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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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運鵬:(9時24分)主席、各位首長、各位同仁大家好。人事長辛苦了!人事長,首先我要跟您聊一下,簡單看你的看法,剛才賴委員有問到消防同仁組工會的事情,其實從以前不管是哪一個政黨執政,哪一個政黨在立法院過多數,其實消防人員組工會這件事情都沒有過啦!討論到最後的癥結是,組了工會你的武器是什麼?如果消防人員組工會卻不能夠罷工,我認為社會上對於消防同仁可以罷工這件事情是有疑慮的,就像醫生可不可以拒診?我覺得醫師也很辛苦,但是如果醫師拒診的後患,國人都知道醫師為我們犧牲自己的生活,替我們照顧健康很辛苦,但是今天如果醫生可以拒診,醫院關門他就會考慮,這是一樣的意思;如果是消防人員社會也沒辦法進步到可以接受他們罷工,我今天不要打火了,那麼沒有罷工權的工會差別在哪裡?它的武器被拿掉的時候,還是它有別的武器?你認為這個差別有意義嗎?大概政府一定要考慮這個,並不是說民進黨就反對組工會,我們是贊成組工會,所以他們來跟我陳情的時候我很猶豫啊!我曾經覺得好像可以組工會,後來說你又沒有武器,沒有武器組工會有效嗎?會變成我給你做老虎,但是沒有牙齒、戴牙套,這樣子要告訴消防同仁跟支持消防人員組工會的這些朋友講說,差別是在那個罷工權嗎?還是差別在哪裡?人事長你的看法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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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人事長俊榮:事實上我覺得要回歸到問題的本質,他們要的假如是罷工權的話,我想社會還沒有這樣的一個共識,而且他們有很多的疑慮啦!說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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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運鵬:這我坦白跟你說,他們幾年前拜訪我的時候沒有講到罷工權,但是也有可能他們迴避罷工權,我不要跟你說最敏感的嘛!所以剛才其他委員在事件上面、風頭上面都贊成他們組工會,他們也不講罷工怎麼辦啊?但是我們不管是地方或中央不能夠放著有火警剛好遇到罷工嘛!包含其他國家像碼頭工人、機場工會,他們跟你罷工就是我在過年、Christmas,需要大量運輸的時候,他就不要做嘛!這樣子才有辦法加薪。如果消防人員沒有辦法預期什麼時候有火警,那麼罷工的那個時候不小心遇到火警怎麼辦?社會都怪到他們啊!我覺得這對他們來說也是一種不可承受的壓力啦!所以我希望這個都要瞭解,我相信內政部、消防署在考慮的時候,一定考慮要給你們什麼武器才有效?我希望這點也跟消防同仁溝通看看,就是說有沒有其他形式,或者我在工會上面受什麼限制?如果那樣子你們要不要?我覺得這一點政府就必須要講清楚啦!這跟政黨無關,不然大家都講片面資訊,說要顧消防權益,最後說你武器不給人家這算什麼?我不相信哪一位立委跟你說,他罷工的時候火警不要去,我不相信任何一個政黨跟立委敢講這件事情,我當壞人讓我來說,就是考慮一下他們不能罷工的武器是什麼?這樣子的前提之下,大家來討論怎麼組工會,我覺得這是合理的,因為他們身上背著責任真的滿重的,他們拿命去換你的生命財產耶!所以這一點我們完全可以理解,這一點給人事長參考。
另外我要談的是另外一個他們講了很久的議題─消防人員加班費的上限,這個上限是在要點裡面訂定的對不對?這個人事長知道嗎?公務員服務法在去年中三讀修正了,但是對於他們權益促進協會所提出來,他們希望每個月的合理工時上限,因為人員不夠所以達不到,那加班費要取消1萬7,000元;行政院在修法上沒有辦法滿足加班費取消上限的要求、他們的需求,今年1月才生效的,因為要點裡面有這句話─每人每月最高金額以行政院核定之數額發給。對不對?是綁在這一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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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人事長俊榮:自今年1月1日從1萬7,000元調到1萬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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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運鵬:多兩千元,算起來大概是半天的薪資啦!可能也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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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人事長俊榮:看他的資歷啦!說真的要去拿捏這個考量點,第一個就是,事實上過去這5年消防署提的計畫,讓所有的地方政府增加的消防人員大概是三千多個人,一年增加大概快六百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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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運鵬: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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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人事長俊榮:我有跟消防訓練中心請教過,像今年特種考試四等的,目前受訓的人數剛好566人,因為它的容訓量是夠的。今年內政部提報考試的缺是九百多個,可是考上的只有三百多人,所以那個落差大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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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運鵬:就是它的資格有一點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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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人事長俊榮:他考試考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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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運鵬:他們也怕後續出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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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人事長俊榮:考試考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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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運鵬:一段時間放太寬,現在後患無窮,到現在還在彌補二十幾年前的錯誤。