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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美玲:(11時17分)謝謝主席,有請陳建仁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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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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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院長建仁:羅委員早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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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美玲:院長早。剛剛探討了原住民的議題,接下來我要請教的是有關新住民的議題了。本席這次要跟院長探討的是臺灣的通譯制度,目前臺灣的外來人口已經超過百萬人,其中有57萬是新住民,外籍移工則是高達75萬,再加上外籍生,外來人口其實是非常的龐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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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院長建仁:確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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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美玲:所以通譯的需求當然也就非常大,隨著外籍人口的增加,為了協助他們解決生育的問題、保健的問題、移民輔導及司法方面的問題,所以臺灣政府有特別培訓新住民作為通譯人員,擁有中文跟母語能力的新住民可以協助來自母國的同胞或者移工,讓他們的溝通管道可以更加順暢。
目前有這個需求的中央機構有司法院、移民署、警政署、勞動部、法務部跟衛福部,舉個例子來講,像臺灣高等法院在2006年4月就建立特約通譯制度,辦理教育訓練,通譯名冊就放在網路上提供各需求的機關來使用;內政部移民署在2009年4月也建置了全國通譯人才資料庫。我們這麼多的機構都有通譯的需求,可是每個部會培訓的做法都不一樣,各唱各的調,整個制度並不一致。舉個例子來講,像司法院的上課時數是22個小時,資格是2年,2年到了如果想要繼續的話,就必須要重新去上課、重新去審查、重新取得這個資格,有分基礎跟進階,1天的費用就是500塊,不管你服務的時數是多少,1天就是500塊錢。移民署呢?上課12個小時,培訓完你就可以取得這個資格,而這資格是沒有期限的,只要通過了終身都受用。有沒有分級呢?都沒有,然後服務費用1個小時300塊錢。警政署呢?上課的時數是8小時,有資格的限制,2年到了,你可能還想要繼續當通譯人員,那就必須重新上課、重新取得資格,也沒有分級。勞動部呢?我這邊寫一個上課時數「無」是為什麼呢?其實勞動部應該需求非常大,可是勞動部沒有任何的培訓,勞動部並沒有,那就是說地方需要的話,地方自己去受訓,所以勞動部本身並沒有去介入培訓的部分。甚至我知道,像在地方上移工需要通譯人員,有時候甚至是找上了仲介公司。法務部呢?上課時數是12小時,也沒有資格限制,取得資格之後終身都可以受用,也沒有分級。衛福部呢?8個小時到38個小時都有,然後每個縣市的作法並不一定,資格期限每個縣市也都不一樣,有沒有分級?每個縣市也都不一樣。唯一一樣的是什麼呢?每個小時300塊錢的服務費用,所有這些通譯人員都沒有保險,勞、健保都沒有,任何保險都沒有,這就是臺灣所謂的通譯制度。
我在想臺灣的通譯制度已經討論了將近有10年,每一次都檢討、每一次都檢討,可是到後來都不了了之,我在想這部分真的不能夠等。我特別挑了衛福部,我們來看衛福部,因為我剛才提到衛福部上課的時數是8到38個小時,後來我們去調了嘉義市的資料,我們來看一下嘉義市衛生局的培訓課程內容有什麼呢?跟民政處合作辦理戶政志工暨通譯人員聯合教育訓練,包括衛生保健相關的課程、溝通與協調技巧、認識傳染疾病與防護、營養等等,培訓的時數是4個小時。通譯的資格需不需要考試?不需要,你只要受訓就可以了;有沒有實習?要不要回訓?都不需要。
院長,你是公共衛生跟流行病學的專家,我想請問一下,嘉義市衛生局的通譯人員只要培訓4個小時就可以上場了耶,他就可以到醫療機關去做通譯,您覺得有可能嗎?你覺得有沒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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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院長建仁:委員,謝謝你剛才講了很多有關於通譯制度的問題,還有不同部會的相當不一致,我們希望能夠有一個精進的制度,內政部已經研擬相關草案,將通譯制度的精進試辦計畫函報本院,林萬億政委已經開會研商,我們會依據相關的決議修正計畫以後,由內政部再提出來。我們就是希望各部會能夠統一,甚至各地方政府也能夠統一,然後在統一的基礎訓練之下,還有一些要精進的部分怎麼再加強。我完全同意你的想法,如果要溝通一些傳染病或者相關疾病的防護,4小時要讓他理解熟悉專有名詞就已經很困難了,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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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美玲:是的,所以在過去這麼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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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院長建仁:所以一定要有一些基本的課程,然後再有一些是專業的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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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美玲:對,這幾十年來,因為新住民到臺灣來大概有二、三十年的歷史了,像過去的話,我們都沒有一個統一的通譯制度,說實在的你看一下他上課的內容,怎麼可能呢!