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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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10時58分)謝謝主席,有請李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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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李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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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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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主委好。昨天被提名人來到這裡備詢,我問了四個議題,這四個議題都是我長期關心的議題,到目前為止因為都還沒有解答,所以我想今天再來請教主委一次,我也是希望兩個禮拜之內可以將我關心的這四個議題,因為是最後一個會期,我希望可以完整的回復給我,我也會努力當選,未來還要繼續問,這樣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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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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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第一個部分,7月28日的時候,憲法法庭對於幽靈人口是否合憲做出了它是合憲的、是肯定的解釋,當然我們也予以肯定,因為當年增修這個條文的時候,其實是因為有當時這樣的一個案例,我們也不希望幽靈人口去影響我們選舉的結果、公平性,這個我們都肯定。但是我也提過,多少年來因為這一條,我們原鄉,尤其是這一些小部落,經常因為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而有人被判當選無效,或者是被判刑罰5年以下的刑責,這個對我們來講傷害很嚴重,我不曉得主委您知不知道有這樣的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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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我聽說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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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因為很容易落入政治工具的迫害嘛!就是一旦選舉完,小小的部落,他就會去勾稽這個人平常沒有住在部落,突然遷戶口回來投票,剛好符合要件一、虛偽遷徙,二、意圖使某人當選,三、進行投票行為,就構成啦!就可以檢舉啦!上訴啊,對不對?我現在要講的是,沒有關係,憲法法庭作出這樣的判決,但是並沒有去解決真正重要的,也就是刑法、選罷法及戶籍制度當中戶籍與居住不合一的現象。我們到底要怎麼去判定?什麼是住所、什麼是居所、什麼是戶籍?對原住民來講,我們因為就學、就業,截至今年8月的最新資料,已經有49%的人口是移居都會地區,但是我們經常要往返原鄉,經常需要去做遷徙戶口,我們這樣的現象就會落入很多、很多的困境,其一就是我講的這個,經常因為幽靈人口而依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被起訴。
另外一個問題,我們就是想要問,到底要怎麼解決?既然憲法法庭判決它是合憲的,那我們到底要怎麼解決這個不合理的現象?我希望主委有一個想法,但是我認為是大家講的不在籍投票,這個不在籍就是第二個,我常常在關心、在質詢的,因為這個不在籍投票除了可以解決剛才幽靈人口的問題,不要老是要原住民把戶口遷來遷去嘛!我們遷回去,雖然那個不是我們的家,但大哥的家、媽媽的家、爸爸的家就是我們大家的家啊!我們原住民都是這樣啊!怎麼可能每一個人都有一個戶口、都有一個家,所以解決了幽靈人口的問題。
第二個,我們都會地區的族人散居在都會地區,您也知道,我也拿出過數據,以上次2020總統立委選舉為例,全國山地原住民、平地原住民各自都有一千六百多個投開票所是一人投票所,然後沒有去投票的各自都有九百多個,就是乾脆不去投票,影響到他的秘密投票權,但是每一次問,都說我們可以合併怎麼樣,合併還是沒有用啊!這個問題還是沒有被解決啊!一直存在啊!所以這個問題到底要不要解決?這是憲法保障的耶!是因為沒有人去打釋憲案耶!
第三個是我們要花的投票成本,一個在臺北的蘭嶼族人,他要花多少的投票成本?回家就投那麼一張票!有多少的原住民,為什麼我們的投票率那麼低?所以我們一直講,學者也講,原住民的不在籍投票可以先行,但是講了二十多年,也是一樣啊!沒有人做到啊!主委,您是政務官,您做過縣市首長,也做過內政部的政務官,我相信你是可以有能力解決這些問題,我們的事務官都很優秀,但是我們的政務官要勇於做決策、政策的方向,所以我很希望主委您能夠找到一個出路。
第四個就是影響到我們的原住民參政權,像今年很多人希望Kolas可以去選花蓮的區域立委,但是他說他必須要放棄原住民籍的身分才可以。我看到我自己的屏東市有一個很優秀的原住民,二十幾歲,他從小在屏東市出生、長大,在那個地方有很多的朋友,他想要選屏東市的議員,最終放棄原住民籍的身分,他第一高票選上了,可是他沒有辦法去登記那一些祖先給他的原保地,他需要做這麼大的犧牲。但是我們遍尋不著啊!我們的公職人員選罷法第十六條只有規定選舉權人要具有原住民身分,我們的地方制度法甚至有規定平原1,500人以上,都會地區可以選出一個平地原住民喔!可是我們來看彰化,我們的地制法,它沒有山地原住民,因為它沒有山地鄉,它只有平地議員,沒有山地議員,可是那3,207位的山地原住民,誰規定他的?竟然可以規定他投給平地人的議員,你看各種,我們都找不到規定,但是你們也是可以規定他這樣、他那樣啊!這就很奇怪啦!
