商來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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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署長煥章:不,這個資料只有廠商才有,政府絕對沒有辦法可以知道廠商到底進了什麼貨,而且它每天的消耗量也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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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但是針對這些危險的化學物品,政府應該要多一份責任,而不是只靠廠商自己來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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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署長煥章:兩方面要來搭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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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現在的問題就在於要如何去勾稽,避免廠商在過程中申報不實而導致有公共危險的問題,尤其是今天消防員要去救災的時候,他完全不知道現場的情況,所以才會導致今天這個狀況。後續不管是透過科技的方式去協助救災,或是在這些資料的勾稽上,其實現在政府有很多管道,不管是區塊鏈或是其他的方式,或是剛才所說的平面配置等等,我們有這些輔助方式來避免廠商隱匿真相,因為它有可能會從中隱匿一些事實,這部分是不是可以用其他的方式來輔助要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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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署長煥章:我們會分兩個部分來做,跟委員報告,平臺的區塊要怎麼要求與落實設備器材和藥品的申報?這是第一點。消防法的修正已經納入我們下一個階段的修法,我們會釐清不申報出問題時的責任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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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目前的罰責是不是太輕了?就是30萬元、60萬元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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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署長煥章:目前就是30萬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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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對,火警當天的安全資料,當天他們只有提一份,但是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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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署長煥章:那是160萬元,對,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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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對,所以罰責的部分是不是也會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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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委員,我們會增加罰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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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好,謝謝部長,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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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邱臣遠、邱臣遠,邱臣遠委員不在場。
蔡易餘、蔡易餘,蔡易餘委員不在場。
劉世芳、劉世芳,劉世芳委員不在場。
邱志偉、邱志偉,邱志偉委員不在場。
現在有請陳委員椒華。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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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8-15-2
speakers ["羅美玲","陳玉珍","游毓蘭","張宏陸","鄭天財Sra Kacaw","莊瑞雄","陳琬惠","黃世杰","王美惠","賴品妤","王婉諭","林德福","鍾佳濱","邱顯智","洪申翰","李昆澤","高嘉瑜","陳椒華","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李德維","林文瑞","邱臣遠","李貴敏"]
page_start 351
meetingDate ["2023-09-27"]
gazette_id 1126401
agenda_lcidc_ids ["1126401_00011"]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內政部部長、消防署署長就「9月22日屏東市明揚國際火災案」提出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並 請經濟部、環境部、衛生福利部、勞動部、法務部派員列席備詢
agenda_id 1126401_0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