有些專有名詞在母國可能連聽都沒聽過,來到臺灣,你說他可能是得了感染性的肺炎,請越南的通譯翻譯給他的同鄉聽,也許他在母國,所謂的什麼感染性肺炎,他可能連聽都沒聽過,他如何去翻譯?對我們來講可能還是常聽到的一些名詞,可是也許他在母國,他也沒有翻譯過這方面的名詞,他要如何確實去做翻譯?還有司法也是一樣,今年我在全國辦了十幾場的新住民座談,我常常問我們新住民的朋友,我說有當過翻譯的舉手,我都會問他們說,你們當通譯的最不願意去的單位是哪個單位?他們說司法單位,包括法院、地檢署。他們說他們很害怕,因為常常有很多法律的專用名詞,他們都聽不懂!薛部長,你自己本身具有法律的背景,你也是醫學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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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院長建仁: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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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美玲:不管是在醫療方面或是在法律方面,你都有專長,你想想看嘛!這些翻譯人員受訓的時間就幾十個小時,他們就要上場去做翻譯,我們法學素養需要花多少年的時間去養成,可是他們只不過上了幾十個小時就必須到醫療單位去做翻譯、必須到司法單位去做翻譯,怎麼可能嘛!我那時候就問姐妹們:你覺得很害怕的最大原因是什麼?他說:當然會害怕啊!這麼多東西聽不懂,也許是無罪卻講成有罪,也有可能啊!他說這樣就真的是罪大了!這些就是我們目前通譯人員所面臨的困境。當然我剛才聽到院長說我們現在已經有在草擬一些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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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院長建仁:精進的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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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美玲:當然我覺得這是一定要做的,因為這個已經討論了10年。我看一看全國,像高雄市這麼大的縣市,可是衛生局沒有辦理任何的培訓,只要在資料庫裡面撈一撈,到時候有需要,我就在資料庫裡面找人。我覺得做得比較OK的是臺南市,臺南市的衛生局還有分初階、進階,可是內容呢?我們也曾經問過,他們說內容其實都千篇一律,很多都是理論的東西。我們也沒有去做實際上的,像在臺北的司法院,他們可能還有用VR去模擬在法院、在地檢署,可是其他的培訓單位完全都沒有所謂的實習,他們就是上一些理論的東西,在課堂上一上,時間到了,受訓就結束,他們就上場了!所以這是一個怎麼樣的制度?如果真的再不去研擬我們要怎麼來做一個統整的話,我認為這個會非常非常的混亂。
本席針對目前臺灣通譯的亂象有稍微整理了一下,第一點就是通譯品質沒有查核的機制,譬如說,我們現在有一位通譯人員,也許他翻譯錯了,那也只有他知道,其他人都不瞭解,你瞭解越南語嗎?在旁邊聽的人都聽不懂,他怎麼翻譯,就是怎麼樣的內容,我們完全不知道到底他的翻譯有沒有問題,我們完全沒有認證,也沒有淘汰的機制。再來是課程不符實際需求,培訓的時間很短,也缺乏實習,就是我剛才所提到的。還有縣市政府各自辦理培訓課程,跨縣市的新住民需到處參加大同小異的課程,這是什麼意思呢?譬如說,現在南投衛生局培訓出來的,培訓的時間可能只有8個小時,可是我去到臺南,臺南就說你的培訓時數不足,因為臺南是定32個小時,所以如果我這個通譯人員要到臺南去做通譯的話,我在臺南要重新上課,因為每個縣市的標準都不一樣。還有取得訓練合格證書之資格考試、測驗的方式也都不一樣,有些是受訓完就好了,有些是需要考試,沒有統一。而且案件量不穩定、經濟收入不高,只能夠兼職,因為我們每個小時只有300塊錢,司法院、法務部1天只有500塊,你要叫他們怎麼生活?甚至有些新住民朋友告訴我,他有時1個月只接到2個case、3個case,他說要怎麼活?沒辦法。所以變成大家都沒有辦法專心專業在通譯這個部分,通譯是一個多麼專業的行業,可是我們臺灣政府這一、二十年來完全忽視了這個部分。再來就是沒有勞健保,也沒有任何其他意外險的保障,這是我們所看到的,目前通譯制度面臨這麼多挑戰,所以這個問題一定要解決。好,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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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院長建仁:委員,我們是不是讓內政部來說一下精進計畫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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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美玲:好,林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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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好,謝謝羅委員的這些意見,我想行政院這邊其實也非常重視這個課題,所以在行政院的新住民事務協調會報裡面就有指示要來召開相關的會議,所以在8月2號的時候,林萬億政委也已經……我們把這個通譯制度精進的一個試辦計畫報到行政院,9月份的時候,林萬億政委也有開會研商,有一些會議的結論,現在內政部正在針對會議的意見跟結論在做相關的修正,大概有幾個方向,第一個,我們會先擇定越南、印尼、泰國、緬甸、柬埔寨跟菲律賓6國的語言,另外,特別針對三大類的通譯類別,分別是司法通譯、公共事務通譯、外語諮詢通譯人員,針對這三類來強化。