警消差不多,消防考試放寬一點,說不定以後會有狀況,對他從業之後、任職之後自己的安全也有問題,更不要說對火場,這大概他們有專業考量,但是能放寬一點合理範圍,我覺得也OK,不要考那種與本質無關的項目去淘汰掉,這樣沒有意思。
我跟你講,我的看法是這個要點有點莫名其妙,行政院為什麼要做壞人?你們規定由行政院核定數額發給,1萬7,000變1萬9,000對於這些超時加班的消防人員來說,他也覺得沒道理,人不夠他就要加班嘛!你補人是減少工作時數,但是他如果還是超額呢?在過渡時間一定會超額,也不知道過渡時間什麼時候會過。1萬7,000變1萬9,000,如果變成2萬7,000,說不定大家覺得還OK,加2,000,有加好像沒加,他會覺得我不加班可不可以?不行,因為他一定要輪,不然其他的兄弟姐妹要替我擔這個工作。他們的加班時數超過,不能領加班費就換成補休,補休補不到變記功、嘉獎就沒有意思了,對不對?這樣就沒意思了。在這樣的輪迴裡面,最後是行政院要核定,因為這個加班費是地方發的,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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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人事長俊榮:加班費是地方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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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運鵬:地方發,地方有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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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人事長俊榮:其實中央有補助1萬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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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運鵬:中央有補助1萬4,000,不然變1萬5,000好了,其他加班的狀況是地方有需要,地方人不夠的話,由地方自己調度。行政院去做這個壞人,被怪的都是行政院,最後講真的也是地方自己要去想辦法,他們去挪移嘛!他們拿預算來包紅包、辦活動、吃吃喝喝或綁樁,不如拿給消防人員,地方首長自己要面對啊!所以我覺得就算我們放寬,沒有上限,中央給2萬差別也不大,如果他的加班費超過2萬5,000,你自己去負擔。行政院不要去背這個責任當壞人,不然是自找麻煩,而且他們真的是用生命去換國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加班費只是小事,不是說拿加班費來換他冒險、換他的生命,不是這樣,但是人家有加班,給他也是正好而已,何況我認為他是承平時期最危險的公職人員。我覺得行政院這個要點自己去修改掉,至於跟地方怎麼拆,你不可能全補,但是這樣是不是會造成消防同仁往給得起加班費的地方去調度?可是以我們聽到的狀況,現在大家對生活品質比較要求,他寧願休息也不要加班,所以這個就是權衡了。像我們六都中的桃園工業多,他的加班會多,風險比較高,如果桃園出得起,加班費可以給你,但是人家不一定要來桃園,因為危險,對不對?所以在這個權衡下,我認為還是有個平衡,但是如果發現最後加班費竟然是行政院給1萬9,000,他們會覺得壞人都是你做,地方輕輕鬆鬆,對不對?所以在高度的地方自治下,真的不要管這個事情,中央要合理補助多少就算多少,其他的他們自己考慮,而且他們的錢有很多其實可以挪移。人事長知道,他們可以左右挪移,看哪一個是東牆,去補這個絕對要補的西牆,有道理,後面的循環你自己去跟議會、代表會想辦法,好不好?我跟你講這一點,真的要把這個工作要點中行政院的上限拿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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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人事長俊榮:我跟委員報告,明天我會去跟內政部及主計總處先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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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運鵬:不是內政部,中央發的錢你不用替人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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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人事長俊榮:沒有,現在是擔心有的地方政府發得出來,有的發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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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運鵬:我知道,人事長,我再跟你講一個,今年1月1號開始,村里長的事務費從4萬5,000變成5萬,以前喊了二十幾年,地方政府都當好人,選舉的時候都說要加5,000、1萬,結果當選之後跟你說沒有錢,就丟給中央,後來大家談一談,在立法院表決無異議通過地方制度法修正案,現在也沒有發生跳票發不起的。對消防人員大家可以理解,中央要面對立法院,我相信立法院大家都贊成,不會有人當壞人,地方去面對議會、面對代表會,為什麼行政院要去定1萬7,000、1萬9,000,最後沒有人情還多花2,000?沒有道理,政治上、政治責任上也不應該是這樣,好不好?這一點你們去考量,不要假好心,結果做了壞人都不知道,每次加1,000、2,000,大家都不滿,永遠在不滿的狀況下增加,這個就是社會在印象上會覺得你為德不卒的地方,這一點是完全沒有道理的,我反對行政院去核定這個上限,好不好?
