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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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11時9分)謝謝主席,我要請法務部的蔡部長。我先感謝一下主席今天排這個非常重要的議題,不過我們在盤點整個檢察人力流失的時候,我覺得一個正確的統計是非常重要的,因為我們現在緝捕逃逸在境外的通緝犯,其實這是國際間我們面臨刑事司法執行上最大的一個困境,尤其刑事案件歷經調查、偵審之後,到判決確定之前,被告在執行前潛逃出境,不僅浪費司法資源,侵害國家法益,更危害我們整個公共利益,到底在偵查或審理中有多少被告或者受判決的人棄保潛逃出境?媒體跟我們說有8,000人左右,其實本席在不久前才發函詢問法務部跟司法院,我非常明確問他們到底有多少被告或受判決人出境之後不回來的?或者是傳喚未到,遭到檢察署或法院通緝的?法務部跟司法院我實在是非常的失望,他說沒有相關的統計。司法院好一點,至少告訴本席109年到112年8月因案通緝的人數大概是6,474個,但法務部就是一翻兩瞪眼,說沒有這方面的統計,感覺上反正司法機關也不太在乎,傳喚不到後發布通緝,所有的責任就丟給警察負責,這樣是對嗎?我們看到經濟犯罪、詐騙集團或洗錢水房、製造或販賣,這些其實他們獲利、犯罪所得之高啊!這些被告就算犯了重罪,就算重金交保,1億、2億、4億、5億,在他們眼裡,他們賺的錢比這個更多,花個錢偷渡到境外躲個幾年就沒事了。部長,這樣子合理嗎?過去包括朱國榮,你叫他們到派出所報到,被告被限制出境、出海,要到派出所報到,這個根本毫無作用,難道法官只會下強制處分裁定,檢察官後續都不用管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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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我想不應該讓這些涉嫌人這麼輕易的就逃離國境,我們現在也有電子監控設備,如果能夠輔以科技設備,我想可以有效的控制他的行蹤,至於法院裁定不做這樣的一個處理,我們也覺得很納悶,希望能夠對於重大經濟犯罪,應該要有效地來壓制,或是來瞭解他的行蹤。剛剛委員提到的我們沒有提供數據的事,我會來瞭解,我想追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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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是,我覺得這是很嚴重的疏失,這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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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不是啦!也許委員要的數字不是他們手中擁有的,但應該想辦法來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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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你們也應該要想辦法,這些能夠比較精準的算出你們的工作量,否則沒有這些統計,因為我學公共政策分析,我們不是空口說白話、隨便亂講,我們要有一些數據來做基礎,法務部就直接回函告訴我沒有這方面的統計,那沒有這方面統計,你就應該要設法拿到,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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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可能委員要的那個具體東西他沒有,但是可以用其他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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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大概只要名詞不一樣,那你們如何去估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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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好,我來瞭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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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立法委員要,法務部沒有資料,可是人家媒體是怎麼去算的,我也搞不清楚啦!因為被告跑了,被告沒有準時報到,這個爛攤子就丟給警察,都是警察的責任,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十六條之二第一項第一款規定,法院許可停止羈押時,認為有必要者,得命被告定期向法院、檢察官或指定機關報到,但實務上你們就通通叫他到派出所去,所以不是只有獵雷艦、慶富案的陳偉志的案子,朱國榮的案子也一樣,法院跟檢察署不是都有內勤法官、檢察官,請問部長,為什麼不讓他們到那邊去報到?人家根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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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我還是要澄清,這個案子是在審理當中,法官決定,跟檢察官沒有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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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是無關,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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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在該階段裡面不是檢察官能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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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你不覺得這法官也未免太大意、太過分了嗎?什麼東西都丟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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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所以我剛剛說有科技的設備可以來輔助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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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講到科技設備,本席更訝異了,只用三個啦!為什麼法官對你們的檢察官這麼沒有信心,認為有科技偵查,你們會去侵害人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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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這個沒有什麼侵害人權的問題,法律規定是允許用科技設備來替代羈押的處分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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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這樣子好不好?我看我的時間快要用完了,但有一題我還沒講完,所以我再跟主席多要一分鐘。剛剛在講的這些問題,也就是防逃的機制,還是請法務部在兩個禮拜之內給我一份書面報告,讓我能夠來協助你們吧!不管是警察、檢察或司法,我看到的大概是在談打詐人力,其實警察機關也很缺人力,所以法務部可不可以也幫警察講講話?不過我最近最常看到的是檢察署會囑託行政執行署辦理偵查中扣押物變價拍賣,我覺得這個非常好,尤其有效的讓犯罪者失去他們的犯罪所得,我覺得這個是比較有效的,而且也可以保障被害人的後續求償。但是我也看到111年度行政執行署整體的新收案件將近1,339萬件,不是1,339件,而是1,339萬件,然後書記官和執行員的預算員額只有432人,平均每人的新收案件約3萬1,000件,還要辦理檢察機關囑託的執行業務,涉及調查犯罪者的財產、不法所得、資金流向等事項,關於執行機關人員這個部分,是不是請部長也應該要進行檢討?應該要適時挹注行政執行署相關的人力及經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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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好,謝謝委員關心,行政執行署確實案件也很多,不過它也會跟其他移送的單位合作,譬如它是罰款的或是未繳的稅款等等,他們也派駐人力來協助,不過還是需要增加一些員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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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還有一些應該要有的設備、配備,有些東西是比較屬於routine(例行)的,有些看看是用其他的自動化裝置或什麼來協助他們,好不好?也要注意一下行政執行署,我希望我們不要只看到檢察官們的辛苦,而忽略了其他的同仁,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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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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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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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游毓蘭委員。 |
下一位請邱顯智委員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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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8-36-3 |
speakers | ["湯蕙禎","曾銘宗","鄭運鵬","謝衣鳯","吳怡玎","賴香伶","王鴻薇","林思銘","陳琬惠","游毓蘭","邱顯智","陳椒華","張其祿","江永昌","高嘉瑜","林淑芬","劉建國","楊瓊瓔","吳琪銘"] |
page_start | 451 |
meetingDate | ["2023-10-02"] |
gazette_id | 1126501 |
agenda_lcidc_ids | ["1126501_00008"]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邀請法務部部長、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行政院主計總處、銓敘部列席就「因應詐騙案件暴 增、地檢署人力不足,應強化進用檢察官助理,並降低檢察官離職率」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 詢;二、審查人民請願案共70案 |
agenda_id | 1126501_000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