另外,你提到的培訓課程,剛剛有許多意見,我們也會把它納進來,目前初步規劃是基礎課程6個小時,還有專業課程至少8個小時,不過你剛剛有特別提到實習的部分,甚至包括後續認證的部分,我們會進一步再作研議。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就是通譯的費用,如果1個小時只有300、500的話,的確真的比較低;司法通譯的部分現在是依法務部的規定在進行,而公共事務的通譯,前兩個小時是新臺幣1,000元,第3個小時之後每個小時500元,不過,這部分我們還可以再做進一步的討論,讓它能夠符合實際上的需要。至於其他的,因為涉及很多部會,過去每個部會的需求不太一樣,所以也的確有你剛剛提到的這些落差的課題,我們會來做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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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美玲:部長,我想打岔一下,我們以後的主責單位是不是就是內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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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我們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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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美玲:因為這是屬於跨部會,要有一個主責單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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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我們現在是負責統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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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美玲:是由內政部來做統整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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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我們來做統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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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美玲:OK。因為時間的關係,其實我在想說我們在制定這些制度之前,我有一個建議,澳洲有一個單位叫做國家翻譯和口譯認證機構,我們簡稱為NAATI,NAATI本身是在1977年就設立的一個非營利法人,剛開始的時候是澳洲政府先輔導民間成立一個專業的通譯協會叫做AUSIT,因為澳洲也是移民國家,跟臺灣非常類似,這個機構的作法很值得臺灣來學習,這部分因為時間的關係,我希望我們各個部會可以來做研議、研擬,NAATI的這個作法很值得臺灣來做,我希望這個通譯的制度能夠儘早做完善,因為這跟人權也有很大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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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院長建仁:確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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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美玲:OK,以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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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院長建仁: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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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羅委員。接下來請鄭委員麗文質詢。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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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0-8-3
speakers ["游錫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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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3-10-13"]
gazette_id 1126701
agenda_lcidc_ids ["112670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第3次會議紀錄
content 報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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