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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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9時19分)謝謝主席,我請司法院秘書長。秘書長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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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秘書長三龍: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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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我想請問一下,國民法官法上路以來現在的件數有多少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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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秘書長三龍:有66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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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66件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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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秘書長三龍:從今年1月1號實施之後到目前是66件,宣判的是18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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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宣判18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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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秘書長三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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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按照這樣子來講的話,我們原來預定今年國民法官法的件數是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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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秘書長三龍:原先預計是100件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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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不只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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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秘書長三龍:300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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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所以到現在為止是66件。因為事實上對於國民法官法上路,大家有很多的期待,而且司法院也編列大筆的預算去做宣傳,但是為什麼到目前為止我們的件數其實較原來所預期的件數大幅地落後?主要的原因是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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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秘書長三龍:這種案件的預估通常是一個估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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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所以當時估算錯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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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秘書長三龍:因為社會行為有些很難完全有一個定型化的公式,尤其剛開始施行幾個月,有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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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所以其實秘書長你到目前講了很久,都還沒有講到重點。有一種可能是我們對國民法官法、國民法官的上路期待太過高,我記得在上個會期,那個時候就落後,很多委員會的委員就在詢問這個事情,當時覺得只是剛剛開始。可是以現在來講的話,今年絕對達不了標了,可能了不起我看應該只能到三分之一。國民法官法上路以來其實有一些討論,甚至我看到有一些會認為有些刑事案件還會擔心國民法官比較熱血,判決上面可能比我們的法官判得比較重,因為我們的法官可能會去考慮到它的比例原則、考慮到過去的判例,所以很多人拒絕國民法官,有沒有這樣的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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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秘書長三龍:假如要拒絕的話,因為我們整個制度也是經過相當期間的評估,有相對性的優點。至於如何能夠拒絕、在哪些情況之下可以裁定不行國民法官,有一定法律嚴格的規定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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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所以不是他要拒絕就拒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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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秘書長三龍:這個有規定要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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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他必須申請之後,在判斷、評審之後,認為他拒絕得合理,才能夠拒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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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秘書長三龍:就是合議庭會綜合一些情況來下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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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好。我要講的是,以我們現在來看,已經到了10月份,我們的國民法官法上路顯然至少在件數的績效上面是遠遠落後,所以我也希望司法院能夠針對國民法官法在上路以來做一個通盤的檢討,否則的話,其實用了這麼多的預算、用了這麼多的資源,但是件數遠遠不如預期,這也會讓大家覺得是不是國民法官法需要檢討,其實現在在法界也有這樣的聲音。 |