最後跟主席借2分鐘。工友也是大家沒有談到的,剛才賴委員講到的是普考、高考的公務人員,工友跟技工的薪資反而沒有講到。這一點他們有跟我陳情,我發現依明年的最低工資,現在工友起跳的最低薪資已經低於最低工資了,人事長,你有沒有發現?少10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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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人事長俊榮:有少10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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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運鵬:相對於2萬6,400,工友的最低薪資、起薪只有2萬6,390,這個你就必須要面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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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人事長俊榮:不足的部分我們一定補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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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運鵬:不是補啦!制度上現在工友的最高薪資不含加班費,人事長知道多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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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人事長俊榮:他們的薪資不含加班費是多少,你要看他的年資,因為我們有分技工跟工友兩個門檻,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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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運鵬:我替你算好了,3萬5,7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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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人事長俊榮:我跟委員報告,我們目前就是進行兩件事,一個就是委員知道的,明年統一調薪4%,我們同時也在調整專業加給表,如果調整的話,因為我們年底還要再開審議委員會,如果通過的話,最高可以拉到3萬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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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運鵬:好,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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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人事長俊榮:4萬是我們努力的目標,一步一步來,明年技工的部分應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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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運鵬:我沒有把4萬當目標,為什麼是這樣?我簡單算給你看,當然你會去調。之前產業總工會來拜訪我的時候,我們去算才發現有可能低於新的最低工資。為什麼沒有辦法到達4萬?我給人事長看一下,對照臺北市低收入戶的標準,如果夫妻兩個人都是工友,他養兩個小孩,他到最高的薪資,現在是3萬5,770元,他們兩個跟兩個小孩加起來是四個人,還低於臺北市的最低收入戶,如果加4萬上去其實差不多而已。所以人事長要去考慮這一點,你用什麼方式是一回事,我覺得沒有辦法去調俸點,但是你可以去調他乘的比值。你看這樣計算是3萬8,000,最高了,他要做到頂,兩個人都做到頂其實還是臺北市低收入戶的標準,這個真的是沒有道理,並不是因為他是工友所以可以這樣處理,說工友一定是低收入戶,講真的對政府來說滿丟臉的,也沒有辦法交代。這個一樣,你去調整之後也是地方政府要處理,所以你們去找地方政府的時候,把反對的鄉鎮市公布出來,讓人知道他們反對消防人員的待遇調整是因為付不起,你公布哪些地方付得起,哪些地方付不起。工友、技工他們的意見,我覺得公開透明,全部列出來,大家就會去調整。假如中央都要對地方政府做好人,對外界做壞人,對工友、對消防人員做壞人,我們永遠在那邊循環,不會逼到我們去調整預算,這一點給人事長參考。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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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人事長俊榮: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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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麻煩一下,請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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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鄭委員運鵬代):接下來請湯蕙禎召委。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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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8-36-4
speakers ["湯蕙禎","賴香伶","鄭運鵬","王鴻薇","曾銘宗","江永昌","林淑芬","楊瓊瓔","吳怡玎","陳琬惠","謝衣鳯","林思銘","張其祿","劉建國","陳椒華","吳琪銘"]
page_start 235
meetingDate ["2023-10-04"]
gazette_id 1126701
agenda_lcidc_ids ["1126701_00010"]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邀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二、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 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三、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 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主管「中央公教人員急難救助基金」收支部分 【僅進行詢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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