所以我想要拜託主委,沒有法律明文限制原住民不得參選區域的民意代表,更沒有規定找得到要放棄原住民身分,可是內政部的函文竟然可以寫「如原住民得登記為區域立法委員候選人,恐衝擊非原住民之參選權益,是否與憲法保障意旨相符,並涉及選民登記制、選舉區調整、原住民之參選意願,以及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制並同處理等諸多問題,宜俟社會各界有共識後再予以採行。」這個有共識我不知道在內政部、中選會聽了多少次,每一次提到原住民的參政權,都是共識、共識、共識,我也不知道這個共識比法律規定還要來得重要。所以昨天我有跟中選會的主秘說,既然你口頭也認同很多的現象不合理,那就應該主動修法,我覺得今天平地人不能夠選原住民立委,這是因為我們被保障,但是我們不能夠去選一般區域的,那個叫做種族隔離。我們是一個民主國家,我相信主委您也看不下去,我不是為了我,而是我們現在很多的年輕人是出生在都會地區、成長在都會地區,我們原住民的參政權不能夠用種族隔離政策,他可以決定他要做哪一樣的選舉權,我相信主委一定明白。
最後,就是關於很不公平的原住民的選區,其實2005年憲法增修條文有規定單一選區,但是原住民的部分沒有去寫,我們原本可以在選罷法去做解決,但是選罷法卻輕輕鬆鬆的一寫「平地原住民及山地原住民選出者,以平地原住民、山地原住民為選舉區」完蛋了!那麼大,跟總統一樣大的選區,我們最沒有經濟實力的原住民,卻要耗費最多的時間、物力、金錢去打一場選戰,這個對我們的青年參政非常不利!一個沒有組織的年輕人,他如何參選山地、平地原住民的立委?這個是一個很不好的現象。還有很多,包括單一選區的,死亡或當選無效,缺額就補選,單一選區就選啦!當選無效就選啦!原住民3個,還得當選無效、死亡兩個,才能重選,就職後出缺一樣,這個也對原住民的參政權非常地不利,這個都是非常不公平的現象,這個不是遞補或補選的問題,而是原住民立委選區的劃定問題,才能夠重新去解決。所以學者專家十幾、二十年來都已經做了很多、很多選區劃分的可行性,但是每次都告訴我們要等共識、共識,我不知道我們這幾個立法委員的共識有那麼重要嗎?是老百姓、我們原住民未來的前途重要,還是我們這幾個原住民立委的共識重要?我希望我們的政府,作為一個政務官、作為我們的政府、作為我們的事務官,對於不合理的制度,我們就要勇於任事,我們就要主動地來提案修法,來解決這個不公平的現象。主委,在您的任期內,我真的希望給未來的原住民青年一個貢獻、一個方向,主委,請您簡單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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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謝謝委員的指教,關於委員所關心的這些問題,社會上也有很多的討論,我相信相關的權責機關,尤其是內政部,他們也對這些問題都有做進一步的研究;在我們選務機關的立場,我們會根據我們辦理選務的經驗,提供給主管的內政部,作為他們修法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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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那我希望二週之內可以拿到這個回覆,來作為我未來問政或要求的依據,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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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好的,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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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謝謝主委,謝謝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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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伍麗華委員。
接下來有請陳玉珍委員。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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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8-15-4
speakers ["羅美玲","陳琬惠","王美惠","黃世杰","張宏陸","鄭天財Sra Kacaw","莊瑞雄","李德維","賴品妤","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陳玉珍","林文瑞","廖婉汝","吳欣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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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3-10-12"]
gazette_id 1126901
agenda_lcidc_ids ["112690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內政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邀請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率同所屬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二、審查 113年度中 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部分
agenda_id 1126901_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