另外一件事情,我要特別提到,八八會所的郭哲敏最近要被引渡回臺灣,監察院已經有監察委員主動申請調查,就是這個郭哲敏為什麼在檢調約詢之前、調查之前,這麼巧地就跑掉了?我現在要講的是朱國榮,這個事件在臺灣引起了非常大的一個……,大家覺得很震撼,朱國榮潛逃國外的事件會讓外界認為臺灣是一個犯罪天堂。 |
我們可以看到,因為他掏空國寶人壽,整個掏空公司,他又涉及收回扣,所以一審的法官其實已經重判他15年。最近他本來應該到派出所去報到,結果他沒有報到,後來發現他跑掉了,眾人皆知他跑到菲律賓去了,還跟家人在菲律賓見面,搞到臺灣司法界顏面盡失,丟臉!太丟臉!可是最後受懲處的是派出所的所長,就直接地被拔官。這個「靠北警察」裡面的警員就很不爽,因為這樣一個事件最後是一個小小的派出所承擔所有責任,派出所要不要承擔責任?我認為要承擔,因為他當時確實應該要去報到,他是過了幾天之後才去通報,這個當然對於派出所來講是有失職,可是如果今天我們針對一個這麼重大的經濟犯,他掏空上市公司…… |
我為什麼覺得臺灣實在太離譜,他後來出獄,但是每天都要去派出所報到,這個人還能夠翻雲覆雨、還能夠神通廣大,讓一個掏空的經濟犯,然後繼續地染指臺灣的上市公司。從108年12月31號他出獄,要每天向三張所報到,到他輕輕鬆鬆離開臺灣,這中間他還去取得了泰山公司的經營權。這是臺灣一家老牌的食品公司,而且泰山公司經營權、股權的爭奪,在臺灣證券界、食品界鬧到沸沸揚揚,一個這樣子的人,我們對他莫可奈何。他翻雲覆雨,順利地取得了股權、取得了經營權,結果好整以暇的出去,反正他有代理人在臺灣。我甚至聽說他為什麼會潛逃出國呢?因為馬上二審要再判他。所以我請問一下秘書長,朱國榮的二審是什麼時候要開庭?知道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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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長金枝:報告委員,本院在112年4月26日就已經宣判,朱國榮是在上訴三審中潛逃出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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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三審,對不對?那三審什麼時候要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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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秘書長三龍:這個涉及個案審判裁量的問題,所以承辦股要合署宣判會斟酌一些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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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斟酌是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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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秘書長三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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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可是我們現在聽聞,就是他知道他要被定讞了,所以他好整以暇的出去。我剛才為什麼特別提到郭哲敏的事情?因為大家嚴重懷疑是不是檢調有走漏風聲,讓郭哲敏知道檢調要辦他了,所以他潛逃出境;同樣的,朱國榮事件現在聽到的是他知道法院要定讞了,所以在定讞之前他就潛逃出境。 |
在臺灣,即便一審、二審都判了,怎麼樣呢?我就說好整以暇的、神通廣大的繼續吃臺灣的上市公司,我們臺灣的法院也好、警方也好、金管會也好,對他莫可奈何,難怪大家說臺灣是犯罪天堂!怎麼可以讓這些經濟犯過得這麼爽?在臺灣,這樣掏空公司,怎麼樣?取得經營權,怎麼樣?吃掉經營權,怎麼樣?他未來會不會掏空泰山,不知道,以他過去的行徑是非常有可能的。 |
所以秘書長告訴我們,我們整個司法體制、司法改革那麼久,我們先不要講民眾對於司法改革期待的落空,光是朱國榮這個事件,請問會不會讓我們司法界蒙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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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秘書長三龍:向委員報告,時空環境在變化,時代在進步,司法機關也一定要傾聽各界聲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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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這就是你的答案?這就是你的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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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秘書長三龍:我們當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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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我真的覺得很無奈,臺灣怎麼可以這樣放任一個經濟犯到這種地步?這就是臺灣的司法嗎?明明在那邊完全是詐欺、犯罪、背信、掏空,最後人走掉了,你讓他交保金額這麼多也沒有用,對他來講那是九牛一毛而已。 |
所以為什麼今天我在這邊要提出,今天在座都是我們法界的領導,聽聽這個案件,大家會不會覺得這個真的讓我們的司法界感覺太丟臉,而最後只是拔除一個小小的所長,難怪這些警察覺得非常不公平、不平衡。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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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王鴻薇委員。 |
因為議事錄之前已經宣讀完畢,尚未確定,現在我們先確定議事錄。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沒有錯誤或遺漏?(無)沒有錯誤或遺漏,議事錄確定。 |
下一位請賴香伶委員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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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8-36-5 |
speakers | ["湯蕙禎","王鴻薇","賴香伶","謝衣鳯","吳玉琴","陳椒華","江永昌","吳怡玎","陳歐珀","林思銘","曾銘宗","林淑芬","鄭運鵬","吳琪銘","劉建國"] |
page_start | 309 |
meetingDate | ["2023-10-05"] |
gazette_id | 1126701 |
agenda_lcidc_ids | ["1126701_00011"]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邀請司法院秘書長列席說明立法計畫,並備質詢;二、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 司法院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三、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113年度預算書案 [僅進行詢答] |
agenda_id | 1126701_00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